归档时间:2021-01-18
湘阴县水利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湘阴县水利局   2019-09-25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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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整体绩效

表十:项目绩效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湘阴县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全县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统一管理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县水长期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和防洪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费征收制度;发布全县水资源信息;指导全县水文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拟订重要江河湖泊的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负责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全县水库和主要河流及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权有偿取得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七)组织、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水库、河口滩涂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河道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和指导管理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安全监督。

(八)负责全县水利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和负责审查水利基建及小水电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组织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拟定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划、规范并监督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城乡供水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十)组织全县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规费征收制度的实施。

(十一)指导全县小水电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和管理水利行业的水电站工程;负责拟定全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项目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各类水电站建设的选址、库容规划提出意见。

(十二)拟定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负责水利行业包括小水电在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对水利及小水电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和监管;指导水利行业的供水、水电及多种经营工作;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指导水利经济和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仲裁跨部门和各乡镇(场)水事纠纷,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监督水利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十四)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指导全县水利队伍建设,指导全县水利信息化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县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湘阴县水利局内设办公室、人事股、财计股、河湖中心、电力排灌总站、水利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农饮办、规计股、法制股、防汛抗旱指挥部十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2018年度部门预算为水利局本级、河道湖泊管理站、水土水资源管理局、湘阴县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三个二级机构及基层水管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另附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整体绩效

表十:项目绩效

第三部分  湘阴县水利局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 12623.97 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3054.72万元,增长 24 %,主要原因:一是上级项目投资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12623.97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23.97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2623.9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54.09    万元,占 13 %;项目支出 10969.88 万元,占8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12623.97 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 3054.72 万元,增长 24 %,主要是因为上级项目投资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2623.9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100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54.72 万元,增长 24 %,主要是因为上级项目投资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2623.9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1654.09 万元,占 13 %;项目支10969.88 万元,占8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12623.97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12623.9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54.09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8.48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87 %,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等;公用经费 205.61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13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物业管理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4.84 万元,占 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占 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 0  万元,占 0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4.84 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5个、来宾423人次,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检查及指导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截止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0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九、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财政资金严格按预算和财务制度执行,通过进一步细化财务管理制度,控制不合理支出,优先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经费,固定性的工资、福利能及时按月足额发放。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5.6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办公费、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66.52万元,增加32%,其中办公费增加13.82万元,人员工资增加了22.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了30.13万元,共计增加了66.52万元。因人员的增加所有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6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4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67.2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64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53.7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51  %。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水利局2018决算.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