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1-01-18
湘阴县林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湘阴县政府   2017-04-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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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职能职责

1、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全民义务植树和国土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生态公益林的建设、管理和效益补偿工作;指导城市林业的建设;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管理;组织、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2、负责森林资源动态监测和调查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监督林木,竹林的凭证采证和运输;依法管理林地、林权,监督林地开发利用工作。

3、指导监督、组织协调森林防火工作,指导森林消防队伍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森林病虫鼠害的防治检疫工作。

4、指导林业基地建设,管理县级林业事业费、林业基金和林业专项贷款计划;监管林业资金的使用,指导林业财会工作;负责林区公路建设和维护管理工作。

5、指导镇级林业部门的业务工作;管理、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的工作。

6、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编委核定,我局内设机构18个,全部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

内设科室分别办公室、森林公安分局、计财股、监察室、资源股、林政股、林地股、森防站、营林股、人事股、机关事务中心、林权办、林木林地流转中心、林调队、防火办、绿化办、法制办、计生办。

三、部门收支概况  

预算总收入1250.43元。其中:经费拨款1246.43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4万元。

预算总支出1250.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06.43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034.38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14.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7.45万元)主要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40万元(森林防火经费20万元,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万元), 纳入部门预算的非税支出4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1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8.5万元,降低54%。因实施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运行费随之降低,预算比上年减少14.5万元,降低73%。其他交通费用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因公务需要的临时租车;因公出国(境)费用于参加政府组织的境外有关事务、会议及培训;

2.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83.75万元。是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等。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