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主要职能职责: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对政府各部门进驻,委托事项办理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负责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对房地产税费征收的监管;承担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为正科级行政支持类事业单位,隶属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中心内设机构4个,全部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设科室分别办公室、业务室、财务室、监察室。
人员情况:县政务服务中心现有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6人,全额事业编制10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阴县政务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机构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19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8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3.3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5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办公水电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9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83.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83.3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53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增加和窗口工作人员增加,导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19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3.36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36万元,占100 %。
(一)基本支出:2019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123.3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9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60.0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其中:支出24.0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缴纳水电费;支出36.00万元主要用于中心工作人员及窗口工作人员就餐。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19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6.00万元,上升46.60%,主要是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大幅增加导致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6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00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车改,无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8年减少1.00万元,主要是为严格公务接待标准,减少非生产性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部门会议费预算0.00万元,培训费预算0.0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9.1 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6.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25.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18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36万元,项目支出6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相关报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上传2019年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