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卫生商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湘阴市服字〔2023〕22号
湘阴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关于印发
《“文明卫生商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各股、室、所、办:
现将《湘阴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文明卫生商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湘阴县市场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8月1日
“文明卫生商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国家卫生县城复审,提升集贸市场文明和卫生指数,及时发现和选树一批文明卫生商户典型,引导广大商户树立“诚信守法、文明经营、乐于奉献”的从业理念,全面提升商户的文明经营素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文明卫生商户”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一、评选范围
辖区市场内依法注册并从事经营活动的商户
二、评选标准
评选分五类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100分。
(一)遵纪守法(分值:10分)
1.拥护党的领导及国家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
2.服从市场服务所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
3.遵守市场各项制度,按时缴交各项费用;
4.签订并执行《市场消防安全承诺书》和《市场经营户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二)诚信经营(分值:15分)
1.不销售假冒伪劣、“三无”和过期变质商品;
2.不销售(加工)禁止上市商品和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证照齐全、亮证经营、明码标价;
4.不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不以次充好,不短斤少两。
(三)文明服务(分值:15分)
1.仪表端庄,穿着合宜;
2.文明用语,礼貌待人;
3.热心公益,乐善好施;
4.邻里相扶,和睦共处。
(四)安全生产(分值:20分)
1.建立食品进销货台帐和完善索票索证制度,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过期食品;
2.按要求配备“三防”设施,在经营活动中正常使用;
3.爱护公共消防器材,不损坏、圈占和埋压消防栓;
4.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路和电器,不超负荷用电;
5.严禁使用煤气瓶、炉具,严禁明火煮食,严禁焚烧物品;
6.不销售、存放化工易燃商品和危险物品,不存在人货混居。
(五)秩序卫生(分值:40分)
1.商品摆放有序,门面美观整洁;
2.保持通道畅顺,不占道经营和超范围经营;
3.车辆按要求停放,不乱停乱放;
4.爱护市场配套设施,保持设施完好无损;
5.维护市场卫生整洁,不乱钉乱挂(贴);
6.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垃圾袋装分类投放;
7.活禽宰售实行分离,定期清洗经营区域;
8.定期灭四害,保持店面摊档无鼠、蟑螂和蚊蝇。
三、评选办法
(一)实行行业分类评比:
1.农贸市场
肉食类(鲜肉、熟食、家禽)、水产类(鱼、海鲜)、蔬果类(蔬菜、水果)、杂货类(调料、干货、炒货)、其它类(卤菜、豆制品、腌制品)
2.工业品市场
板材木材类(板材、木材、木地板)、水电五金类(水电、灯具、五金)、陶瓷洁具类(瓷砖、厨卫设施)、油漆涂料类(油漆、墙漆、防水材料)、加工制作类(门窗制作、不锈钢制作)
(二)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评比综合进行:
1.市场服务所对照“文明卫生商户评选标准”每季度对市场经营户进行一次评分;(附1:季度评分表)
2.半年度评比由市场服务所将两个季度的评分相加计算,按得分从高到低和名额分配拟定半年度“文明卫生商户”,报中心审核批准;(附2:半年度统计表)
3.年度评比由市场服务所将本年度四个季度的评分相加计算,按得分从高到低和名额分配拟定年度“文明卫生商户”,报中心审核批准。(附3:年度“文明卫生商户”审批表)
(三)评选名额定额分配:
1.半年度“文明卫生商户”:按行业分类每行业评选1-2名;市场商户总数少于20户的,按总数的20%评选;
2.年度“文明卫生商户”:按市场商户总数的10%评选。
四、奖励与惩诫
(一)奖励
1.季度评分表排名前5名的商户在市场公示栏红榜表彰;
2.通过评比,获得半年度“文明卫生商户”称号的在摊档或商铺显著位置悬挂“文明卫生商户”流动红旗,通过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公众号宣传推广;
3.由市场服务所推荐、经中心审核批准,获得年度“文明卫生商户”的,邀请参加单位年终表彰大会,授予奖牌并奖励现金800元,通过岳阳日报、湘阴融媒宣传推广。
(二)惩诫
1.季度评分表排名末3位的商户进行黄牌通告;
2.同一年度内黄牌通告两次的,市场服务所可对其实行1-7天的停业整顿;
3.同一年度内黄牌通告三次及以上的,市场服务所向中心申请,可在下年度取消其在该市场内的经营资格。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提高认识。成立以中心主任皮周彦为组长,张文副主任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创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侯佳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要在市场显眼位置张贴实施方案,对评选活动加大宣传;二是加大广播宣传,每天播放三次以上有关创文、巩卫的资料等,把参选“文明卫生商户”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人人争当“文明卫生商户”的浓厚氛围;三是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广泛向市场经营户宣传活动的要求,督促经营户规范、文明经营,促使经营户不断提高自律的能力。
(三)严格要求,好中选优。市场服务所要认真做好“文明卫生商户”的评分、推荐工作,严格按照评选标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好中选优,坚持“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保证评选活动的质量,把真正具有典型意义和示范作用的文明商户推荐上来。
(四)加强督查,确保质量。对评选的年度“文明卫生商户”实行动态管理,创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复查和暗访,对授牌期间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取消该“文明卫生商户”的称号。
附1:
“文明卫生商户”季度评分表
填报市场(盖章): 季度
序号 |
姓名 |
行业 |
遵纪守法 (10分) |
诚信经营(15分) |
文明服务(15分) |
安全生产(20分) |
秩序卫生(40分) |
得分 |
排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2:
“文明卫生商户”半年度统计表
填报市场(盖章): 半年
序号 |
姓名 |
行业 |
遵纪守法 (10分) |
诚信经营(15分) |
文明服务(15分) |
安全生产(20分) |
秩序卫生(40分) |
得分 |
排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据**市场“文明卫生商户”半年度统计情况,按照评选名额要求,拟定***、***为**市场*半年度“文明卫生商户”。 市场服务所所长: 联点班子成员: |
附3:
“文明卫生商户”年度审批表
填报市场(盖章): 年度
序号 |
姓名 |
行业 |
遵纪守法 (10分) |
诚信经营(15分) |
文明服务(15分) |
安全生产(20分) |
秩序卫生(40分) |
得分 |
排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根据市场建设服务中心“文明卫生商户”评选标准,按照评选名额要求,拟定***、***为**市场**年度“文明卫生商户”。 市场服务所所长: 联点班子成员: 主要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