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洋沙湖镇2020年农村农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洋政发〔2020〕3号
各村(社区)、部门:
《洋沙湖镇2020年农村农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洋沙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洋沙湖镇2020年农村农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妥推进我镇农村农业工作发展,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推进我镇粮食种植规模化、水利建设标准化、畜牧生产市场稳妥化、河湖治理规范化、森林防火常态化,根据省、市、县农村农业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通过育插秧专业户、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主体和育秧能手,力争早稻完成专业化集中育秧大田 8000亩,推动水稻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发展,确保全面完成 2020 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水利建设及河长制工作。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森林防火。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加强防火宣传,完善护林防火队伍建设,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细化森林防火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警不成灾,有灾不蔓延,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安全。
(四)畜牧生产。大力推进以现代畜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发展战略,保障市场供给、推进牲猪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镇牲猪全产业链高效优质发展。
二、工作细则
(一)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
1、工作任务和重点区域
⑴一季稻重点区域。芙蓉北路沿线的袁家铺社区、涝溪桥村,八罗路沿线的城南村、明山村、罗塘村,石沙路沿线的花石村、长康里社区、金辅村。
⑵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任务。袁家铺社区12亩,花石村5亩,联合村3亩,罗塘村5亩,城南村5亩,岳府村3亩,大中村3亩。(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
⑶各村(社区)大面积早稻面积任务分解。
城南村 |
640亩 |
洋沙湖社区 |
200亩 |
洋沙湖村 |
60亩 |
伍桥村 |
800亩 |
罗塘村 |
600亩 |
明山村 |
600亩 |
花石村 |
800亩 |
袁家铺社区 |
800亩 |
涝溪桥村 |
100亩 |
沿江村 |
600亩 |
长康里社区 |
400亩 |
金辅村 |
900亩 |
大中村 |
300亩 |
岳府村 |
600亩 |
联合村 |
600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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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育秧主体及育秧点规模 支持育插秧专业户、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鼓励地方育秧能手、村组开展集中育秧。育秧计划由育秧主体向乡镇农技站申报,择优确定。育秧点原则上要求秧田集中连片 3 亩以上或可抛插大田 60 亩以上。早稻播种结束后(4月初),由农技站组织核查小组,对育秧面积进行现场测量验收。(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
(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1、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建设。成立河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河湖长制工作事项责任人员,并落实巡河制度开展巡河巡湖,确保村级河长一周一次、组级河长三天一次巡河到位,并运用河长制APP进行打卡。根据村级河湖长巡查情况,每月编制巡查台账并整理归档,每年形成年度台账。(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河湖、水库清基扫障和常态化保洁工作。对河湖、水库的保洁和清基扫障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河湖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对倾倒垃圾、违章搭建、排放污水等违规从严管理。(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水利建设工作
1、水库砂石围建设。按标准建立水库砂石围,对小一型、小二型水库需建立的22个砂石围由相关村(社区)按规格负责施工建设(砂石围规格:长8m,宽8m,高1m,用水泥砖砌墙,外墙用粗砂灰粉刷)。(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
2、防汛通道硬化。做好三条防汛通道硬化,即:仁山垸2.8公里防汛通道、团结苑1.6公里防汛通道、花石仇家垅防汛通道。(牵头单位:农水线,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
(四)森林防火工作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利用了横幅标语、“村村响”广播等各种宣传方式,在辖区内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确保宣传不留死角。积极倡导绿色祭祀、低碳祭扫,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防火氛围。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摸底登记建档,对特殊人群及监护人加强宣传教育,重点监管,预防因“五类人”(痴、呆、傻、老、幼)而引发的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对各进山路口,最少落实一名守山人员严防死守,坚决制止携带火种进山,及时查险报险,迅速排除隐患。同时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重要气象信息及时向下传达,出现险情及时向上报告,做到“五个到位”,即:火情动态掌握报告到位;值班巡查、通信畅通、记录台帐、情况反馈落实到位;依法清林行动到位;抢险救灾、准备到位;会商协调、调度到位。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好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加强防灭火队伍建设。确保灭火力量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
(五)非洲猪瘟、禽流感的防控及牲猪保供工作
1、非洲猪瘟、禽流感的防控。定期开展非洲猪瘟和禽流感防控宣传工作,普及防控知识和手段。特别是对辖区内所有养殖户做宣传。如果发现有畜禽突然死亡的现象,必须立即上报,并做好隔离措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牲猪保供工作。引导辖区内现有规模养殖户恢复养殖规模,畜牧站要积极指导养殖及防疫工作,稳定牲猪生产。引导辖区内规模养殖户适时出栏、二次育肥的及时出栏。(责任单位:畜牧站、各村(社区))
三、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农业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推进我镇农村农业工作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成立以党委书记黄新凯任政委,镇长夏胜同志任组长,符勇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站所长为成员的农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农水办,郭庆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督查组,由阳湘平同志牵头,镇纪委、督查线配合开展督查,确保农业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二)经费保障
为促进农村农业工作更好的发展,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妥推进,经党委研究对相关工作予以经费保障。
1、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
(1)对连片示范面积 60 亩以上的育秧点,按县级奖补75 元/亩,镇级配套75元/亩的标准补助育秧主体;
(2)对连片示范面积 500 亩以上的育秧示范片,按县级奖补100 元/亩,镇级配套75元/亩的标准补助育秧主体。
(3)对新购置并开展早稻作业的高速有序抛秧机,每台补贴 3 万元,专用机抛秧盘按育秧使用量每个补贴 1 元。
(4)抛荒撂荒面积连片不能超过2亩,如果耕地抛荒则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5)对早稻种植按标准完成且验收合格,镇财政按10元/亩奖补到村(社区)。
2、水利建设工作我镇水库所在村(社区)须安排专人负责砂石管理。砂石围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按3000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3、河湖治理镇财政按照小一型水库5000元/个、小二型水库3000元/个标准,拨付管理经费。
(三)纪律保障
1、对相关工作指标的完成及落实直接到村社,对未完成的村(社区)由农水办核查后上报镇纪委,有镇纪委对村社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对早稻种植的完成及落实镇纪委联合农水办按时限组织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相关村(社区)支部书记及农业工作主管负责人的责任,并纳入农村农业工作千分制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