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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洋沙湖镇2020年农村农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洋沙湖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0-10-28 10:35 浏览次数: 1

洋政发〔2020〕3号

 

各村(社区)、部门:

《洋沙湖镇2020年农村农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洋沙湖镇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0日

 

洋沙湖镇2020年农村农业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稳妥推进我镇农村农业工作发展,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推进我镇粮食种植规模化、水利建设标准化、畜牧生产市场稳妥化、河湖治理规范化、森林防火常态化,根据省、市、县农村农业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通过育插秧专业户、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主体和育秧能手,力争早稻完成专业化集中育秧大田 8000亩,推动水稻生产专业化、规模化、机械化发展,确保全面完成 2020 年粮食生产目标任务。

(二)水利建设及河长制工作。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森林防火。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原则,加强防火宣传,完善护林防火队伍建设,落实值班巡查制度,细化森林防火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做到有警不成灾,有灾不蔓延,确保我镇森林防火安全。

(四)畜牧生产。大力推进以现代畜牧业为主的现代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的发展战略,保障市场供给、推进牲猪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我镇牲猪全产业链高效优质发展。

二、工作细则

(一)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

1、工作任务和重点区域

⑴一季稻重点区域。芙蓉北路沿线的袁家铺社区、涝溪桥村,八罗路沿线的城南村、明山村、罗塘村,石沙路沿线的花石村、长康里社区、金辅村。

⑵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任务。袁家铺社区12亩,花石村5亩,联合村3亩,罗塘村5亩,城南村5亩,岳府村3亩,大中村3亩。(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

⑶各村(社区)大面积早稻面积任务分解。

城南村

640亩

洋沙湖社区

200亩

洋沙湖村

60亩

伍桥村

800亩

罗塘村

600亩

明山村

600亩

花石村

800亩

袁家铺社区

800亩

涝溪桥村

100亩

沿江村

600亩

长康里社区

400亩

金辅村

900亩

大中村

300亩

岳府村

600亩

联合村

600亩

 

 

2、育秧主体及育秧点规模 支持育插秧专业户、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服务,鼓励地方育秧能手、村组开展集中育秧。育秧计划由育秧主体向乡镇农技站申报,择优确定。育秧点原则上要求秧田集中连片 3 亩以上或可抛插大田 60 亩以上。早稻播种结束后(4月初),由农技站组织核查小组,对育秧面积进行现场测量验收。(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 

(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1、加强河长制、湖长制建设。成立河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河湖长制工作事项责任人员,并落实巡河制度开展巡河巡湖,确保村级河长一周一次、组级河长三天一次巡河到位,并运用河长制APP进行打卡。根据村级河湖长巡查情况,每月编制巡查台账并整理归档,每年形成年度台账。(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河湖、水库清基扫障和常态化保洁工作。对河湖、水库的保洁和清基扫障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确保河湖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对倾倒垃圾、违章搭建、排放污水等违规从严管理。(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水利建设工作

1、水库砂石围建设。按标准建立水库砂石围,对小一型、小二型水库需建立的22个砂石围由相关村(社区)按规格负责施工建设(砂石围规格:长8m,宽8m,高1m,用水泥砖砌墙,外墙用粗砂灰粉刷)。(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

2、防汛通道硬化。做好三条防汛通道硬化,即:仁山垸2.8公里防汛通道、团结苑1.6公里防汛通道、花石仇家垅防汛通道。(牵头单位:农水线,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

(四)森林防火工作

1、加强森林防火宣传。利用了横幅标语、“村村响”广播等各种宣传方式,在辖区内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确保宣传不留死角。积极倡导绿色祭祀、低碳祭扫,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浓厚防火氛围。对痴、呆、傻等特殊人群,摸底登记建档,对特殊人群及监护人加强宣传教育,重点监管,预防因“五类人”(痴、呆、傻、老、幼)而引发的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对各进山路口,最少落实一名守山人员严防死守,坚决制止携带火种进山,及时查险报险,迅速排除隐患。同时密切注意天气变化情况,重要气象信息及时向下传达,出现险情及时向上报告,做到“五个到位”,即:火情动态掌握报告到位;值班巡查、通信畅通、记录台帐、情况反馈落实到位;依法清林行动到位;抢险救灾、准备到位;会商协调、调度到位。确保火情信息畅通,为森林防火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完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完善好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加强防灭火队伍建设。确保灭火力量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责任单位:相关村(社区))

(五)非洲猪瘟、禽流感的防控及牲猪保供工作

1、非洲猪瘟、禽流感的防控。定期开展非洲猪瘟和禽流感防控宣传工作,普及防控知识和手段。特别是对辖区内所有养殖户做宣传。如果发现有畜禽突然死亡的现象,必须立即上报,并做好隔离措施。(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牲猪保供工作。引导辖区内现有规模养殖户恢复养殖规模,畜牧站要积极指导养殖及防疫工作,稳定牲猪生产。引导辖区内规模养殖户适时出栏、二次育肥的及时出栏。(责任单位:畜牧站、各村(社区))

三、工作保障

(一)组织保障

为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加强农业工作相关会议精神,推进我镇农村农业工作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成立成立以党委书记黄新凯任政委,镇长夏胜同志任组长,符勇军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站所长为成员的农业生产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农水办,郭庆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专门督查组,由阳湘平同志牵头,镇纪委、督查线配合开展督查,确保农业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二)经费保障

为促进农村农业工作更好的发展,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稳妥推进,经党委研究对相关工作予以经费保障。

1、粮食生产及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工作

(1)对连片示范面积 60 亩以上的育秧点,按县级奖补75 元/亩,镇级配套75元/亩的标准补助育秧主体;

(2)对连片示范面积 500 亩以上的育秧示范片,按县级奖补100 元/亩,镇级配套75元/亩的标准补助育秧主体。

(3)对新购置并开展早稻作业的高速有序抛秧机,每台补贴 3 万元,专用机抛秧盘按育秧使用量每个补贴 1 元。

(4)抛荒撂荒面积连片不能超过2亩,如果耕地抛荒则取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5)对早稻种植按标准完成且验收合格,镇财政按10元/亩奖补到村(社区)。

2、水利建设工作我镇水库所在村(社区)须安排专人负责砂石管理。砂石围建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由镇财政按3000元/个的标准进行奖补。

3、河湖治理镇财政按照小一型水库5000元/个、小二型水库3000元/个标准,拨付管理经费。

(三)纪律保障

1、对相关工作指标的完成及落实直接到村社,对未完成的村(社区)由农水办核查后上报镇纪委,有镇纪委对村社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2、对早稻种植的完成及落实镇纪委联合农水办按时限组织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追究相关村(社区)支部书记及农业工作主管负责人的责任,并纳入农村农业工作千分制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