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杨林寨乡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杨林寨乡 发布时间: 2023-01-10 16:47 浏览次数: 1

湘杨政发〔2023〕2号

各村(社区)、乡属部门:

经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杨林寨乡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杨林寨乡人民政府

2023年1月6日

 

 

 

杨林寨乡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集中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生产安全与公共安全“两手抓”,生产安全事故与非安全生产事故“两手防”,突出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火灾事故预防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的特点规律,制定针对性的管控措施,织密织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打通安全防范“最后一公里”,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向好。

二、整治时间

2023年1月6日至2023年3月31日。

三、整治范围

沿街门店、生产加工作坊、小旅馆等小经营场所、车站枢纽、商住“多合一”场所、仓储场所(快递、物流)以及使用燃煤取暖做饭的幼儿园、中小学宿舍、出租房、建筑工地民工宿舍、养老院、福利院及其他流动人口集中区域和自建房、废旧物品回收站等“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多发场所。

四、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明确职责任务,扎实推进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集中整治工作(以下简称“集中整治”)。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我乡成立杨林寨乡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政  委:但  鹏

组  长:杨子江

副组长:蒋万程、张贻汉

成  员:乡应急办、乡执法大队、各村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谭泽竞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乡社会治安与应急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

村社区应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小组负责清查本辖区整治范围内“小火亡人”多发场所及直排式热水器底数,负责整治对象的隐患问题排查及督促整改,负责开展“敲门行动”和宣传发动。

各燃气站、点负责在销售燃气和配送时检查用户是否存在一氧化碳中毒安全隐患,如发现用户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不予销售和配送,实行谁销售谁配送谁负责,执行事故责任倒查制。

五、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

(一)深入宣传阶段(即日起至2023年1月12日)

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人员配备,积极发动党员、组长入户宣传,普及预防火灾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的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二)自查自纠和整改阶段(1月12日-3月25日)

扎实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做到逐户、逐点检查,列出整治重点单位(用户),建立台账,落实定人定责和对口管理措施,重点检查私拉乱接、线路老化、空间密闭、出口不畅等事故隐患,重点排查沿街门店违规住人、不安全取暖、电动自行车室内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确保隐患治理全方位、全覆盖。

(三)总结讲评阶段(3月26日-3月31日)

村社区要客观归纳总结集中整治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建立长效机制,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集中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至乡应急办。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杨林寨乡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加强集中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周密部署,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宣传教育到位、检查落实到位,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把责任纵向分解落实到村(社区),横向分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到人。乡应急办及村社区要进一步树牢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全无小事的理念,制定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考评细则,采取针对性、有效性措施,扎实推动整治工作落地见效。

(二)迅速行动,狠抓落实。乡应急办要迅速开展节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和巡查频次,切实做到地毯式全覆盖排查,整改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各村社区要广泛发动党员、组长、网格员、志愿者对鳏寡孤独老人和返乡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家关闭电源、火源、气源)工作,提示提醒群众在使用炭火(包括环保炭、机制炭)取暖和熏制腊制品过程中做好防火与防一氧化碳中毒措施。派出所、消防站要积极开展对“三合一”门店、群租房、民宿、小网吧、小歌厅、小足浴、小旅馆等场所和老旧居民房屋排查检查工作,淘汰不安全和老化用电、用气取暖器具。

(三)强化督导,落实责任。乡纪委监委将成立督查组,对各村社区和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对行动迟缓、敷衍了事、工作不到位进行通报、约谈;在专项整治期间,凡发生“小火亡人”或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亡人事故的,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3月上旬乡应急办通报各村社区整治情况及存在问题,并纳入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