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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林寨乡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杨林寨乡 发布时间: 2021-09-16 10:46 浏览次数: 1

湘杨政发〔2021〕42号

各村(社区):

《杨林寨乡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杨林寨乡人民政府

2021年9月3日

  

杨林寨乡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乡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1〕32号)和《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税务局、财政厅、教育厅、民政厅、乡村振兴局、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31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我乡常住总人口数为基数,确保2022年度全乡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持续稳定在95%以上,过渡期内,对纳入民政局和乡村振兴局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乡村振兴局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人群参保率达100%,所有参保人员登记的身份信息录入准确率达100%。

二、参保对象

全乡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对象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三、参保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20元/人,中央、省、县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度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我县如未如期达到规定参保率,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2年2月28日。除已明确的特殊情形外,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

新生儿出生后90天内由监护人凭户口簿或居住证、并使用户口簿或医学出生证明登记的新生儿本人真实姓名,按统筹区规定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后,自出生之日所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儿童福利机构接收的儿童,经核实未参保地可随参随缴,自进入儿童福利机构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在断保90天内凭职工医保参保凭证可随时参加居民医保,自职工医保断保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经排查发现未参保的,可自参保缴费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以上特殊情形均按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费。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职工医保断保的人员未在断保90天内参保缴费、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凭居住证初次在居住地参保,各市州结合实际明确的其他特殊情形)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度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五、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中小学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整体参保。已在本县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跨统筹地区重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六、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

由县乡村振兴局、民政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等单位认定的特殊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仅在参保缴费期内才能享受参保资助待遇,参保缴费期后新增的特殊困难人员不再享受参保资助。

1.对县民政局认定的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医保局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320元/人;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医保局医疗救助资金资助160元/人。

2.对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定的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全额资助320元/人。

3.对县乡村振兴局认定的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返贫致贫人口,由县财政资助160元/人。

4.对县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一、二级持证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资助320元/人;三、四级持证残疾人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资助160元/人。

5.对县卫健局认定的计生特扶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全额资助320元/人。

6.根据《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2021]29号)文件精神,要坚决防范福利主义,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资助参保,严禁超越发展阶段、超出承受能力设定待遇保障标准。未纳入农村低收入人口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监测范围的稳定脱贫人口,坚持按标准退出,不再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

7.具有多重身份属性人员取最优的缴费标准,不重复享受资助待遇。

七、工作流程

(一)宣传发动(9月10日前完成)。各村(社区)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发布微信公众号信息、宣传车和“村村响”广播等多种宣传方式,告知广大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标准和方式,动员城乡居民积极缴费参保。

(二)摸底造册(9月20日前完成)。各村(社区)根据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以上年度参保名册为基础,对辖区内应当参保居民按户逐人进行摸底造册,普通参保、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新、老参保人员要分开登记,缴款方式、缴费额度、补贴资金等要登记清楚,未参保人员须注明未参保原因。

(三)缴费(12月31日前完成)。

1.2022年度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手机下载“湘税社保APP”自主参保缴费。对于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特殊人群,使用手机有困难的,可委托乡、村(社区)工作人员用手机代缴的方式缴费。参保人员需当场提供准确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缴费时请选择“医疗保险缴费”(2022年度),否则会导致无法缴费或错缴。如缴费时参保地址显示不在岳阳市湘阴县,要及时联系乡、村(社区)工作人员,更改参保地后再缴费参保,以免影响参保人享受本县医保待遇。

2.新增参保人员(税务征缴系统中此前无身份信息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由所在村(社区)及时提交乡劳动保障站录入身份信息,经税务部门系统认可后再行自主缴费(信息录入认可期为7天)。

3.参保缴费期过后,符合条件的特殊情形参保人员应当提交相关资料到县政务中心服务大厅税务窗口缴纳。

(四)缴费信息查询和查漏补缺(12月31日前完成)。参保缴费启动后,税务征缴系统自动汇总所有途径缴费情况。乡劳动保障站要及时通过税务社保费管理客户端查询本乡缴费情况,并提醒未缴费对象及时缴费参保。

(五)医保电子凭证。2022年将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全覆盖,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后,可通过手机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就诊、购药支付、医保账户查询和医保业务办理等。2022年度参保人员均不再发放新医保卡。

八、强化征缴组织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杨林寨乡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领导小组,由刘慕文任组长,蒋万程任常务副组长,杨子江、田伟赞、单德军、彭威、张军、郭杰、曹思、蒋维、张贻汉、司马新宇为副组长,其他各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为成员,张鸥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医保缴纳日常工作。

2.明确部门责任。乡村振兴办、民政所、退役军人事务所和残疾人联合协会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别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低保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贫困残疾人名册核实准确(有多重身份的人员取最优的缴费标准),并及时提交乡社保站,便于全乡特殊人群分类参保。督促各学校,搞好中小学生缴费宣传,确保所有学生随父母以户为单位到所在村(社区)缴费参保。派出所要协助核对好参保人员户籍信息。各村(社区)承担城乡居民缴费参保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摸底造册、缴费参保、信息核对、查漏补缺等职责,确保辖区居民家喻户晓,应保尽保,防止信息遗漏和差错。

3.严格考核奖惩。全乡参保缴费工作启动后,乡社保站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对各村(社区)工作进度定期进行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村现场进行督查,对截留、挪用、侵占参保资金以及不负责任遗漏群众参保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纪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一是与绩效考核挂钩。此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管理》进行考核,每天统计一次进度,每星期通报一次情况,每半月讲评一次,每周星期五下午三点前各村必须及时将参保资金交到乡城乡居民医保账户上(原则上不收现金)。凡12月30日未完成总任务95%的村,由乡财政按95%的参保率要求,在各村下拨资金中扣回差额部分;未完成参保缴费任务90%的村(社区),在年度考核中一律不得评选优秀等次。二是与工作经费挂钩。按参保人数1.00元/人安排基本工作经费。三是与奖金挂钩。12月30日完成缴费任务达到95%以上,且排名前五名的,按参保人数1.00元/人的标准奖励到村;其他达到95%以上,但排名未前五名的,按参保人数0.50元/人的标准奖励到村;未达到95%村不予奖励。

 

附件:杨林寨乡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人数统计表。

 

 

杨林寨乡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任务人数统计表

村组

参保任务人数

备   注

沅潭村

1525

 

黄太港村

1700

 

周家台村

2065

 

宗师潭村

2042

 

沙河碇村

2025

 

白洋湖村

1175

 

牧羊港村

1190

 

王家河村

1735

 

蒋家渡村

1700

 

莲子口村

2566

 

合湖村

1390

 

太合围村

2655

 

杨林寨村

1040

 

东合港村

760

 

合计:

235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