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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林寨乡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杨林寨乡 发布时间: 2021-08-26 10:43 浏览次数: 1

湘杨政发〔2021〕39号

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

《杨林寨乡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林寨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

 

杨林寨乡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为切实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和《湘阴县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方案》(湘阴突环改办函〔2021〕6号)有关要求,结合全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守护好一江碧水,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差距、推进长江大保护不够有力、一些重点生态环保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把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机统一起来,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杨林寨乡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

严格落实《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重大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和《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施办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环保格局,将督察整改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整改合力。

(二)坚持实事求是、务实整改

对照督察报告和省市县下发的问题清单,实事求是、科学精准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部门(主体责任人、牵头责任人)、整改完成时实行台账管理、挂图作战、销号落实,严防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分门别类系统推进,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早见成效;对需要时间整改的,明确目标、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明确阶段目标,持续发力,务求实效。

(三)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

坚持把督察问题整改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特别与“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包括河湖污染整治、洞庭湖总磷控制、危险废物整治、砂石土矿整治等)结合起来,加强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治理。

(四)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

对照督察报告指出的与我乡相关的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和垃圾污染、重金属污染等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辖区内存在的类似问题,系统梳理分析,找准问题根源,瞄准关键环节,依法施策、科学施策、精准施策、系统施策,做到点面结合、标本兼治。

三、工作目标

(一)深化绿色发展理念

提升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积极回应群众合理环境诉求,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结合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夏季攻势”,推动全面整改、系统治理、常态监管。持续抓好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长效监管,防止污染反弹;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涉及杨林寨乡的多个问题整改,确保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到位,达到“污染消除、生态恢复、群众满意”总体目标,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行为。

(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通过抓督察整改,解决一批农业面源污染、重金属污染、“散乱污”企业、环境保护长效机制有待落实等问题,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到2025年,完成湘阴县下达的“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指标考核任务。

(四)污染防治机制更加健全

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督察报告指出的问题和重点区域、领域薄弱环节,抓紧改革创新和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生物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洞庭湖保护条例》《岳阳市城市规划区山体水体保护条例》《岳阳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提升企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美丽村庄创建,健全全民行动体系,倡导绿色环保生活方式,构建全民参与的大环保格局。

四、整改措施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

一是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委政府和部门要把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自觉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之路,推动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到位。二是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三是健全完善生态环保督察配合机制,构建督察整改效果评价体系,完善整改项目验收、销号制度。

(二)聚焦重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车船油品质量的监管 执法,坚决有力打击“黑汽柴油”违法犯罪活动;持续做好乡域范围内加油站、汽修、扬尘、餐饮等社会源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2.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深化河湖长制,消除黑臭水体,优化排水设施运行管理;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健全完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

3.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控,涉重金属污染防控,抓好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严格监督执法,依法推动我乡土壤、建筑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测土配方施肥,依法进行土地分类管理, 保障化肥减量增效、撂荒土地复垦耕种。

(三)源头防控,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

实施空间分类管控,建立乡域范围内全要素国土空间管控体系,逐级落实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控体系,强化底线约束。开展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工作,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勘界,细化落实管控机制,加大洞庭湖、湘江岸线保护力度。

(四)以人为本,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

加大信访交办件的核查和盯办力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责任落实体系,加强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包括已办结和正在办理)的整改、核查工作。对存在问题和整改不到位的信访件,建立督办和盯办工作机制;对未办结的信访件,制定整改方案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做好群众的回访和解释工作。

(五)改革创新,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和水平

1.加强环境执法监管。加大对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侦 办、起诉和惩处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码头经营和河湖“四乱”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排放、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等环境违法行为,保持对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2.完善环境治理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执法裁量权行使规则,健全宽严相济的执法机制。大力推进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完善企业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建立完善环保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3.深化完善区域污染联防联控。坚持共保联治、共建共享, 完善乡辖区内洞庭湖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加大各部门协同联动力度,重点推动农业面源污染、洞庭湖总磷偏高流域协同联动治理。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杨林寨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何建平任政委,乡长刘慕文任组长,乡其他党政负责干部任副组长,直属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下设办公室挂靠乡环保办,负责统筹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督察整改研究部署、督促推动和考核问责,建立健全督察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包村干部分村督导,定期督导各村推进研究整改工作,贯彻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推进各项问题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并销号,有效落实整改任务。

(二)严肃责任追究

乡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相关整改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督查,逐条督办落实、跟踪问效,办结销号。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或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任务,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村委,一经发现,由纪委问责办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强化资金保障

乡财政结合乡财力,增加安排生态环境保护资金,进一步加大财政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加大督察整改资金政策支持,强化治污主体责任,积极吸纳社会资本参与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对环保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

(四)加强宣传报道

做到典型引路,抓好督察整改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报道,通过微信、微博等媒体平台及时报道整改工作进展、经验做法,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提升村支两委工作积极性,扎实推进整改工作。

(五)加强信息公开

按照湘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督察报告指出问题办理情况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环保志愿者全程参与整改监督工作,利用群众力量推动整改,形成促整改、抓落实的浓厚氛围。

 

附件1:杨林寨乡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2:杨林寨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杨林寨乡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

保护督查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一、一些地方和部门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长江大保护等 重大国家战略,思想认识仍存在偏差。一些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紧迫性认识不够,认为现存的一些问题主要是历史、技术、财力等客观因素所致。对于全省城镇普遍存在的污水收集管网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一些同志认为湖南省雨季长、雨量大,溢流问题很难避免,只要考核断面水质达标,不算什么大问题。对于洞庭湖水质达不到湖库标准问题,不从水产养殖污染、农药化肥减量不到位、生活污水直排等方面查找原因,而是过多地认为国家标准有问题、长江来水有问题。对于重金属污染治理、矿山生态修复、尾矿库治理等历史遗留问题,一些同志仍片面地将其归于历史欠账,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有的还过度依赖中央专项资金,拨多少钱干多少事,导致问题久拖不决。个别地方和部门仍未深刻领会发展与保护的辩证统一关系,新发展理念树得不牢,有的说起来重视环保,但一到关键时刻还是为项目让路;有的还是重显绩、轻潜绩,对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紧迫感不够。

整改目标: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髙政治

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责和考核评价, 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增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推动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

整改措施:(1)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学以致用,指导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践。(2)坚持把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和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成效列入领导干部年底绩效考核、评选评优重要内容(3)严格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发〔2020〕17号)精神,压实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监督“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落实。

整改时限:即知即改、持续推进

主体责任部门:乡党委、政府

牵头责任人:乡党政班子成员

二、2018年,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明确要求洞庭湖周边地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比2015年减少10%以上。2019年,《湖南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明确了同样要求。但《湖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度工作方案》却将洞庭湖区2020年化肥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目标降低至6%。省农业农村厅对该项工作重视不够,工作部署推进漫不经心,未进行系统部署和指标分解, 仅于2019年要求洞庭湖地区化肥用量调减2%以上。

整改目标: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 坚决贯彻落实污染治理攻坚战明确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任务指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对全乡化肥减量工作的指导和督查。

整改措施:(1)提高认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把党中央、国务院生态 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深刻认识做好化肥减量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抓化肥减量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2)深刻反思。认真查找调低国家明确的化肥减量削减目标任务的原因。深刻吸取教训,强化执行意识,严格对照国家部委和省、市、县明确的化肥减量工作目标任务,不打折扣的坚决贯彻落实到位。(3)强化部署。根据《湖南省洞庭湖区化肥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岳阳市化肥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岳阳市2021年度化肥减量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我乡化肥减量实施方案,抓出实效。(4)加强培训。采取培训会、视频会、微课堂等方式,开展化肥使用、化肥统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5)推进落实。引导群众使用绿肥种植,推进秸秆还田、机械精量施肥和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措施落地。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主体责任部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牵头责任人:蒋维

三、湖南是农业大省,水稻产量居全国前列,农药、化肥施用量大,面源污染突出。其中,洞庭湖区岳阳、常德、益阳 三市种植业总氮、总磷排放量分别占湖区排放总量的19.5%、 25.8%,是洞庭湖水质总磷浓度超出规划水质目标的主要原因之一。三市布置化肥减量年度工作时,不严不实,敷衍了事,为应对国家有关要求,仅做表面文章,在编造数据上下功夫。三市农业农村部门普遍默认市场流通的复合肥即为配方肥,鲜有开展按需配方工作。

整改目标:认真抓好科学施肥,扎实做好化肥减量工作, 努力提高肥料利用率,减少种植业总氮、总磷的排放量;以严 谨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建好工作台账、做好化肥减量工作。

整改措施:(1)提高思想认识。树立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化肥减量各项措施和年度工作任务,坚决杜绝虚假台账、数据造假。(2)加强科学施肥宣传培训。通过会议、培训和媒体宣传,普及科学施肥知识,推进施肥建议卡进村入户,强化种植户科学施肥理念,提高对测土配方施肥的认知度。大力推广湖南省测土配方施肥手机专家系统,提升科学施肥服务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全省各级科学施肥专家指导组作用,依托湖南农业“12316”平台,开展化肥减量技术咨询服务。(3)做好测土配方基础工作。依据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范,开展土壤检测、田间肥效试验、农户施肥情况调查等数据,制定、优化施肥配方,及时向社会发布主要农作物科学施肥指导意见与施肥推荐配方,扎实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落地, 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4)抓好配方肥推广应用。开展政企合作,遴选3家左右化肥生产企业,引导其生产销售当地主要作物专用配方肥。鼓励支持肥料生产企业开展农企合作,为当地种植大户和专业合作社提供测土、配方、配肥、施肥等个性化服务,指导种植户按照推荐配方自行配肥或采购配方肥。(5)抓好化肥减量技术措施落地。争取财政支持,创建化肥减量示范点。在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上,实施绿肥种植、秸秆粉碎还田、机械精量施肥等技术措施,培肥地力,减少化肥用量,在果菜茶等经济作物上,推广“有机肥+配方肥+绿肥”、“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畜+沼+ 朵(茶)”等减肥技术模式,提高肥料当季利用率,减少氮磷流失。通过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尽快建立畜禽粪肥资源就近还田利用的长效机制。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主体责任部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牵头责任人:蒋维

四、岳阳市化肥减量数据“两张皮”现象突出,统计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各有“一本账”,且差异较大,数据虚假失真。

根据统计部门数据,岳阳市2015年至2018年化肥施用量基本保持平稳,而到2019年,岳阳市化肥施用量却比2018年分别急剧减少11.8%督察组走访农户和种植大户,普遍反映近年来化肥施用量并未减少,化肥减量数据存在虚报乱报问题。农业农村部门则选择性使用数据,只算减肥措施的理论减量,没有计算种植面积增加带来的化肥增量。经查,2020年岳阳市水稻播种面积同比分别增加26. 1万亩,但岳阳市农业农村部门未计算该部分化肥施用的增量。

整改目标: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农用化肥使用量统计调查制度,规范农用化肥使用量统计方法、统计口 径,确保农用化肥使用量统计数据真实一致。

整改措施:(1)落实农用化肥使用量统计调查制度。根据县农业农村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农村统计工作通知》《关于扎实做好农用化肥用量统计调查防止统计数据弄虚作假的通知》文件,落实好农用化肥使用量统计调查制度,规范农用化肥使用量统计方法与统计口径;科学评估各村上报的农用化肥使用量数据,充分考虑种植结构调整等影响化肥使用量数据因素,应增尽增、应减尽减,杜绝选择性使用数据。(2)加强业务培训。举办农用化肥使用量统计培训班,增强基层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提高农用化肥使用量统计水平。(3)做好抽查核实。按照省级抽查、市级核查和县级检查的方式,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情况调查、种植结构调整等台账抽查核实,杜绝虚假台账。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31日

主体责任单位: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统计站、各村(社区)

牵头责任人:杨子江、蒋维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出台后,湖南省宣传贯彻力度还有不足,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整改目标: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贯彻力度。

整改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纳入“八五”普法内容,宣传贯彻年度专项方案,确保长江保护法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各项任务有序有效有力推进。(2)落实执法者普法宣传责任,适时开展长江大保护部门联动执法普法活动,提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思想认识,形成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行动自觉,引导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共同守护好长江母亲河。(3)发挥检察院、法院环境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警示作用,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确保宣传贯彻取得实效。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主体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党建办、司法所、各村(社区)

牵头责任人:单德军、曹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已正式实施,湖南省尚未制定贯彻落实方案。

整改目标: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宣传贯彻力度。

整改措施:(1)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纳入“八 五”普法内容,宣传贯彻年度专项方案,结合行业实际强化宣传普及,增强生物安全意识,提高发现、识别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能力。(2)按照法律要求,建立健全生物安全风险防控体制体系,提升生物安全治理能力。(3)加快建立有关生物安全标准体系、应急预案,提升综合防控监测预警能力,推进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整改时限:持续推进

主体责任单位:乡党政办、党建办、卫健办、司法所、各村(社区)

牵头责任人:单德军、曹思、蒋维

七、湖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相关基础数据有待统筹整合,观测、调查、评估等基础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目标:根据省、市统一部署,配合县相关部门2021年全面启动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工作,确保我县2022年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外业调查工作,2023年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本底基础数据平台。

整改措施:(1)2021底前成立我乡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 完成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技术培训;启动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工作。(2)按照《湖南省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技术规范》,配合县相关部门开展外业调查,2022年底完成县域生物多样性资源本底调查工作,掌握全县生物多样性资源基本情况,提出管理对策与资源利用建议。(3)突出加强洞庭湖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建设,在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不同季节鸟类、麋鹿、东方田鼠调查,编制生物多样性监测报告,向社会发布东洞庭湖鸟类监测公报。(4)配合县相关部门落实对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评估工作,确保我县2023年底基本建立生物多样性基本数据平台,掌握生物多样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保护现状等情况,切实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水平与能力。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主体责任部门: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各村(社区)

牵头责任人:郭杰、蒋维

附件2:

杨林寨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守护好一江碧水,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杨林寨乡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公布如下。

政    委:何建平

组    长:刘慕文

副 组 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

成    员:党政办、党建办、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办、环保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卫健办、司法所、水管会、畜牧站、各村(社区)全体成员

 

湘阴县杨林寨乡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