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林寨乡沿河砂场码头暨“河湖四乱”集中整治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杨政发〔2021〕29号
关于印发《杨林寨乡沿河砂场码头暨“河湖四乱”集中整治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杨林寨乡沿河砂场码头暨“河湖四乱”集中整治月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杨林寨乡人民政府
2021年7月31日
杨林寨乡沿河砂场码头暨“河湖四乱”
集中整治月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部署要求暨省市河长制工作安排,依法打击全县沿河非法砂场码头非法经营行为和“河湖四乱”问题,巩固非法码头专项整治和河湖长制工作成果,严守生态环保底线红线,经研究决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从 8 月 1 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全乡非法砂场码头暨“河湖四乱”集中整治行动。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规范有据”的原则, 对我乡洞庭湖水域、湘江、资江沿线所有砂场码头进行全面“回头看”,严厉打击非法建设、非法经营、抢占岸线等违法违规行为,杜绝“关而不闭”、“取而不缔”等现象发生。对全乡河流湖泊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问题全面整治整改,不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三、组织实施
成立沿河砂场码头暨“河湖四乱”集中整治月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政 委:何建平
组 长:刘慕文
副组长:田伟赞
成 员:杨子江、单德军、彭 威、张 军、郭 杰、曹 思、何光华、伍吉波、梁正元、张建军、陈石球、刘志雄、张元新。
潘恒宇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雷香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乡综合执法大队、政法组、水管会、派出所成立联合执法队。
各村(社区)也要相应成立的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挂帅,并明确 3-5 人的日常巡逻防控工作专班,全力保障辖区沿河砂场码头暨“河湖四乱”集中整治月工作的有效开展。
四、工作步骤
1、全面摸排阶段(8 月 1 日至 8 月 5 日)。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单位要迅速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整治工作,制定方案,明确责任,摸清底子,对辖区内沿河堤岸砂场码头和“河湖四乱”问题进行摸底登记,建立台账,并报至乡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攻坚阶段(8 月 6 日至 8 月 26 日)。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单位按属地原则,对排查发现砂场码头非法经营和“河湖四乱” 等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整治、整改到位,并保留佐证材料。同时,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单位要建立 24 小时巡查值守制度,每天定时间、定频次、定标准、定责任人,不间断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制止、处置,对无法解决的突出问题,由乡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队进行突击、依法打击。
3、督查验收阶段(8 月 27 日至 8 月 31 日)。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单位将巡查统计资料报送到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由乡纪委督查室会同乡河长办、乡码头整治办对全乡非法砂场和“河湖四乱”集中整治工作进行督查验收。
4、建立常态长效监管机制(9 月 1 日--)。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单位实行“一月一上报”制度,开展沿河砂场码头暨“河湖四乱”常态化巡查,杜绝非法打砂、砂场码头非法经营、“河湖四乱”等问题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强化全面排查。按属地管理原则,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单位要做好辖区内非法砂场和“河湖四乱”的摸排任务,建立整治清单,明确责任人员,细化工作措施,做到排查无死角、全覆盖。同时,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及时向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强化整体联动。各成员单位及联合执法队在集中整治月期间,必须服从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调度。在集中整治工作中,有严重阻碍执法的,经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单位报告后,由乡联合执法队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处理到位。
3.强化责任追究。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单位属地辖区地段未及时发现、制止、报告、处理非法砂场码头和“河湖四乱”等问题的,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督查发现的问题报告乡纪监委,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