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林寨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杨政发〔2021〕11号
关于印发《杨林寨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乡属各部门单位:
《杨林寨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林寨乡人民政府
2021年 3月18日
杨林寨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依法整治全乡范围内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进一步全面强化城乡建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湖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关于开展小区顶楼平台“圈地占用”集中整治的通知》(湘建执函〔2021〕10号)、《岳阳市市城区禁止违法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岳阳市城区违法建设分类处置工作指导意见》(岳违建整治〔2021〕1号)和《湘阴县城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湘阴违建整治〔2021〕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乡镇属地,依靠群众、依法依规,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铁腕控建、铁腕拆建、铁腕查处”的要求,全面开展全乡城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到2021年底,确保既有应拆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到位,符合保留条件的规范处置到位,新增违法建设防控处置到位,常态长效的管控机制同步到位。
二、整治对象
全乡范围内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的建设行为及其形成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重点对象如下:
1、重点整治在乡、村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实施的违法建设以及一户多基、利用“集中建房”等方式变相从事小产权房开发;农村住宅之外的“临时用地”、“大棚房”、乡镇村办企业、乱搭乱建“棚亭”等违法违规建设。
2、重点整治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村容村貌和乡村景观、占用基本农田、耕地、乡村道路、消防通道、公园广场、绿地、河湖水面、地下工程、交通设施、通信设施以及压占乡村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的违法建设。
3、重点整治我乡居住密集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经营性活动房屋,包括各类市场、商场、宾馆、酒店、超市、网吧、KTV、车站、卫生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农家乐等。
三、处置方式
经依法认定为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依法拆除、限期整改和没收三种方式处置。(详见附件1)
四、组织领导
成立杨林寨乡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乡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何建平任政委,乡长刘慕文任组长,乡自然资源分管负责人张贻汉任副组长。全体党政负责干部,各村包村干部、支部书记为成员,乡纪监委、政法办、派出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规划与生态环境办、自然资源所、司法所、财政所、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信访办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乡自然资源规划与生态环境办公室,由孙超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实施步骤
集中整治活动时间为2021年3月至2021年12月。共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3月20日前)。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对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二)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3月20日--2021年3月31日)。各村(社区)对辖区内违法建设进行一次拉网式摸底排查,分类确定拟处置措施,认真填写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附件2)和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汇总表(附件3),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乡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孙超)。
(三)自行整改阶段(2021年4月1日--2021年4月30日)。各村(社区)科学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组织工作专班做好相关违建户的思想工作,乡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法依规制作和发放行政执法文书,动员和督促违建户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对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给予帮助。
(四)全面整治阶段(2021年5月1日--2021年6月30日)。根据方案要求,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迅速推进集中整治工作。对拒不拆除的违建户,由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村(社区)等职能部门依法依规依程序实施强制拆除。
(五)巩固提升阶段(2021年7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全面总结集中整治开展情况,适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基层组织日常监管作用,巩固违法建设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重要性,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乡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好工作安排,精心策划,落实专人负责,不断扩大影响,全面推进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
(二)依法行政,确保实效。各村(社区)、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坚持依法行政,密切协同配合,科学谋划,上下联动,迅速启动,确保达到预期整治效果。同时,要耐心细致做好思想教育工作,争取违建户的理解和配合,力争绝大多数违建户通过自拆或助拆解决。在依法强拆过程中,要周密部署,详细制定工作预案,有效防止和应对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采取有力措施,集中力量、集中主题、集中时段宣传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大力宣传整治活动对改善杨林寨乡面貌和人居环境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拆违工作氛围;同时,公开曝光一些不配合整治工作的人和事,形成拆违的高压态势,确保集中整治行动顺利推进。充分利用“村村响”、宣传车、网络信息平台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违法建设集中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附件:1.杨林寨乡违法建设处置方式
2.杨林寨乡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
3.杨林寨乡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汇总表
附件1
杨林寨乡违法建设处置方式
(一)依法拆除类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建设,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由属地相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1)妨碍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的;
(2)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村(社区)水边、路边破坏生态环境、严重影响村容村貌的;
(4)占用基本农田、耕地、乡村道路、消防通道(登高面)、绿地、河湖水面、地下工程、交通设施、通信设施以及压占乡村管线、永久性测量标志的;
(5)占用公共管理区域内共有的道路、绿地、广场、河湖水系或者其他公共场地的;
(6)擅自在建筑物底层、顶层或者退层平台进行新建、改建和扩建,对于结构简易且拆除不影响原有建筑结构安全的;
(7)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8)在建的违法建设“即查即拆”;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拆除的其他情形。
2. 拆除程序:
(1)以上违法建设由乡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下达限期自行拆除文书,属地村(社区)督促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
(2)当事人逾期不自行拆除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由执法部门及时下达履行决定催告书,并现场公告,催告履行期限不少于5日;
(3)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拆除的,由执法部门依法作出强制拆除决定并现场公告,告知违法建设内财物搬离期限、实施强制拆除的时间、相关依据、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等;
(4)强制拆除决定现场公告5日后,依法实施强制拆除。
(二)限期整改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建设,予以限期整改:
(1)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或符合村(居)民建房条件且不影响城乡规划的民生类违法建设,可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补办相关手续;
(2)改变房屋使用性质、未按许可内容建设,通过整改后不影响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并依法作出处罚;
(3)按照《湘阴县农村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实施方法(试行)》(湘阴政办发﹝2020﹞61号)和《湘阴县农村违法违规用地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耕地占用税一律按25元/㎡方米的标准征收,并处罚款的一律按30元/㎡方米的标准处罚,占用地类的认定按照实际占地现场调查确认,不能现场调查确认的或当事人存在异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门第一、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认定。
2.处置程序:
由乡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属地村(社区)督促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由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会同属地村(社区)采取查封等强制措施并依法作出处罚。
(三)依法没收类
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法建设,予以没收实物或没收违法收入:
(1)违法部分与合法部分在建筑结构上具有整体性,拆除违法部分将严重影响建筑物合法部分结构安全的;
(2)拆除将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的;
(3)拆除将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拆除可能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的;
(5)其他不易拆除的。
2. 处置程序:
由乡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或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依法作出没收决定后,依职权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2
杨林寨乡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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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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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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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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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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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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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 |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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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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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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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结构 及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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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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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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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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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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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新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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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建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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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处置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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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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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基本情况 |
房屋(正面图片) |
房屋(侧面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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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安全隐患初步认定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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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主要负责人审批意见 |
年 月 日 |
备注:“违建类别”包括违规新建、违规扩建、屋顶违建加层等。“房屋安全隐患初步认定意见”指房屋是否存在消防、房屋质量安全隐患,是否堆放危险化学物品
附件3
杨林寨乡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户主姓名 |
违建名称/具体位置 |
违建类型 |
面积 |
建设时间 |
安全隐患认定情况 |
处置方式 |
处置情况 |
具体 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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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工)委书记: 分管副职: 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