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林寨乡全面推行库(塘、渠)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杨政发〔2019〕18号
各村(社区):
《杨林寨乡全面推行库(塘、渠)长制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9月5日
杨林寨乡全面推行库(塘、渠)长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确保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障河湖水域健康,打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湘阴,现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保障水安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修复水生态、改善水环境、强化水管理、弘扬水文化为主要任务,在全乡全面推行“库(塘、渠)长制”,实现乡级河道“库(塘、渠)长制”全覆盖,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水域管理机制,维护河湖水域健康生命,实现河湖水域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强化规划约束,科学开发、合力利用,有效保护河湖水域资源,正确处理河湖水域保护与开发利用的关系,促进河湖水域休养生息,维护河湖水域生态功能。
(二)、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动。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实行乡、村、组三级库(塘、渠)长负责制,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
(三)、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各村委会是辖区内所有河道、渠道等水域管理保护的责任主体,跨行政区域水域乡政府做统筹协调工作,逐层分解目标,逐级落实责任。
(四)、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各河道水域具体实际,实行因河施策,一河一策,系统治理,解决好河湖水域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各村在年底之前要对辖区内河湖水域的综合治理提出治理方案。保障治理长远有效。
(五)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拓展公众参与渠道,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水域的良好氛围,建立河湖水域管理保护和监督的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规划,严格执法,河港库塘长制工作将纳入镇政府绩效考核范畴,要切实发挥河长制作用。
三、工作目标
全面解决河道垃圾和黑臭问题。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地表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库(塘、渠)长制”管理实现常态化后,河道环境面貌显著改观,河道范围内实现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河底无淤积、河面无垃圾、绿化无破坏、沿河无违章的“七无”目标。
(1)水体水质根本好转。全乡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湘江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
(2)水域岸线有效保护。生态护岸比例达到90%;生态护坡比例达到40%。
(3)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土流失治理程度达到60%;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要彻底根治。
(4)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建立涵盖基础信息、实时水量水质数据等在内的河湖水域管理信息平台,河湖水域管理与保护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
四、主要任务
(一)统筹河湖保护管理规划。出台河湖水域生态保护与利用规划,遵循河湖水域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根据河湖水域功能定位,将生态理念融入镇村建设、河湖水域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和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在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的基础上,结合流域空间发展战略规划与流域环境保护和治理、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河湖岸线保护利用规划。逐步推进与河湖水域环境有关的水务、农业、林业、环保、国土、交通等部门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河湖防洪保安管理。进一步加强修、防、管“三位一体”管理工作。加强河湖水域堤防管理。定期对辖区内河道堤岸进行全面巡查,督促相关单位及时修复更新堤岸工程及附属设施,防止出现自然损坏或人为破坏沿河宣传牌、标示牌、警示牌以及其它水利设施等;加强河湖水域疏浚工作,定期组织对河道淤积进行疏浚,一般以3-5年为一个周期,确保河道水域面积不减少、蓄水能力不减弱、排涝功能不减退;加强河道执法力度,依法清除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和其他危害河道行洪安全的物体;加强河湖水域防洪保安,搞好河湖水域水利建设,加强河湖水域巡查防守,消除河湖水域安全隐患,确保河湖水域安全。(乡水管会牵头,各相关机关参与)
(三)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严格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坚持节水优先,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面提高工业、农业和城镇生活用水效率。
(四)开展河流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河流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区,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实现河流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保护天然林,种植阔叶林。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五)加强水污染综合防治。进一步完善治污系统,严格执行国家环保标准,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域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建立“以水控陆”的入河排污管控倒逼机制和考核体系。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村民生活污染、水产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船舶码头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河湖水域连通、生态修复等措施。特别是我县沿河集镇的污水排放和垃圾的处置,要拿出具体的治理方案进行整治。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污染综合整治,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
(六)推进河湖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乡村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推进美丽乡村、生态乡村建设。维护河湖水域自然岸线,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构建健康生态河湖水域。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大力开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崩岗治理等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开展生物增殖放流,提高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加强河湖水域湿地修复与保护,开展河湖水域沿岸绿化造林,改善河湖水域生态环境。实施河湖水域水系连通工程,保证河湖水域基本生态用水和满足生态基流要求。2020年,全镇森林覆盖率达到62%,河湖水域生态基流满足度达到100%,河湖水域生态护岸比例达到85%。
(七) 做好河道保洁及垃圾处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按照“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要求,强化日常保洁和突发保洁。建立河道保洁责任体系,坚持属地管理,分区分段明确河道保洁任务目标,确定河段有人定期负责清理,实现河岸无垃圾堆、水面无漂浮废弃物,基本实现各行政区域内岸上垃圾不入河,河道垃圾不出境,确保河容河貌加快好转。推动乡村生活垃圾收运率、农村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尽快达标。
(八)完善河湖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领导干部河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按照保护生态、管控结合、等效替代的原则,建立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严格禁止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和岸线。建立河湖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制定、修改和完善河湖水域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湖水域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
五、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根据我乡河道水系及管理体系,实施按河道级别和河道所在地相结合乡、村两级“河港库塘河长制”,覆盖全镇范围内的所有河湖水域。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支部委员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河湖水域健康,作为当前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各河长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依法履行河湖水域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
(二)严格考核问责。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奖罚制度,按照《湖南省河长制考核办法》建立奖惩机制,按照“一河一策”要求,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纳入镇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作为村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根据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求,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湖水域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追究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村要建立党委政府主导、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河湖水域管护机制。乡政府将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办制度、河湖水库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并定期通报河湖水域管理保护情况,协调解决河湖水域管理保护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加强经费保障。按县政府统一部署安排,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五)加强宣传引导。乡、村两级要广泛宣传河湖水域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推行河长制的意义。河长制办公室将在河湖水域显要位置设立河长公示牌、警示牌、政策宣传牌。引导社会各界增强河湖水域管理和保护的责任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水域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杨林寨乡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