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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杨林寨乡推进洞庭湖和湘江治理2018 年“十大清湖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杨林寨乡 发布时间: 2018-03-30 09:11 浏览次数: 1

湘杨委发﹝2018﹞12号

各村(居)委员会、乡属部门单位:

《杨林寨乡推进洞庭湖和湘江治理2018 年“十大清湖行动”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3月22日

杨林寨乡推进洞庭湖和湘江治理2018年“十大清湖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深化洞庭湖和湘江生态环境整治,加快改善我乡江湖生态环境质量,切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湘政办发〔2017〕83 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推进“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总体方案( 2018-2020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8〕14号)、《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岳政办发〔2018〕4 号)和《湘阴县推进洞庭湖和湘江治理2018 年“十大清湖行动”实施方案》(湘阴办发〔2018〕13号) 等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洞庭湖、湘江及“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决策部署,突出重点领域和重点片区环境污染问题,综合施策、精准发力,将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分年度定目标,定任务、定措施、定责任,以2018年“十大清湖行动”打响洞庭湖和湘江治理攻坚战,努力在保护治理洞庭湖“母亲湖”、湘江“母亲河”行动中干在实处、彰显实效,为建设“左公故里、美好湘阴、魅力杨林寨”提供更加清澈的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1.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全乡污水处理加速推进。

2.实现乡内水域无水上餐饮经营、无非法采砂行为、无非法砂场码头。

3.清除洞庭湖和湘江内矮围、网围、牛棚牛栏、违法建筑等非法构筑物达到100%。

4.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5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2 个百分点,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5.非法捕捞捕猎行为处置率达100%。

6.实现河湖垃圾清理率达到95%以上。

7.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不出现新感染人群; 推进湿地修复工作,湿地保护率稳定在50%以上。

8.全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实现全乡黑臭水体治理全覆盖。

9.全面完成沟渠塘坝清淤疏浚年度目标任务。

三、工作原则

(一) 坚持“三结合”。兼顾乡村与集镇、开发与保护、建设与管理,将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一湖四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全域环境了生治理紧密结合起来,与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紧密结合起来,将“十大清湖行动”作为上述工作的具体抓手。

(二) 坚持“三统筹”。实行系统保护、分段管控、综合治理,统筹协调干支流、统筹连接上下游、统筹兼顾左右岸,打好治水兴水“组合拳”。

(三) 坚持“三联动”。强化联管联控、群防群治,实行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迫责,做到乡村组级协调联动、齐抓共管。

四、主要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清非法排污

1.加速全乡生活污水处理。

(1)完成集镇生活污水直排口调查,加速推进截污管道建设,集中建房点排水管网全部实行雨污分流,对集镇老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做到雨污分流。

(2)12月底前完成全乡黑臭水体治理。

(3)加速推进乡污水处理。启动乡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工程建设,建立健全乡排水管理制度和乡污水处理运营监管机制,依法开征乡污水处理费。

(4)开展村、社区“厕所革命”和粪污治理。在村、社区集中建房点、美丽乡村区示范点、观景整治示范点率先推广三格化粪池等方式,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厕所粪污,年内新增三格池100套、生活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个以上。

2.清水上餐饮污染。

(5) 将乡洞庭湖外湖水域作为水上餐饮重点整治区域,4月底前全面取缔在饮用水源地安全防护范围内以及重点水域保护区从事水上餐饮经营,并强化后续管控,防止死灰复燃。

(二)清非法码头

(6)全面清除非法码头。持续推进非法砂场码头整治,健全日常巡查和责任监管机制,严防乡内已取缔的非法砂场码头反弹。

(7)全面清理已关停的非法砂功码头残留设备,清空排口业里求完成堤防岸线复原复绿任务。

(8)合理规划乡内码头布局,稳妥做好乡内合法砂场码头退出、整合工作。

(三)清非法养殖及农业污染

(9)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①7 月底前,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构建有机肥替代化肥的组织方式、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废弃物利用率达75%以上。②建立健全非法养殖退养长效巡查监管机制,切实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坚持露头即查、露头即罚,防止禁养区内退养反弹。

(10)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①持续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大力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发展绿肥5000亩,新增水肥一体化应用面积1000亩,实现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70%以上,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35%,化学农药施用总量减少4.2%。②开展“美丽乡村”“文明示范户”创建活动,利用规章制度引导形成农业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四)清河湖垃圾

(11)加速建立垃圾转运系统。严格推行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完成河湖沿岸垃圾收集与转运系统建设,配置合理的村、社区垃圾收集点。12月底前,确保垃圾中转站竣工并投入使用。

(12) 将河道保洁纳入全乡环境治理范围,落实常年相对稳定保洁队伍,实行常态保洁,强化评比考核,防止在村、社区周边新增生活垃圾堆放点。

(13)加强船舶污染防治。①规范危化品运输。委托第三方安评机构对水路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展年度专项安全现状评估,定期开展船舶载运危化品专项治理行动。②加力推进乡域范围内“僵尸船”整治,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处置任务,并巩固整治成果。

(五) 清有害生物

(14)加强血吸虫病防控。实施家畜传染源、人群传染源和钉螺控制工程,完成乡卫生院功能服务提升,推进全乡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攻坚行动。全面加强湖洲养牛放牧整治,取缔非法养殖。

(六) 清水源污染

(15) 提高村、社区饮水水质达标率。①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水资源利用规划,加强水源地保护,完成村、社区人口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对已建村、社区饮水安全工程进行配套改造、升级联网,提高村、社区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切实加强村、社区供水机构管理。严格执行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制度,全乡自来水水质达标率年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加强村、社区饮用水水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实行饮用水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16)治理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清污、垃圾清理等措施,完成全乡黑臭水体治理。对乡内黑臭水体全面摸底调查、明确治理技术路径、责任部门和时间节点,完成35%左右的治理。

(七)清沟渠淤泥杂物

(17) 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方式,按照清空见底,坡面整洁、岸线顺畅、建筑物完好、环境同步、管护到位的要求,完成10公里沟渠疏浚。妥善处理清除的淤泥,防止二次污染,建立长效运行和管护体制机制,加强质量跟踪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3月上旬)。对接省市县文件要求,成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任务。

(二) 集中行动阶段(2018年3月中旬一11月底)。对照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部门协作,强化工作举措,深入推进“十大清湖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三) 考评总结阶段(2018年12 月中旬)。由乡“十大清湖”行动领导小组对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调整整合乡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乡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全城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洞庭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何建平为组长,乡长刘慕文、政协联络办主任肖正标为副组长,乡各有关站所、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主任为成员。负责统筹全乡“十大清湖行动”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乡河长办主要负责“河长制”“湖长制”组织实施。乡全域环境整治办主要负责统筹组织全域环境综合治理。各村、社区主任对本辖区的“十大清湖行动”工作负总责。

(二) 分解压实责任。“十大清湖行动”确定的各项任务,均按明确分管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总牵头部门负责本行动组织、协调和情况汇总; 牵头责任人负责对相对应任务的牵头、协调、组织实施; 具体责任人按单位职能职责对相应任务具体负责。各负责人要切实加强对“十大清湖行动”的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建立高位组织协调机制,明确专门负责机构,在3月20 日前抓紧研究制定本村、社区的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进度安排。同步建立本村、社区的“十大清湖行动”考核机制,实行严格考核,层层压实责任。

(三)加大政策支持。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在资金和项目上对“十大清湖行动”给予支持,乡财政统筹整合上级下达的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环境治理类专项资金。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建设模式,引导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十大清湖行动”。推动银政和银企合作,争取金融机构的专项贷款。按照“谁污染、谁付费、谁治理”原则,强化落实企业的环保责任。完善排污权交易政策,将总磷、总氮纳入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指标,进一步增强企业主动减排的动力。

(四) 强化依法治湖。深入开展“环湖利剑”环境执法、非法砂场码头整治、野生动物滥捕滥猎滥食等专项执法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建立高效运行的环保联合执法机制和任务交办机制,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五)严格考核问责。将“十大清湖行动”完成情况纳入全乡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实行统一排位、未位惩戒,考评结果作为干部任用和项目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全面落实乡、村   两级河长制,实行入湖河流水质达标断面交接制,推进流域共治,上下联动,将“十大清湖行动”纳入河长制考核,建立问责机制。

(六)鼓励公众参与。及时向社会发布水环境状况信息。全面推进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依法推动企业公开相关环境信息,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引导和支持成立环保志愿组织,充分发挥环保组织和志愿者的监督作用,限期办理举报投诉问题。加强对“十大清湖行动”宣传报道,积极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活动,推动公众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大力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参与、人人支持的工作氛围。


杨林寨乡推进洞庭湖和湘江治理“十大清湖行动”实施方案问题

清单与责任清单(2018年)

序号

工作内容

治理目标

进度安排及治理措施

牵头领导

责任单位

备注

1

加强工业排污监管

完成沅潭村机瓦厂废气排污整治任务。

3月30前完成沅潭村机瓦厂废气排污指数的检测,实行更加严格的排放标准。

胡虎

沅潭村

2

确保农村污水处理排放

确保农村污水处理达标率达到50%。

完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确保达到排放标准。

肖正标

乡政府

3

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粪污治理

新增三格池100套。

在农村集中建房点、美丽乡村示范点率先推行三格池,年内新增三格池100套

肖正标

沅潭村

宗师潭村

兴寨社区

4

清理治理水上餐饮污染

完成水上餐饮经营全面关停整治任务。

3月底,对王家河境内水上餐饮船进行拉闸断电,进行拆除。

田伟赞

王家河村

5

禁止非法采砂,严厉打击盗采行为

实现我乡境内水域无非法采砂。

对我乡境内水域24小时进行全面监管。

蒋文锐

各村

6

全面清除非法码头

完成非法砂石码头整治。

全面清理、关停砂石码头,整顿、规范砂石码头经营活动

蒋文锐

王家河村

7

整治乡内沿湖非法构筑物

全面清除牛棚等非法构筑物。

对洞庭湖两岸的牛棚进行全面清除

肖正标

畜牧站

8

外湖矮围、网围等非法养殖行为整治

实现无外湖矮围、网围等非法养殖行为,恢复洲滩自然。

加大对外湖矮围、网围的拆除力度,恢复洲滩自然原貌。

肖正标

各村

9

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规模养殖粪污处理设施装备达50%以上,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65%.

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行动,年底前依法关停未按期安装粪污处理设施和未实现达标排放的规模养殖场。

肖正标

畜牧站

10

抓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全乡主要农作物的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达90%,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35%,化学农药使用率减少4.2%.

主要农作物热身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大力推广土地游转,实现规模经营和统防统治工作,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推广应用农药减量控害技术。

肖正标

农技站

11

打击非法捕捞、非法捕猎

非法捕捞、非法捕猎处置率达100%。

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整治,做好渔民管理,取缔“三无”渔船,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非法捕猎违法行为。

蒋文锐

各村

12

加快建立城乡垃圾转运站

河湖垃圾及时清理收集转运,清运率达95%以上。

严格推行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12月底前完成垃圾转运站建设。

肖正标

各村

13

整治“僵尸船”

7月底前完成“僵尸船”整治工作。

大力开展“僵尸船”整治工作。加强巡查监管、巩固整治成果

胡虎

沅潭村

14

提高农村饮水水质达标率

2018年,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50%以上。

对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进行配套改造,提高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和自来水普及率。

胡虎

各村

15

治理黑臭水体

乡村黑臭水体治理率达35%。

采取控源截污、清淤清污,垃圾清理等措施,完成黑臭水体的治理。

肖正标

各村

16

清沟渠淤泥杂物

完成10公里沟渠疏浚。

对全乡淤泥堵塞、杂草丛生的沟渠进行清理,保持水系畅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胡虎

各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