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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南湖洲镇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南湖洲镇 发布时间: 2018-03-26 11:02 浏览次数: 1

南发〔2018〕15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县直联点单位:

《南湖洲镇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南湖洲镇委员会   南湖洲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0日


南湖洲镇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完成省市县下达的减贫任务,扎实做好已退出贫困村和已脱贫贫困人口的持续跟进工作,不断巩固扶贫成果,确保提高脱贫质量,按照《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阴县2018年脱贫攻坚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完成减贫任务。完成湘阴县脱贫攻坚大会战指挥部下达的2018年度330人贫困人口脱贫任务,确保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户年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3430元,吃穿不愁及饮水安全达标,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着力抓好提升工程。加强对已退出的南湖新村、光明咀村2个贫困村和已脱贫的贫困户的持续跟进,确保稳定脱贫,不返贫。

(三)全镇综合贫困发生率降到1.2%以下。确保全镇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错退人口、漏评人口三项之和,低于全镇农业户籍人口总数的1.2%。

二、总体部署

按照主攻重点、聚焦落实、统筹兼顾的总体部署,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一)主攻三个重点。

1.已退出的2个贫困村。按照“脱贫不脱钩、摘帽不摘政策”的要求,坚持扶贫投入不减、政策不变、措施延续。

2.深度贫困人口。确保老年人、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整户无劳动能力、整户低保的贫困对象享受更多帮扶,如期脱贫。

(二)聚焦三个落实。

1.责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四个意识”,细化责任分工,建立健全责任体系,落实行业扶贫责任和结对帮扶责任。

2.政策落实。着重抓好住房安全扶贫、健康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涉及“三保障”和长效稳定脱贫的扶贫政策落实。

3.措施落实。继续完善精准识别,深入推进精准施策,夯实基础工作、基础设施、基础台账。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扶心扶技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三)兼顾三个层面。

1.已退出贫困村的成效巩固和非贫困村的后续减贫。

2.未脱贫户的减贫和已脱贫户的持续跟进。

3.整户兜底、整户无劳动能力等深度贫困人口的帮扶和回退户、返贫户、边缘户的帮扶。

三、工作措施

(一)注重政策宣传培训。

通过召开会议、印发手册、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最新扶贫政策,动员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济困。各村要在主要路段设立宣传牌,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通过多轮次、全方位、广覆盖、有实效的培训方式,加大干部培训力度,着力培育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对乡村干部的业务培训,每季度不少于1次。

(二)注重激发内生动力。

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心扶技相结合,通过政策引导、教育引导、典型引导和村规民约等方式,让有主动性、有思路的贫困户获得更多的资源,让后进者认识到“等靠要”来的只是短期利益,让有劳动能力却不愿勤劳致富的贫困户一定程度上减少其政策收益,从而树立勤劳致富光荣脱贫导向,让贫困群众敢想敢干、能干会干,加快补齐“精神短板”。

(三)注重创新扶贫思路。

坚持大扶贫格局,持续打造党建+扶贫、移风易俗+扶贫、社会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等特色亮点,并充分做好脱贫攻坚与镇村振兴的结合文章,推动政策和资源向贫困群众和贫困村聚焦。

四、工作步骤

(一)夯实基础阶段(第一季度)。3月底前召开全镇2018年度扶贫工作部署大会,进一步明确脱贫目标、分解工作责任、提出具体要求;各帮扶后盾单位工作队(或一书记)进驻帮扶村,帮助制定工作方案,统筹安排好结对帮扶工作;3月31日前,全面完善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数据,完成第一次上户走访,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开展第一批次扶贫干部培训。

(二)强化措施阶段(第二、三季度)。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督促、讲评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扶贫干部业务培训;帮扶后盾单位主负责人到村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帮扶干部每月下村入户走访帮扶;各村根据工作规划,围绕年度目标任务,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考核评估阶段(第四季度)。12月份前,完成贫困人口减贫的认定程序和年度考核评估。2018年12月至2019年1月,接受国务院和省市县的年度脱贫攻坚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压脱贫攻坚责任。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本地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落实驻村结对帮扶责任。各后盾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驻村帮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扶贫队长(或一书记)为直接责任人,结对帮扶干部为包户责任人。

(二)加派扶贫力量。各村要保证每个片区至少1名专职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对从事扶贫工作的所有人员既要严管,又要厚爱。对作风不实、工作失职的扶贫干部要实行最严厉的追责问责,对不胜任驻村帮扶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对表现优秀的要从政治上、工作上、待遇上、心理上关心关爱。

(三)加强扶贫领域资金监管。村级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必须公告公示。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参与扶贫项目决策、管理和监督,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四)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要求,对已退出的南湖新村、光明咀村2个贫困村继续巩固。各驻村单位一书记要制定好所联系村的驻村帮扶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结对帮扶工作,按照“每名帮扶责任人结对不超过5户”的要求,对全镇所有贫困户实现结对帮扶全覆盖(结对帮扶情况由驻村单位与村支两委共同确定)。各帮扶后盾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至少要到村1次,研究解决驻村帮扶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帮扶干部要做到每月下村入户实地走访帮扶不少于1次。

(五)落实社会协同参与责任。积极引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老板、寓外乡友参与扶贫,切实强化社会合力、资源整合机制,广泛搭建社会参与平台,鼓励有爱心、愿奉献、乐扶贫的社会力量自愿结对,“点对点”认亲、“面对面”帮扶,进一步充实贫困户结对帮扶力量。

(六)落实调度讲评和督查巡查制。镇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将按照有关要求“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讲评”,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促讲评。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考核方案,切实加强对各村的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通报,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七)落实绩效考核激励与奖惩机制。将脱贫攻坚工作纳入各村(社区)年度千分制重要考核内容,与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综合考评挂钩,作为村干部年度考核与奖惩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落实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和建档立卡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或在脱贫攻坚的检查考核中影响全镇排名的村进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