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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洲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实施方案

来源: 南湖洲镇 发布时间: 2015-10-08 00:00 浏览次数: 1

    为加快全面推进我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央、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湘阴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农民建房的实施意见》3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按照“两鼓励、两禁止”,即鼓励适度集中建房、鼓励按照标准图集建房,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禁止在山洪地质灾害易发点和影响水工程运行的地段建房的要求,加强村民建房管理,全面推进我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形成先批后建、适度集中、按图建房、施工合规、建新拆旧、验收合格的农村居民建房新秩序。通过引导农村村民规范建房,使村民新建房屋用地节约、式样漂亮、格局整齐、彰显特色,推动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加快建成全面小康南湖。

    二、工作要求

    l、总体要求:村民建房“五有”:有村庄规划、有审批手续、有示范图集、有施工管理、有绿化美化;审批施工“三到”:批前选址到场、开工放样砌基到场、竣工验收到场;治违拆违“四禁”:禁止未批先建、禁止一户多基、禁止违规建设、禁止乱搭乱圈。

    2、对象要求:2015910日前未完成建房审批或已审批但未开工的村民建房。

    3、责任要求:镇规范村民建房领导小组对镇域内村民建房的规划用地审批、施工监管,控违拆违等工作全盘负责。在规范村民建房实施方案出台后,各部门(站所)的业务管理、手续办理、监督检查等职能职责不变。

    三、工作重点

    1、迅速完善规划编制。科学规划是搞好农村集中建房工作的的前提,通过规划、引导村民集中建房。各村必须在镇规范村民建房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按照经济适用、简便易行的原则,编制好村庄建房规划,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规范村民建房规划小组审批备案,并进行公示。

    2、建立健全审批程序。镇建房领导小组迅速建立健全审批流程,①建房者本人提出申请,②根据本人申请,村(居)民建房理事会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会议讨论,通过后签署意见并盖章,报镇村民建房审批窗口审批。③镇审批窗口收到村民建房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工作人员,联合村组现场勘察选址,选址时申请人应到场,对符合要求的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镇长审批。④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在房屋开工建设前向镇审批窗口申请放线、定位,在接到申请7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工作人员现场指导、放样。⑤放样后,申请人应在7个工作日内到镇审批窗口领取证书。⑥竣工后,建房户向镇审批窗口提出验收申请,在7个工作日内安排相关工作人员验收。整个审批流程原则上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

    3.大力推广按图建房。各村支两委要严格按照村庄规划,确定合理的参考式样,供村组群众集体选择。经群众认可后的建房图样,不得随意更改,并交由镇规划小组确认。在实行住房建设和改造时,同一区域内的要按照标准图样,统一房屋外观、颜色、楼层和附属设施设计等。

    4、严格审批施工监管。按照审批施工“三到”,治违拆违“四禁”的要求,切实规范村民建房审批、监管、查违控建等各个环节,坚决杜绝未批先建、批小建大、乱搭乱建等各类违法违规建设行为。①审批阶段,要加大对规划的核实力度,批前选址时必须安排专人到现场实地勘查,违反规划建房的一律不予审批。在进行异地建新房审批时,要与建房村民签订拆除旧房的书面承诺,村民入住新房3个月内必须拆除旧房(符合分户等合法条件的除外)。②施工阶段,村民建房开工前,镇国土所须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放样砌基。③验收阶段,村民房屋竣工后,镇建房领导小组须安排专人到现场进行检查验收,看其是否符合审批规定,是否按规划、用地要求和标准图集建设。对一户多基、超面积建设等行为,加大监管和打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④公示监督。推行村民新建房屋施工公示牌制度,明确建房户主、建设地点、建造户型及层数、占地面积、批准单位、批准时间、监管人员和监督电话等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建立农民建房跟踪监管机制,一户一档,严格监管;村民不得随意搭建杂屋等固定建筑设施,附属建筑物须在总用地面积范围内。⑤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的农村村民建房审批,一律按本方案执行。

5、统筹配套设施建设。各村、社区要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整合相关项目资金,大力推进基础设施配套、排污处污配套、绿化亮化配套,逐步做到水电路按规划标准到位、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位、绿化用地和亮化美化到位。

    6、狠抓控违拆违治违。各村支两委要严格履行控建拆违职责,加大对违章临时性建筑、空心房、残垣断壁、圈地围栏的整治力度,及时发现、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小建大、一户多基、乱搭乱建等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确保违规建设“零增长”。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10月上旬)

    在全镇上下多途径、多层次、多式样、全方位开展宣传造势。

1、召开相关会议。开好党委会、干职工和村(居)书记会,各村(社区)召开组长党员骨干会议会议。

2、发放各种宣传资料。发放560份上级文件宣传册、配合县里拟发10000份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到各家各户。

3、张贴横幅标语,设立大型宣传标牌。在交通要道、人口集中的地方悬挂大型喷绘及宣传横幅,每村要求张贴50张的红纸标语,悬挂两条横幅,在全镇4个片区、南湖洲集镇和交通要道设立10个大型固定宣传标牌。

  (二)调查摸底阶段(201510下旬—201511月下旬)

    组织对建房的现状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台账,镇、村、国土部门各保存一份。台账上对村民建房的位置,大小,数量,户主及家庭成员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全部输入电脑,作为以后审批建房的依据。

  (三)组织培训阶段(201511月下旬到201512月上旬)

    组织工匠学习培训,讨论学习心得,选择最适合本地的农村住宅建筑设计图,提高工匠的水平。经常组织干部党员骨干学习村民建房的相关知识。组织村组干部学习规划和建筑安全等相关知识,培训规划和建筑安全人员。鼓励学习村民建房知识,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

    (四)全面推进阶段(201512月下旬起)

    组织各村社区因地制宜,按村庄规划制定,根据村民要求建好一个以上示范样板。总结经验,在全镇推进村民建房,加大控建拆违力度,对于违法违规建筑坚决依法依规处理。实现“一年初见效,三年上台阶,五年大变样”。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南湖洲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领导小组,由镇长徐昌文任组长,薛辉、杨昆、石孟波、姚玉新、雍猛、蒋光荣任副组长,李伟龙、徐正华、刘杰、王方鑫、李红球、王洋、夏敏捷、李孟祥、李光伏、陈海波、 秦栋良、曾小军为成员,负责全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国土所办。领导小组下设六个分组,①南湖洲镇规范村民建房办证小组,薛辉任组长,蒋光荣、刘杰、雍猛、曾小军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②南湖洲镇规范村民建房监督小组,杨坤任组长,李伟龙、徐正华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③南湖洲镇规范村民建房工匠小组,石孟波任组长,徐正华、陈海波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④南湖洲镇规范村民建房宣传小组,姚玉新任组长,秦栋良、王方鑫、刘杰及各村(社区)书记委成员;⑤南湖洲镇规范村民建房执法巡查小组,雍猛任组长,刘杰、王方鑫陈海波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⑥南湖洲镇规范村民建房规划小组,蒋光荣任组长,刘杰、曾小军及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

2、严格督查考评。各村支两委负责本村村民建房的监督管理,村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及时掌握村民建房动向,及时制止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并报告镇规范村民建房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对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的指导、监管和违建巡查。镇政府将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镇督查小组要会同镇规范农村村民建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专门考核考评办法,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加强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的跟踪监督,对履职不力、落实不力的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