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政发﹝2015﹞14号 关于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改工作的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自2014年全镇开展“坚决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各村(社区)、部门单位按照省、市、县部署要求,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推进,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切实巩固和拓展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推动作风建设形成新常态,根据省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上下联动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改工作的通知》(湘农维监办[ 2015]1号)、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持续深化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工作的通知》(湘群组发[ 2015]
3号)和县农民权益维护和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关于上下联动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改工作的方案》(湘阴农维监发[ 2015]
1号)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上下联动深化损害涉农利益行为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2]2 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送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 69号)精神,以落买惠农补贴政策、规范涉农收费行为重点,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为导向,实行上下联动、左右衔接,确保查摆和解决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不漏死角。通过深化整改,进一步落实惠农补贴政策,确保惠农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确保不加重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担: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制度,从源头上防止问题发生。
二、整治重点
1、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问题。进一步规范惠民补贴发放,加大惠民政策宣传力度,做好惠民补贴基础数据采集和核实。加强惠民补贴资金账户和拨付管理,确保补贴资金发放的及时、安全、高效。重点抓好农业(包括农机、畜牧)、林业、水利、民政、农村医卫计生、农村义务教育、农村危房改造、移民等各类惠农补贴发放,扩大惠农补贴“一卡通”发放范围,实现“一卡通”平台对惠农补贴项目的全覆盖。加大对各种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力度,严肃查处滞留、截留、挪用、套取惠农补贴等违纪辽规行为。惠农补贴发放由镇财政所所长吴振东牵头,彭国定、徐正华、单坤、魏建明、夏明杰等同志负责.
2、着力整治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行为。重点整治迟发、抵扣、擅自降低标准发放各项惠民补贴,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按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征地折迁补助款,违规买卖、贪占集体资产,“打白条”、耍赖账等问题。由经管站长秦军旗、劳动保障站长戴波负责。
3、整治违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对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各种收费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一是农村义务教育方面,重点整改违规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校服费、试卷费、教育基金,向学生超标准收取生活费,强制学生购买教辅资料、学生期刊、学生保险等问题,由党委委员石孟波牵头负责;二是农民建房方面,重点整治违规向农民建房收取耕地开垦费、测绘费,超标准收取办证费、代办服务费、耕地占用税、占用耕地罚款等问题,由副书记薛辉牵头负责;三是计划生育方面,重点整治社会抚养费征收不规范,或以各种名义收取计生调查费、赞助费、保证金、孕检罚款以及借办理证件搭车收费、强制服务、推销计生类保险和药品等问题,由分管负责人曾伟牵头负责;四是农网改造方面,重点整治向农民收取户表费,将抬杆、挖洞等基本劳务费的资金缺口转嫁给村级组织和农民,村级组织承担施工单位的生活费,村级组织以“农网改造”名义向农民搭车收费等问题,由人大主席郭浩义牵头负责;五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方面,重点整治农村公路建设、农村饮水王程、农业综合开发等农村公益事业向农民集资摊派,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超范围、超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等问题,由人大主席郭浩义牵头负责;六是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民经营主体乱收费、乱摊派方面,重点整治以建设公益事业、提供服务、达标升级、要求赞助、报刊订阅等名义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乱收费和摊派问题,由副镇长彭国定牵头负责;七是其它涉农乱收费方面,重点整治在办理户口、身份证、结婚证中超标准收费,在发放农机购置补贴中搭车收费和将自愿性经营服务收费变为强制性收费.在屠军环节向生猪养殖户多收费、乱收费等问题,由财政所长吴振东牵头负责。
4、清理整顿村级财务扣“三资问题”。一是农村基础设施是否改善;村级集体资产是否增值和债务是否减少;账务管理、资产管理和民主理财等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等;二是各项收入是否及时、足额入账,有无侵占、挪用、私分集体资金和私设“账外账”或“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虚设增债权债务等问题:有无滥用职权侵占、挪用、平调集体资产和长期占有集体资金的问题:是否存在未按民主程序,私下交易变卖土地等问题;三是村集体企业改制、“撤村建居”和并村过程中集体资产的处置情况,有无非法转让、转卖和侵吞集体资产的行为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发包和村级基建工程是否公开、公平、公正,是否按规定程序实行招投标,是否签订规范的承包合同,是否存在以权谋私现象等;四是上级划拨或接受社会捐赠的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使用情况;土地补偿费管理、使用情况: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农村低保制度落实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分配、发放情况;粮食直补资金发放情况等。五是财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等。由财政所长吴振东、经管站长秦军旗负责。
5、侵害农民土地权益治理情况。一是土地流转是否坚持依法、自愿、有偿。二是“出嫁女”、“入赘郎”、外迁户、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土地承包权是否得到保障.三是土地征收中农民合法权益保障情况。农民的土地财产权是否得到保障,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是否得到保障。四是集体收益分配权保障情况。村级民主制度和财务公开制度是否执行,农村集体收益权益的分配是否合理。由经管站长秦军旗负责。
6、各项监管制度落实情况。惠农补贴和涉农收费公开公示制、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惠农补贴发放备案制、惠农补贴发放“一卡通”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农民负担与补贴监督卡制、村级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是否落实。由纪委书记杨坤负责。
三、时间安排
从2015年4月下旬开始到7月底结束,分3个阶段进行:
1、部署启动(2015年4月10日-4月15日)。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门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责任分工、推进措施和完成时限要求等;及时召开专题会议,作出安排部署,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氛围。
2、自查自纠(2015年4月1 5日--5月31日)。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在本地本系统内开展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抓好整改。凡违规收费文件一律撤销,违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退还,没有发放的惠民补贴一律补发到位,虚报套取的惠民补贴一律上缴财政。
3、检查评估(2015年6月1日-6月30日)。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要于6月10日前将检查评估报告和有关台账一并上报镇农民维权监管办公室。镇农民维权监管办公室将牵头组织相关责任单位组成专门检查组对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的面不低于20%。对整改效果不好、群众不满意的,要责成“回炉”、“补火”,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亲自抓、负总责,牵头协调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2、实行开门整改。紧紧依靠群众,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抓起改起,定期通报、公示整改落实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评判。广泛发动群众参与,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加大对信访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对于问题性质严重、因久拖不决导致群众反复上访等重点信访件,要实行挂牌督办。要及时通报或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切实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3、严格责任追究。落实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对在联动整改工作中弄虚作假、瞒报漏报、推诿拖延和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的,要严格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4、向制度要长效。严格执行惠农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和备案制,认真落实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健全完善多元化社会监督机制,鼓励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充分发挥农民负担监督员义务监督作用。同时,针对联动整改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尤其是带苗头性普遍性反复性的问题,要深入研究分析,建立科学管用有效的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
联 系 人:镇农民负担监管办公室 吴振东
联系电话:0730-2711100
电子邮箱:244036071@qq.com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