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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洲镇人民政府转发中共湘阴县委组织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县组织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

来源: 南湖洲镇 发布时间: 2015-01-28 00:00 浏览次数: 1

各乡镇党委:

为满足广大农村党员干部接受高等教育的愿望,夯实农村人才队伍基础,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岳阳市教育局岳阳市财政局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通知》(岳组发〔201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组织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及条件

1、培养对象主要是村干部、村级后备干部、农村中共党员。

2、“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设专科、本科两个层次。专科层次需具有高中(包括普通高中、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历,年龄在45岁以下;本科层次需具有大专学历,年龄在50岁以下。

3、符合报名对象要按照个人申请、党组织推荐、县委组织部把关、培养院校按规定办法录取的程序,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开放教育)学籍。

二、培养院校、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1、全县“农民大学生”培养工作明确由湘阴广播电视大学、岳阳职业技术学院和湖南民族职业学院3所学校共同承担。

2、湘阴广播电视大学专科(开放教育、免试入学,发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文凭)暂设专业:农村行政管理、农业经济管理、乡镇企业管理。本科(开放教育、免试入学,发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文凭)暂设专业:行政管理。

3、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设置专业:①(开放教育、免试入学,发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文凭)城市园林、畜牧兽医、设施农业技术、园艺技术、种子生产与经营、特种动物养殖、园林技术、林业技术、茶叶生产加工技术、烟草栽培技术、观光农业;②(需参加成人高考,发岳阳职业技术学院文凭)城市园林、畜牧兽医、会计、工商管理、经济管理。本科(需参加成人高考,发湖南农业大学或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文凭)设置专业:城市园林、畜牧兽医、园林技术、林业技术、园艺技术。

3、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专科(需参加成人高考,发湖南民族职业学院文凭)设置专业:学前教育、计算机应用技术、表演艺术、艺术设计。本科(需参加成人高考,发长沙理工大学或湖南商学院文凭)设置专业: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

4、湘阴广播电视大学专科总学费4000元/人、本科总学费5000元/人;岳阳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总学费分别为4000元/人(免试入学)和2800元/人(参加成人高考)、本科总学费3200元/人;湖南民族职业学院专科总学费2800元/人、本科总学费3200元/人。除上述收费外,培养院校不再向学员收取任何学杂费用。

5、培养院校、专业设置及学费标准严格按本文件规定执行。伴随人才培养需要和培养院校办学能力发展,培养专业经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调整。学制、培养方式等未尽事宜,详见各培养院校招生简章。

三、学费补助

对参加“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学员,参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补贴办法A类工种补助标准(1200元/人)予以学费补助,所需资金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各培养院校按此标准相应抵减学员学费。学员按抵减省级补助后的学费标准缴纳10%学费。县财政按抵减省级补助和学员缴纳后的学费(以下称抵减后的学费)的余额给予学员50%的学费补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抵减后的学费给予学员30%的学费补助,乡镇按抵减后的学费给予学员20%的学费补助。县财政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学员学费补助部分在当年下拨到湘阴县电大,乡镇承担学员补助部分在学员获得学籍且缴清全部学费后同年度内一次性补助到位。

四、组织保障

1、各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明确由专职副书记负责,将“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纳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把实施“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作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强统筹规划,强化监督管理,积极稳妥推进。

2、县教育局和各招生院校负责招生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配合,确保“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学费补助落实到位。

     3、各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鼓励符合报名条件的对象积极报名,并于2月上旬前将本乡镇招生报名情况报送县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