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洲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今年我镇依法行政工作以“强基础、优服务、创特色、保先进”为目标,以推进政府行政程序和公共服务法治化为重点,不断提升政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促进全镇经济发展和法制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2014年3 月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并召开了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布置了2014年依法行政要求,全年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少于三次。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长效机制,每年至少举办两期党委班子和负责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实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学习依法行政知识不少于4次。
(三)加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力度。进一步加强对全镇村、社区,镇直单位的依法行政考核。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细化量化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
(四)进一步完善和推进政务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职能,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完结力度,自觉接受本级人大的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和监督权力。
(五)强化法制宣传,组织实施普法活动,加大对全镇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由司法所和镇综治办负责牵头安排,并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二、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六)依法决策,重点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七)科学决策,重点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安全、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八)民主决策,重点落实公众参与制度。作出重大决策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特别是作出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或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都应举行听证。
(九)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加强专家库建设,完善专家咨询委员会,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智力支持和信息支持。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水平
(十)落实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有效期系统,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
(十一)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十二)落实备案审查、申请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
四、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十三)推进规范化执法。完善并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制度,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探索在网上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
(十四)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加强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五、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十五)认真受理和办理信访事项,规范信访办理程序、维护信访秩序、落实信访责任,发挥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更加完善调处化解纠纷综合平台。
(十六)增强法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意识。
(十七)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围绕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认真做好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加强工作交流。
南湖洲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加强全镇依法行政工作,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湘阴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阴县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湘阴县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和全面小康综合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国务院、省市区关于依法行政的规定要求,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创优全镇发展环境,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良的法治环境,着力在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服务型政府上实现新的更大进步。
二、考核对象
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对象为38个村支部、1个居委会和12个镇属部门单位。12个镇属部门单位为:水管会、卫生院、4所中学、供电所、计生办、国土所、财政所、民政所、司法所。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相应方案。
三、考核内容
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重点是《关于印发〔湘阴县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湘阴县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等的贯彻实施情况,内容包括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科学民主决策、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行政监督、提高依法行政观念和能力等方面的情况。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 建立考核档案。镇法制办在收集和统计考核对象依法行政的各种数据、资料的基础上,对考核对象逐一建立档案,动态记录各考核对象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的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了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某项工作,应当及时向镇法制办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便于记录建档。
(二)自查自评。2014年11月中旬,各考核对象根据工作情况对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并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11月17日前,将年度报告提交镇法制办。
(三)组织抽查。2014年11月下旬,镇法制办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进行抽查。
(四)确定结果。2014年12月下旬,在收集资料、自查自评、组织抽查的基础上,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两部分。考核分值采取百分制计分方式,由内部考核分值、外部评议分值组成。内部考核分值、外部评议分值均为100分,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考核分值,其中内部考核分值占80%、外部评议分值占20%。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对象全年出现重大行政违法行为,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或人民群众利益重大损失或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本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不评为优秀和合格等次。不执行依法行政报告制度,未向镇政府报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不评为优秀等次。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纳入镇政府绩效评估考核,考核分值按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在镇政府绩效评估中的分值比例折算为绩效评估分值。
(二)镇法制办将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对象并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由镇法制办对整改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三)考核结果在全镇内部发文通报,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