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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泉镇村级财务大清理大整顿大治理工作方案

来源: 湘阴县新泉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3-09-22 09:40 浏览次数: 1

一、工作目标

针对全镇村级财务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以点带面、明确措施、堵塞漏洞、切实规范,形成制度,全面解决落实村级财务制度不到位、民主理财程序不规范、财务收支公开不透明、村组集体利益被侵占和资金拨付流程不严审等问题,促进全镇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以财务清理优化村级领导班子,以财务民主彰显群众当家作主。

二、清理整治的对象、内容和时间范围

此次清理整治对象为:全镇20个村(社区)。整治内容为:村级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时间范围为:2021年1月至2023年3月。重点清理整治以下七类问题。

村级报账员基础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村级报账员基础工作不规范:村级报账员未设置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未逐日逐笔登记、不进行日清月结;不与代理会计按月核对货币资金余额和个人及单位往来余额;不办理票据交接手续;财务处理不规范;报账员核算不准确;报账付款不及时等问题。

(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制度流于形式,发包收入、租赁收入、其他收入不入账、坐收坐支或私设小金库,设立“账外账”;备用金超限额或进行大额现金结算;工程项目未遵守“四议两公开”相关规定,事前无预算,事中无监管,事后无决算、不按要求验收、不建立固定资产台账;村级财务“零接待”落实不到位;违规举债,新增债务;集体资产承包和出租合同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村级民主理财清理不到位的问题

村级民主理财清理不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程序不到位;村级重大财务事项未遵守“四议两公开”相关规定,民主决策和民主理财活动不规范;村级财务清理未定期进行等问题。

(四)村级财务审核监督不严格的问题

村级财务审核监督不严格:村级分工不明确,职权职责不清,加之业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操作标准又不统一规范,导致审核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五)村级财务公示公开不到位的问题

村级财务公示公开不到位:村级进行财务清理很长一段时间内,不能及时写出村级财务清理报告,不能在村级财务公开栏及时进行财务公示公开;未按规定格式、内容、时间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等问题。

(六)村级财务收入支出不规范的问题

村级财务收入支出不规范:村级财务是否利用自制收据收取资金,隐瞒收入;是否虚报项目,套取资金;是否违规发放村组党员干部津贴补助;是否超合同范围支付工程项目承包款;是否违规列支接待费用或租车费和大吃大喝;支出附件是否齐全或管理是否规范;财务开支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白条”入账等问题。

(七)在职和卸任村干部往来核对的问题

在职卸任村干部往来核对:在职和卸任村干部往来是存还是欠;是否存在套取资金挪作他用的情况;是否按月及时进行往来清理;卸任村干部是否还有经济手续未及时入账等问题。

三、整治方式

(一)大清理,深入自查自纠

各村按照镇村级财务整治办的部署安排,全面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之前未组织财务清理的村(社区),要立即组织开展清理,已经组织清理的村(社区),要针对清理情况,立行立改,建立问题整治台账,形成自查自纠报告,并于规定时间内上报镇村级财务整治办。

(二)大整顿,逐一整治销号

镇村级财务整治办牵头,联合镇纪委、财政所、镇经管站对各村(社区)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期整改,实行挂账销号。

做到“五个必须”:

1.属于报账员基础工作不规范的,必须加强报账员业务知识学习培训,提高业务核算水平;

2.属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必须增强财经法纪观念和规矩意识,完善内控制度;

3.属于账务处理程序不规范的,必须完善账务处理流程,照章办事;

4.属于收支流程不规范的,必须完善财务手续,补充相关资料;

5.属于虚报套取资金、重报多报开支、违规发放津贴补助、超合同支付工程承包款、违规列支接待费用或租车费和大吃大喝等问题的,必须责令如数退还,并由纪检机关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三)大治理,全面整章建制

根据此次大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村级财务问题、短板和漏洞,结合上级财务管理的政策要求,由镇财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重新制定新泉镇村级财务管理各项管理制度。

四、时间安排

此次大清理大整顿大治理从发文之日起至202310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3年9月底前)

镇党委将成立村级财务管理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张放任组长,镇长李建奇任常务副组长,其他负责干部任副组长,镇纪委、财政所、经管站负责人为成员。成立村级财务大整治办公室(简称“村级财务整治办”),办公地点设镇经管站,由田畅、周锋、赵明、苏熹、陈哲、张梦危佳、唐思远组成工作专班。镇财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需明确自查自纠、整治销号、整章建制的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做出具体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3年9月20日-10月10日)

各村(社区)报账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照本次整改内容,逐项梳理和排查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台账,按照政策规定分类,逐一整改到位,并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2023年10月10日前,将问题清单和整改报告上报到镇财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形成统一报告。

(三)检查总结阶段,(2023年10月11日-10月底)

10月11日开始,全面梳理资料,对各村(社区)整治情况进行验收,为迎接各级专项检查做好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级财务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的切身利益,涉及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涉及反腐倡廉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等问题。各村(社区)要成立村级财务问题整改小组,加强对村级财务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村级财务问题整改工作。

(二)狠抓工作落实

村(社区)作为村级财务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健全整改责任制度,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镇村级财务整治办要对村(社区)进行指导督查并贯穿整治工作全过程,并及时掌握情况、解决问题。包村干部(网格指导员)要主动监督所联村的整治工作情况,并协助开展整治工作。镇财务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改进展情况的调度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执纪问责

镇纪委加大对整改工作的监督,对工作不力或应付了事的人员,要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问题,要依规依纪对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