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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委发〔2017〕19号 关于印发《新泉镇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6-20 08:52 浏览次数: 1

各村(社区)党总支、镇属部门单位:

《新泉镇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7年6月20日

新泉镇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的实施方案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6周年,镇党委决定在今年“七一”大力表彰一批在各自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共产党员”。通过表彰先进,树立榜样,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全镇广大党员干部中掀起“学赶先进、创先争优”的热潮。

一、组织领导

评选表彰活动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县委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评选活动作为激励各党支部和党员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具体行动,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我镇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秀美新泉镇,和谐靓丽西大门” 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评选条件

评选表彰的对象要体现党的先进性和时代要求,必须是努力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表率;必须是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围绕镇党委的各项工作部署,与时俱进,实干创新,在建设美丽新泉的具体实践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典型,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长期扎根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带领农民奔康致富的共产党员。

2、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善于创新、成绩突出的共产党员。

3、党性强、作风正,敢想、会干、为人民,在工作中成绩显著,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威信的“老黄牛”。

4、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党务工作,刻苦钻研党建业务,求真务实,埋头苦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的党务工作者。

5、“两学一做” 学习教育中,积极对标“四讲四有”,躬身践行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要求的先进典型。特别是在“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中模范带头践行,倡树文明新风的共产党员。

三、评选方法和名额

按照党章对党员提出的任务、要求,根据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开展推荐评选。评选对象突出基层一线,原则上村(社区)总支书记不参加评选。机关党支部、部门单位各推荐3名“优秀共产党员”,其他各支部各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5个贫困村可增报1名,共72名于6月28日前上报镇党委。

四、表彰办法

镇党委将印发表彰通报,并在年终总结大会上对评选的“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在全镇广大党员中树立起坚守信念的新模范、献身事业的新标杆、服务人民的新榜样,号召全镇广大党员干部立足岗位讲精神、讲奉献、讲境界,掀起“学赶先进、创先争优”的新高潮。

附件:新泉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新泉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入党时间

文化

程度

职业

所属总支部

何时受过何种奖励

先进事迹简介

所  在

党总支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党  委

意  见

(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