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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委发〔2017〕4号 关于印发《新泉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3-06 08:47 浏览次数: 1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员会:

现将《新泉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新泉镇委员会  新泉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6日


新泉镇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

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为落实《关于印发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组发〔2017〕3号)要求,确保我镇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时间要求

这次换届按照先合并村(社区)党组织,后合并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确保2月份启动、6月底前全部完成。其中,合并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力争在3月底前完成,合并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在6月底前完成。同时,要按照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条件成熟一个,换届一个,确保不留“后遗症”。

二、方法步骤

共分六个阶段推进。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2017年2月)

(一)开展调查摸底。包村干部要认真细致做好入户走访工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和选情动向,做到“五个清楚”,即村(社区)基本情况清楚、党员群众思想状况清楚、班子现状和后备人选情况清楚、影响换届选举因素清楚、工作思路和对策措施清楚。

(二)做好党员登记。各村按要求填报好《新泉镇村(社区)正式党员登记汇总表》,并签好字、盖好章,作为党员大会参会人员的重要依据。

(三)抓好离任审计。坚持先审计再换届,各村要按要求交好账,镇财政所负责做好各村财务清理及村(社区)“两委”成员的离任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的发包管理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财务清理审计结果作为新一届村(社区)“两委”人选把关的重要依据;未完成村(社区)财务清理审计的,暂缓启动换届选举。

第二阶段: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3月10日前)

(一)制定工作方案。各合并村根据实际,按照镇定工作方案制定合并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1.优化组织设置。全镇按合并后的村(社区)实施换届选举工作,每合并村(社区)设立1 个党总支,合并村(社区)党总支按原建制村、自然村设置党支部。也可依托专业合作组织、农业企业和外出务工经商党员群体等设立功能型、特色型党支部。根据党员分布、从业状况及兴趣爱好等,可划分若干党小组。

2.明确岗位职数。根据换届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合并村(社区)干部职数确定为:3000人以上的村核定为7人;红旗桥社区居委会、新泉社区居委会核定为9人,车马江社区居委会、西林港社区居委会核定为7人。职数为7人的村(社区)核定5名党总支委员,职数为9人的社区核定7名党总支委员。

3.班子成员结构。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社区)干部新提名人选,年龄在57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继续提名村(社区)干部人选年龄不超过60周岁(截止2017年6月30日,以本人身份证的出生日期为准)。新提名合并村(社区)“两委”成员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每个合并村(社区)要有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全镇要有1名女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每个合并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合并村(社区)妇联主席应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是党员的应按照党内选举程序当选合并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对个别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合并村(社区),从县级机关选派的驻村干部、乡镇包村干部以及县乡机关、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退休干部职工中推荐选拔。鼓励大学生村官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参加合并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采取不占合并村(社区)“两委”核定职数和福利待遇、专职专选方式,选拔优秀大学生村官担任合并村(社区)“两委”副职以上干部。

4.坚持用人标准。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当选”。这次换届,县委提出了不宜进入合并村(社区)“两委”班子的“九种情形”,各村要认真遵照执行:①被判过刑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者违反党纪被立案审查的;②受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③组织或参与非法宗教活动,搞封建迷信,组织或参与聚众赌博和地下六合彩,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涉黄涉毒,有利用宗族、宗派势力干扰村(社区)正常工作行为的;④1990年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按照有关规定原则上不能列为提名人选(但在合并村、社区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会上,在竞职演说时主动作出情况说明,取得党员和群众代表同意并支持的,可以作为候选人预备人选);⑤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⑥非法串联拉票、贿选、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⑦截留惠民政策资金、侵占村(社区)集体财产、拖欠村(社区)集体租金的;⑧近三年内有一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⑨有其他不宜担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的情形:a.服务意识公益意识差、多数时间忙于私活而不能保证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的,b.长期居住在县城不能按照村干部管理要求坚守工作岗位的,c.身患疾病不能保证正常开展工作的。各村要坚持标准,严格落实,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能因人而异、降低要求。

5.明确选举方式。合并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必须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进行。“两推一选”,是指在镇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分别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和镇党委会议,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的情况,由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报镇党委批准后,再举行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合并村(社区)党总支成员。村民委员会采取村民直接选举方式,居民委员会采取间接选举方式。

6.严明纪律要求。明确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候选人竞争规范、党员大会组织筹备、违法违纪行为查处等各项措施。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拉票贿选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界定标准和查处主体,落实严肃换届纪律责任。重点是要落实好换届文件规定的“八个严禁”纪律要求,即:严禁以威胁、恐吓、欺骗等手段,妨害党员或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严禁通过吃请、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各种礼品,以及采取口头承诺选举后给予某种利益等形式搞拉票、贿选活动;严禁利用家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换届工作;严禁采取发传单、发信息等方式进行相互诋毁或打击报复;严禁寻衅滋事或无理闹事,以毁损、抢夺票箱、伪造选票、虚报票数、冲击选举会场等手段破坏和妨碍选举正常进行;严禁村(社区)干部擅离职守、中断工作,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私分公物公款、处置集体资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说情打招呼,干预换届选举工作;严禁换届结束后不交工作、不交印章、不交账本、不交档案。对违反“八个严禁”的行为,露头就打,从快从严、决不姑息。

7.成立工作机构。成立由党委书记曾维光同志为组长,焦志勇、王岳军为常务副组长,岳伟、罗瑞清、吴朝晖、罗建辉、李庆丰、罗聪、秦志成为副组长,姚高望、刘雪辉、周锋、黄伟强、徐伟红、吕鹏、徐泽坤、涂阳春、潘亚平、朱赞、陈润山、方敬为成员的新泉镇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组。各片区成立由片区组长任组长、片区副组长任副组长、包村干部为成员的片区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导本片区各村换届选举各项工作落实。各合并村(居)成立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委员会。以上工作机构均在业务培训前成立。

8.做好经费保障。镇财政所根据换届选举工作需要,做好宣传等各项工作经费预算,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提供足额经费保障。

(二)启动换届选举。镇召开换届选举动员会后,各包片包村干部要迅速组织进行合并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3月10日前全面启动换届选举工作。

(三)开展业务培训。分片区召开包村干部、合并村(居)选举委员会成员的业务培训会。培训内容为换届选举工作步骤、宣传动员、操作程序、纪律要求、舆情监测、应急处置、组织领导等。

(四)上报会议请示。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开展换届选举有关事宜,与镇党委沟通后,报送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下届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选举办法等。由镇党委研究批复并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五)明确任务分工。按照镇党委批复要求,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召开委员会议,研究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明确宣传动员、酝酿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起草工作报告、准备会议材料、组织党员选举等工作任务。委员对筹备工作分工负责,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书记加强督促和协调。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定期与镇党委沟通情况。

第三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3月上旬)

(一)集中宣传。各合并村(居)要积极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每村悬挂横幅10条、张贴标语30条,由包村干部督促到位,确保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注重正面典型示范引导,加强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及时防止和妥善应对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二)教育动员。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要通过召开会议、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对党员进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教育,使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参与支持选举;进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党员义务权利教育,使党员增强党性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尤其要教育合并村(社区)党员增强党的意识,自觉贯彻党组织意图,带头履行职责,确保人事安排方案顺利实现。要做好流动党员的教育引导工作,一对一地进行联系和动员、让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回乡参加换届选举。

(三)确定参会人数。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县委组织部备案。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第四阶段: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17年3月底前)

合并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必须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进行。

(一)召开合并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

包片包村干部指导各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召开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每个村居民小组2名群众代表:组长1名、群众代表1名;组长是党员的,定群众代表2名)。

首先,开展民主测评。对现任村(社区)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组织建设的情况;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等情况。测评结果作为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其次,开展党员和群众推荐。按合并村(社区)推荐下届党总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推荐票要当场唱票、计票,公布推荐结果。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原则上一个名额)比例,确定合并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缺额人选在没有被确定为候选人初步人选得票数多的被推荐人中另行推荐产生。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向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推荐的初步人选,经镇党委审核认为不列入的,向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作出说明,缺额人选由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根据推荐结果确定上报。(会议原则上在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挂牌地点进行,会议室条件有限的,需提前搭好棚,准备好会场。)

(二)召开镇党委会议推荐。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原则上一个名额)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合并村(社区)党总支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合并村(社区)党组织。

(三)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召开选举委员会会议确定考察人选。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

(四)镇党委开展组织考察。成立专门考察组,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考察。曾维光任组长,焦志勇、王岳军任副组长,岳伟、罗瑞清、吴朝晖、罗建辉、李庆丰、罗聪、秦志成为成员。考察结束后,镇党委牵头召开联审会议,镇人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司法、财税、卫生计生等8个部门负责人参加,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实行“八联审”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不作为候选人,缺额人选由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根据第一轮推荐的结果另行确定人选上报镇党委,再由镇党委组织考察并联审,直至候选人预备人选符合“九种情形”条件为止。

(五)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公示。组织考察和“八联审”后,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召开选举委员会会议,结合镇党委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下届合并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合并村(社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六)请示批复。公示结束后,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向镇党委上报《确定下届合并村(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镇党委作出批复。没有经过组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

(七)纪律承诺。镇党委与合并村(社区)党组织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明确在换届选举中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八)大会选举

1.筹备组织。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要在所属片区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一是起草报告。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研究起草党员大会工作报告。临时党总支书记要亲自主持起草工作,委员集体讨论,形成初稿;广泛征求村(居)民委员会以及村级配套组织成员和广大党员群众意见,注重听取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农村经纪人、大学生村官、老干部、老党员的意见,形成送审稿,报镇党委审定。二是准备文件。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按照分工,认真准备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材料,如会议通知、日程安排、应到党员名册、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选票、会议主持词、有关决议草案、选举办法等。三是会议研究。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召开党小组长会议,介绍党员大会准备工作情况,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党组织工作报告;提出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完成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党员大会的其他事项。外出党员比较多的,应将党员大会安排在党员相对集中的时间召开。四是下发通知。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提前向所有参加党员大会的应到党员发出书面通知,明确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期、主要议题、基本要求等。对外出的党员,书面通知要发到家属手中,并通过其他方式通知到本人。五是布置会场。党员大会会场要庄严简朴。会场场地条件有限的村,要提前联系搭好棚。有条件的地方,可在会场布置党徽、党旗以及必要的音响、拍照设备。

2.大会选举。党员大会由上届合并村(社区)临时党总支书记主持,具体议程如下。

(1)工作人员清点实到人数。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和实到会党员人数,确认会议有效。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

4/5,会议有效。

(2)宣布党员大会开始,奏(唱)国歌。

(3)通过党员大会议程。

(4)合并村(社区)党组织上届委员会负责人作工作报告。

(5)分组讨论,大会休会。党员分组审议工作报告、酝酿候选人人选、讨论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推选监票人。

(6)召开合并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议,听取讨论情况汇报。审议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审议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人选和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

(7)大会复会。再次清点到会党员人数,会议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到党员人数和实到党员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继续开会。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和监票人、计票人名单,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

(8)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说。候选人要全面介绍自己的成长经历、工作实绩、履职设想、竞职承诺,回答党员提出的问题。

(9)组织选举。采取间接选举的办法,由党员大会先选合并村(社区)党总支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党总支委员会议上选举产生书记、1名副书记;委员进行差额选举,书记、副书记等额选举。①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②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③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选举人填写选票应持慎重态度,考虑成熟后再填写;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他人代写,但一定要体现选举人自己的意志。因故未出席会议的选举人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④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选举过程符合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选举过程违反选举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或者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必须重新组织选举。⑤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当场计票。计票时要确认有效票、无效票。有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的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票指进行选举时收回的选票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选票。无效票又称废票,主要看以下两点:一是选票上的赞成票多于应选名额;二是选票上选举人表达意愿的符号全部不符合选举办法的规定,填写符号全部不规范或填写符号全部无法辨认。选票部分符号不规范或部分符号无法辨认的,规范和能够辨认的部分有效。

(10)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

(11)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得票多的被选举人中另行选举。

(12)通过大会工作报告。

(13)新当选的合并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发言。

(14)宣布大会结束,奏国际歌。

关于大会选举,有四个注意事项:一是要提高党员到会率。

只有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会议选举。要把参加换届的现实表现作为对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强不强的一次直接检验,纳入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二是要规范大会选举程序。大会选举,必须按照上述议程进行。候选人的竞职陈述要在会上统一组织进行,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三是要规范投票行为。因故未出席党员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以出具书面意见、发短信等方式进行投票。到会的选举人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写票的,可要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四是要选满应选名额。合并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闭会后再指派;也不应留出委员空额,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必须另行选举。

3.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合并村(社区)党总支要向镇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报告一般应包括党员大会的开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由镇党委作出批复。

(九)后续工作(2017年4月10日前)。要努力确保“四个到位”:班子交接到位、思想疏导到位、材料归档到位、配套建设到位。

1.班子交接到位。在党员大会闭幕后7天内,各片区负责人、包村干部要组织合并村(社区)党组织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帮助新班子熟悉情况,开展工作。新任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作出任期承诺,兑现承诺的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价和组织调整的重要依据。

2.思想疏导到位。各片区负责人、包村干部要同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的同志谈心谈话,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职离岗的村(社区)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继续发挥自身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

3.材料归档到位。各片区要认真做好换届选举总结工作,指导合并村(社区)党组织收集整理换届选举工作材料,将请示、报告、批复单独立卷,选举办法、候选人名单、选票、当选名单等另外立卷,一并归档。

4.配套建设到位。要加强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第五阶段: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17年6月底前)

合并村(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要在合并村(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有序进行。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一)确定选举方式。村民委员会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选举采取间接选举的方式产生,间接选举由本居住地区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名选举产生。

(二)制定选举办法。按县民政局统一制定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并在此基础上,各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结合实际制定和通过选举办法。选举办法要明确规定选民登记方式、委托投票形式和要求、正式候选人禁止资格、正式候选人禁止行为和违规处理、正式选举地点设置和工作人员安排、正式投票选举起止时间、正式候选人签字程序等细则,并向全体村民公开。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由镇党委指导居民选举委员会制定。

(三)严格审查提名候选人资格。合并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与党总支成员交差任职(党总支书记除外)。合并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前,镇党委要严格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党委会议形式对村(居)民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查,会议记录要完整记录审查依据和讨论过程。未经审查的提名推荐人选不得作为正式候选人。

(四)组织好正式选举工作。要将正式候选人情况向村(居)民张榜公开,介绍其个人基本情况、考察情况和参选承诺;对上届担任合并村(社区)干部的要增加介绍其民主测评情况、经济责任审计结果。投票选举时,要严格控制使用流动票箱,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要实行秘密写票制度,设立秘密写票处;要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宣布选举结果。要加强治安防控,坚决打击冲击选举现场的不法行为和人员,切实维护选举现场秩序。

第六阶段:总结阶段(2017年6月下旬)

新一届村(社区)党组织、村(居)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要及时开展以下工作:①做好新老班子交接;②开展全面自查,总结经验做法及存在问题等,逐级汇总上报,并按有关要求填写选举情况统计表,做好选举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③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全体村(居)民结合实际讨论完善村党组织工作制度和村(居)民自治章程、各类工作规章、职责、村规民约和发展规划等;④积极开展基层党建、依法治村、新农村建设,搞好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等工作。各片区要认真研究制定检查验收办法,及时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和“回头看”工作,对未依法依规进行选举的,限期组织重新选举。

三、工作要求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确保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1.加强宣传引导。要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原原本本学习相关党规法纪,省、市、县换届动员会议精神,钻研透、领会准,使之真正成为做好合并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的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做到精准发力、精准操作。特别要把选什么样的人、不选什么样的人、换届选举程序和纪律要求等向党员群众讲清楚。

2.加强指导督促。分片区成立指导督促及纪律监督组,驻村指导开展工作。各片区指导督导及纪律监督组要把握时间节点、咬住关键内容、抓牢重点对象,做到“五必到”“五必看”“五必谈”:“五必到”,即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必到、讨论选举办法和纪律要求的会议必到、党员和村(居)民推荐会议必到、大会选举必到、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必到;“五必看”,即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必看、选举办法必看、参会人员名单必看、推荐票和选票必看、上届党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必看;“五必谈”,即对上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必谈、对影响力较大的党员和老党员必谈、对由参与竞选动向的人选必谈、对思想波动较大的党员和村(居)民必谈、对落选和离任人员必谈。督促指导工作一定要细致深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

3.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纪律教育,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建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责任追究制,对风气不好、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落实省委“八严禁”纪律要求,对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4.加强信访维稳。要高度重视换届信访工作。合并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往往是基层各类信访矛盾集中爆发的时期,加上并乡镇合村改革等因素影响,这次换届信访问题可能会比较多。要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基层党员干部群众的诉求,及时研究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把矛盾化解在源头上、把风险扼制在萌芽中。特别是对矛盾突出、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拿好预案,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