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泉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新泉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
新政发〔2014〕27号
关于印发《新泉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
工作要点》和《新泉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
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镇属部门单位:
《新泉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新泉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新泉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4年,全镇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强基础、优服务、创特色、保先进”为目标,以推进政府行政程序和公共服务法治化为重点,以健全行政决策机制和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为突破口,不断提升政府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新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夯实依法行政基础工作
(一)贯彻落实依法行政各项制度。要认真组织实施“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法治岳阳建设纲要》和《岳阳市政府法制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重点抓好行政程序制度、行政裁量权制度、政府服务制度的贯彻实施。
(二)推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各村(居)委会及镇属部门单位要按照省、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有关规定,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积极开展自评和申报工作。
(三)加强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建立完善各级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的长效机制,每年至少举办两期党委班子和负责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实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全年组织学习依法行政知识不少于4次。
(四)加大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力度。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细化量化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评价标准,充分发挥考核制度的导向功能、评价功能、监督功能。
二、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
(五)依法决策,重点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提交研究决定前必须经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六)科学决策,重点落实风险评估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项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安全、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七)民主决策,重点落实公众参与制度。作出重大决策前,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以适当方式反馈或公布。特别是作出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或公众对重大行政决策方案有重大分歧,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都应举行听证。
(八)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加强专家库建设,完善专家咨询委员会,增强重大行政决策的智力支持和信息支持。
三、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水平
(九)落实有效期和定期清理制度。推进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有效期系统,做好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评估工作。
(十)落实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未经“三统一”的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十一)落实备案审查、申请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有件必备”,定期向社会公布通过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目录。认真办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
(十二)加大对行政合同审查力度。各村(居)委会及镇属单位要加强行政合同审查工作。
四、提高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十三)推进规范化执法。完善并严格执行执法程序制度,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工作,继续推行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制度,加强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探索在网上公开行政执法决定文书。
(十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社会治安、招投标等方面执法的指导和监督,督促执法部门建立网上举报投诉系统,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五)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的信息化建设,探索在线培训方式,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
(十六)加强行政监督和问责。上级行政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督促和约束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
五、提升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
(十七)严格执行复议决定。对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情况加强跟踪监督,维护行政复议决定的严肃性、权威性。对拒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复议决定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十八)做好行政复议应诉相关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应诉工作,积极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和县人民法院,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做好行政赔偿工作。
六、提升法律服务工作水平
(十九)增强法律服务意识。紧紧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意识。
(二十)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法律顾问的管理和指导,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功能和作用,促进政府依法决策。
(二十一)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围绕事关法治政府建设全局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组织开展政府法制理论研究工作。认真做好政府法制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加强工作交流。
新泉镇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做好2014年度全镇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14〕26号)和全面小康综合绩效考核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纳入全面小康综合绩效考核的单位。
二、考核内容
2014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内容是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22号)、《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省政府令第252号)、《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政府令第244号)、《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42号)、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湘政发〔2012〕4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05号)等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依法决策和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等。
三、考核方式
依法行政考核由镇政府法制办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具体安排由镇政府法制办另行通知。考核方式为:
(一)自查自评。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记分方案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和有关资料报送镇政府法制办。
(二)检查考核。由镇政府法制办组成2个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开座谈会、调查走访和群众评议等形式对考核对象进行检查考核。同时从司法机关、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和新闻单位收集相关材料,了解考核对象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三)确定结果。镇政府法制办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结合依法行政档案和平时工作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考核结果,并报镇政府审定。
(四)建立档案。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镇政府法制办对考核对象逐一建立依法行政档案,动态记录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有关工作或任务,应及时向镇政府法制办报送资料或信息。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考核结果作为2014年度全面小康综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定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的重要依据、向镇党委和政府依法行政年度报告的重要参考。
(二)对考核结果进行通报。
五、有关要求
(一)考核工作将在2014年12月中旬前进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配合做好依法行政考核工作。
(二)考核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科学统筹安排考核时间,客观公正组织考核评分,坚决杜绝人情分、关系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将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报镇政府法制办,并认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