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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滨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湘滨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湘滨镇 发布时间: 2021-09-13 15:56 浏览次数: 1

湘滨政发〔2021〕40号

各村(社区):

《湘滨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方案》已经湘滨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滨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9日

湘滨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印发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湘滨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缴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陈洪幸任政委,镇长王道任组长,人大主席秦伟强任副组长,镇财政所、农保站、卫生院等为成员单位,负责全镇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的收缴管理等工作。

各村(社区)支部书记要负总责,明确专人分管此项工作,并明确一名专门手机缴费的工作人员。2022年医保资金全部由各村(社区)自行手机缴费并录好电子档,10月份每周报送一次缴费人数至镇劳保站,11月份每周报送两次缴费人数,12月份每日报送一次缴费人数至镇劳保站。各村(社区)要确保人、钱医保纸质台账和电脑录入的信息严格一致,对医保缴费资金要严格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二、目标任务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要求,我镇要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

划,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参保率必须达到95%以上;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困难人群参保率达100%,所有参保人员信息录入准确率达100%。

三、参保对象

凡我镇户籍居民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以及在校学生、外地户籍常住本镇或者在本镇务工的人员。

四、参保缴费标准

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和全省统一标准,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320元/人。 

困难群众缴费标准:

序号

人员类别

个人缴费(元)

1

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重度残疾人1-2级、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照执行)

全额资助,个人不缴费

2

低保人员、3-4级持证残疾人

个人缴费160元

3

纳入民政和乡村振兴等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困难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

个人缴费160元

4

未在正常缴费期内符合政策参保缴费,需要补缴2022年医保的参保居民

个人缴费320元+各级财政补助的总和

注:参保缴费期后新增的特殊困难人员不再享受参保资助。

五、参保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22年度参保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未在规定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原则上不得中途参保、享受医保待遇。因户籍变动等客观原因或特殊情形(具体指当年新迁入户口、复转军人、未及时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新生儿未在90天内参保缴费、社会福利机构新接收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因劳动关系终止导致职工医保断保后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扶贫部门认定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未参保的)未能在统筹地规定时间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可以按当年城乡居民筹资标准(含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由个人一次性定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六、参保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含在校学生及学龄前儿童)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或长期居住地的乡镇、村、社区参保。已在本县参加了城镇职工医保的人员,不得再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跨统筹地区重复参保。

七、工作流程

(一)宣传发动、摸底造册(9月12日前完成)。1、各村、社区要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资料、发布微信信息、村村响等多种形式,告知广大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时间、标准和方式,动员全镇居民积极参保。

2、各村、社区根据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以上年度参保名册为基础,对辖区内应当参保居民按户逐人进行摸底造册,普通参保、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新、老参保人员要分开登记,缴款方式、缴费额度、补贴资金等要登记清楚,未参保人员必须注明未参保原因。

3、各村重点是对在外务工经商人员联系,告知其政策,特别是商会对湘滨镇在外人员进行宣传引导。

(二)缴费(12月31日前完成)。

1、2022年度参保缴费人员可手机下载“湘税社保APP”自主参保缴费,选择自主缴费的,由各村、社区手机缴费截图,以湘税社保缴费详情截图作为凭证。

2、不便自主缴费的,可由村、社区干部进行手机代缴,参保人需提供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村、社区提供湘税社保缴费详情截图复印件给参保人作为缴费凭证。

七、医保电子凭证

2022年将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支付”全覆盖,参保人员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医保码)后,可通过手机享受各类在线医疗保障服务,包括医保就诊、购药支付、医保账户查询和医保业务办理等。2022年参保人员均不再发放新医保卡。

八、奖惩措施

1、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比例为95%(含)%以上的,按5元/人的经费奖励到村(社区);

2、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比例为90%(含)-95%的,按3元/人的经费奖励到村(社区);

3、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比例低于90%的,按1元/人的标准补贴到村(社区);

4、缴费比例未达到80%的村(社区),在2021年度村级百分制目标考核工作扣除10分;未达到85%的村(社区)扣除5分。

 

附件:1、湘滨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任务表

2、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宣传标语

湘滨镇2022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

任  务  表

村(社区)

2022任务数(人)

应筹资金(元)

备注

临资口村

5350

1712000

 

复兴围村

5300

1696000

 

白马村

3760

1203200

 

福乔村

3500

1120000

 

姑嫂树村

5100

1632000

 

大鄱山村

4640

1484800

 

云集寺村

3330

1065600

 

洞庭围村

4450

1424000

 

杨柳潭村

4430

1417600

 

酬塘围村

4500

1440000

 

湘滨村

4400

1408000

 

白马寺社区

1300

416000

 

易婆塘村

4300

1376000

 

和平闸社区

800

256000

 

合  计

55160

17651200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宣传标语

 

1、居民医保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2、和谐社会政策好,城乡居民有医保。

3、人人享有医保,户户幸福安康。

4、参保有补助,看病能报销。

5、学生儿童无收入,享受医保不耽误。

6、积极参保,共享和谐。

7、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8、为儿女参加医保,添一份爱心;为父母参加医保,尽一份孝心。

9、开展城乡居民医保,顺民意、得民心,惠民利。

10、城乡居民医保,惠及人民健康,关爱幸福家庭。

11、城乡医保好,有病不用愁,生病得资助,无病益乡亲。

12、坚持政府和个人缴费相结合原则,低标准、广覆盖、保大病。

13、家家参加居民医保,人人享受健康幸福。

14、实施城乡居民医保,构建党和政府民生工程。

15、看病花钱不再难,医保帮您过难关。

16、居民医保合民心,互助共济顺民意。

17、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18、以人为本政策好,城乡居民有医保。

19、参加居民医保,规避大病风险。

20、居民医保,政府主导;互助共济,百姓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