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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滨镇安全风险“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来源: 湘阴县湘滨镇 发布时间: 2019-04-10 12:53 浏览次数: 1

湘滨政发〔2019〕9号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单位:

《湘滨镇安全风险“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湘滨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

湘滨镇安全风险“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江苏响水“3·21”等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遇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7月3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改进作风、强化责任勇于担当、狠抓落实,开展全面、系统、彻底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攻坚战,全面排查安全生产不稳定因素,整治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努力实现重大风险全面管控和重大隐患动态清零,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重点内容

围绕查系统、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覆盖所有行业领域,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校车和学校、电力等行业领域。

结合“八大整治攻坚行动”,着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管理体系、责任体系、基本制度、教育培训、保障能力、隐患排查重大危险源和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风险点排查与评估、风险等级确认、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等管控措施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班前安全会、风险隐患公示等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整改销号情况。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王道任组长,徐涛、李浩、李云飞、王健、汤锡、余意、秦伟强、周建军、彭威任副组长,安监站、校车办、政法组、文化站、民政所、农电站、计生办、派出所、市监所、六中队、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

(一)镇安监站牵头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行业、水上交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等行业

(二)六中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安全;

(三)国土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安全;

(四)各村(社区)牵头负责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

(五)校车办牵头负责校车和学校安全;

(六)农电站牵头负责电力安全;

(七)其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并配合牵头单位开展各项工作。

四、时间安排

百日行动按照“排查、交办、督查、复查、问责”五步工作法进行,将企业自查自改、监管执法,问责、长效机制建设思想重点工作贯穿始终,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0)

各级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监督检查重点企业名单,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4月11日至7月15日)

一是所有生产经单位组织自查,做到“六查六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金生产责任书;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金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要严格落实风险隐惠公示制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清单,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企业和生产车间等醒目区域公示);查履职尽责,看是否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重大安全隐患。二是生产经营单位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针对问题隐患产生的原因,及时修订完善本企业各项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持续落实。三是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和公共区域进行全覆盖排查,并对排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合账;对所有重大风险隐患全部拉条挂账,明确整改或管控责任人,逐条交办,分级挂牌督办,严格实施闭环管理。对无主的重大风险隐患要主动作为,积极协调进行有效监控和整改。

(三)整改销号和总结提高阶段(7月16日至7月30日)

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对“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行动效果进行核查,并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总结报告,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主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儆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防范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入分析研判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隐惠,组织开展全面排查,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重大隐患及时排查治理到位。要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纠,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要严格落实重大事故隐患“一单四制”要求,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通过“八大整治攻坚行动”和“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三)严格执法,形成震慑。要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放管服”改革的关系,不能以“放管服”改革为由限制执法、放松执法,既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又要防止监管执法宽松软。要持续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坚决做到“三个一律”:凡是存在重大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凡是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一律依法提请政府子以关闭,凡是在关停整改期间违法组织生产的企业负责人一律依法追究责任。百日行动期间,要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行为,依法取缔一批非法单位,公布一批联合惩戒“黑名单”。

(四)精准宣传,全民参与。企业必须在正门和生产车间等醒目位置公布举报电话,接受职工和人民群众监督。要按程序兑现隐患举报奖励,鼓励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速法生产经营行为和重大隐患,要通过电视、网络、广播、短信等方式开展精准宣传,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打场安全生产人民战争,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强大声势。

(五)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情况纳入年度述职和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各部门单位要及时总结本地区、本部门行动开展情况,由镇安监站于每月5前向县安委办报送相关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