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滨镇2015年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2015年法治湘阴建设实施方案》(湘阴法治发[2015]1号)、《2015年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方案》(湘阴法治办发[2015]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现就2015年度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司法,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质效,不断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率,为我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
“围绕决策公开,整治决策不民主、不规范、不科学;围绕政务公开,政治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围绕司法公开,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围绕办事公开,整治办事不文明、不热情、不周全;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方面存在的其他问题”,通过开展公开、整治活动,进一步促进党委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司法公平公正、权利依法保障、监督体系健全、民主政治完善、全民素质提升、社会平安和谐。
三、实施步骤
1、准备阶段(5月上旬)。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相关法治建设文件,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制定详实的专项方案。围绕“四公开、四整治”,增强依法执政意识和能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等方面,召开全镇干职工、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动员大会,制作宣传展板充分宣传发动。
2、自查阶段(5月上旬-5月下旬)。机关各部门根据本方案,摸排出部门在法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作风建设和群众来信来访两方面,之后由党委会进行汇总和讨论。并填写好《2015年法治建设“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自查表》上报县委专项活动办。
整改阶段(6月-9月)。根据县委法治湘阴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整改通知书,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深刻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4、总结阶段(10月-12月)。严肃认真迎接县委专项活动办和领导小组的检查,认真总结活动工作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实事求是地总结出在“四公开、四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整改的成果;存在的不足,为进一步继续推进法治湘滨建设提供经验和教训。
四、有关要求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来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各部门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把这次专项活动抓出成效。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四公开、四整治”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柳艳秋任组长,左一峰、王健任副组长,李建奇、李文治、李新、周建军、杨子江、刘辉、田伟赞、谭健、程乐、朱恒威、彭琼颉、刘丽为成员,程乐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机关党政综合办公室。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情况综合和督促检查,确保专项活动有举措、有实效。
找准突出问题。各村各部门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分线工作,不掩饰存在的问题,不含糊整改的措施,从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出发,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文明执法的高度考虑,确保问题找得准,整改方案抓得实。
营造宣传氛围。在机关橱窗安置“四公开、四整治”专项内容喷绘,悬挂横幅,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党员骨干会议,借助专项活动整治的东风,把各项方针政策向人民群众宣传好,切实规范好本地本单位各项工作,确保沿着法治的轨道良性运行。
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机关在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中,要注重积累经验,对问题整改到位已通过验收的,党委会要及时召开研讨会,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完善丰富制度建设,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中共湘滨镇委员会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