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滨镇关于整治惠民补贴政策不落实和缩水走样问题的自查自纠情况汇报
一、惠民补贴落实上。
1、数据采集方面。
依据国家惠民政策,我镇在每年10-11月份要求村级上报本年度村级上报面积,作为下年度惠民补贴发放依据,村级上报数据要求每户农户签字认可并按组公示。
2、数据录入方面。
依据村级上报面积,我镇财政所人员在每年11-12月份录入电子文档,录入后打表给村会计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再盖章认定。
3、数据审核方面。
对于村级上报数据,依据上级要求,种粮农户农业税面积超过三十亩,种植面积超过五十亩的,我们都要求农户提供土地经营权证或者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相关资料的我们将不予发放补贴。
4、补贴发放方面。
财政局下达各项补贴录入通知后,我镇财政所根据上年度各村上报面积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农户无异议后打卡发放惠农补贴。
5、数据抽查方面。
每年我镇财政所人员都对村级上报数据以及补贴发放情况按2%的比例下到农户进行抽查,保障惠民补贴按时按质发放到农户。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1、工作不细致。因以前年度工作不认真和不仔细,导致补贴系统内身份证姓名和证件号码存在不少错误,给农户兑付直补金带来不便。近两年在逐步改正,但还有不少没有修改完成。
2、工作不彻底。对于发放受众小的补贴(如: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离任村干部工资等)只在小范围内进行公示,不是所有的补贴都按规定在全镇范围内逐村逐组都进行公示。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认真整改问题和不足,把党的各项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到位,保障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01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