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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政发〔2016〕10号 岭北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岭北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岭北镇 发布时间: 2016-03-11 00:00 浏览次数: 1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岭北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310   

 

岭北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强农惠农政策相关文件精神,提高我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要求,推动全镇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在全镇开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省、市、县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坚持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运作程序,着力解决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的突出问题,努力构建我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长效机制,确保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操作规范、管理有方、群众满意,为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保证。 

二、活动范围 

各村(居)委会,各部门(单位)。     

三、工作目标 

根据省、市、县委的要求,开展这次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的目标是,全镇基本达到现在湘阴的水平。从总体上讲,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取得实效。 

(一)贯彻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自觉性明显增强。促使广大干部和党员充分认识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性,进一步创新服务模式,拓宽服务领域,增强服务意识,正确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各项强农惠农政策。 

(二)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解决强农惠农政策执行不到位,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发放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中弄虚作假、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工作效率低下以及其他社会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活动的成果。 

(三)群众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进一步规范操作程序,推行阳光操作,健全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平公正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认真受理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满意度。 

(四)保障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形成。从政策管理、资金分配、发放程序、干部政绩考核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和工作办法,建立和完善公开公平、规范透明、程序简化、方便群众的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机制,努力使各项落实强农惠农的政策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四、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根据不同层次、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工作性质和职能,提出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的具体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分阶段、分步骤精心组织实施。采取组、村、镇自下而上的办法,认真清理归类强农惠农政策项目,编制强农惠农政策目录,依托全镇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拓展服务功能,建立惠民电子信息档案,方便群众直接了解和掌握政策。

(二)坚持注重实效的原则。结合本镇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查找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解决的问题,提出改进和加强的各项措施,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强农惠农政策深入人心,资金全额落实到位。 

(三)坚持群众参与的原则。充分发挥镇为民全程代理服务中心和建立镇惠民办公室,及时兑现各类惠农资金,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动员社会力量,吸收群众广泛参与,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要通过镇惠民服务机构的电子信息服务平台等信息发布系统将强农惠农政策资金物资项目、享受范围、享受对象、享受标准、金额等重要内容,在严格审核把关的基础上,及时如实予以公开公示和发布,方便群众查询,实行阳光操作,增强落实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坚持机制创新的原则。要认真总结以往的实践经验,结合新阶段新形势的变化,不断探索保障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措施和办法,在实践中丰富和完善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内容,形成各具特色的落实机制。 

五、实施内容 

1)农牧业生产方面:主要包括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退耕还林工程粮款补贴、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补助、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普通劳务技能培训、科技培训、贷款贴息等13个方面的内容。 

2)农牧村社会事业方面:主要包括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机制、中等职业教育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贫困户“两后生”技能培训、新型农牧村合作医疗补助及住院报销、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金等7个方面的内容。 

3)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方面:主要包括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村医生补助、新型农牧村社会养老保险、农村干部养老保险、孤儿基本生活费、村及村以下干部报酬、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金、伤残抚恤、在复员及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企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城乡医疗救助、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农牧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金、计划生育特困家庭救助、农村二女结扎户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养老储蓄、独生子女领证户父母奖励金、村及村以下计划生育工作人员报酬、救灾救济、农村贫困户危旧房改造补贴、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省外劳务移民安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政策、家电下乡补贴等32个方面的内容。 

4)工商税收方面:主要包括涉农业各类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优惠政策、下岗失业人员、城镇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注册登记收费优惠政策、下岗失业再就业税收政策、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就业税收政策、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税收、农业生产资料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等11个方面的内容。 

除上述政策项目外,强农惠农政策项目还包括中央、省、市、县、镇出台的用于改善群众生产、生活、卫生、教育、就业等条件,提高群众收入水平的各类政策,以及省、市、县、镇承诺为民办的实事。     

六、方法步骤 

活动从今年315日开始,至7月初结束,历时四个月,共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315日至48日) 

各村和镇属涉农单位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基本原则和具体任务。在此基础上,尽快召开本村、本单位开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动员大会,对活动作出全面安排部署。按照乡党委、政府统一要求,把推行村干部“代办制”与健全完善惠民政策落实机构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为民全程代理服务点,各村建立惠民办公室,由村委会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相关村、组干部兼任。同时,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村级民主评议小组,成立村审核小组。各村、镇属涉农单位的活动方案、领导小组名单要于42日前报送镇强农惠农政策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阶段(49日至431日) 

组织镇、村干部深入所有农户,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座谈会、入户宣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对各项惠农政策进行巡回宣讲。开展农户调查摸底工作,组织力量对所有农户从家庭人员构成、经济收入、生活支出、住房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用具体的经济指标量化农户经济状况,摸清实情。组织召开村民民主评议小组会议,识别和确定惠农政策享受对象,特别是扶贫对象和低保对象,将调查摸底情况在村上进行张榜公示,建档立卡,并及时组织专人将相关惠农政策录入电子信息平台,建立动态数据库。

(三)清理公示阶段(51日至525日) 

2015年以来各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情况进行认真归纳疏理,对新增的惠农政策及相关信息要及时补充,及时更新。对实施范围、操作规程、政策标准等进行全面公示,提高政策知晓率,接受群众监督。在摸清底数、建档立卡的基础上,重新确定受益对象。受益对象由村“两委”提议,村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评议结果在村、组同步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人员入户核查,核查情况交镇审核小组审核后在村、组进行二次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上报乡相关部门审批,并将审批后的惠农政策享受对象,特别是低保对象在镇、村、组再次进行公示,做到“三级公示,三榜定案”,并通知村民及时到镇惠民办公室电子信息平台查询。各村要于515日前将清理公示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阶段(526日至626日) 

各村、部门属单位要严格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清理核查出的问题,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时限要求、具体措施和整改责任人。要把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惠民办公室的硬件设施建设、信息平台建设、人员配备和制度建设作为整改的关键环节,按照“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落实,着力解决政策知晓率不高、政策执行不透明、资金落实不及时、政策落实不公正、工作程序不规范以及滞留、截留、挪用惠农资金和虚报冒领等突出问题,真正让广大农牧民群众享受惠民政策的“阳光雨露”。认真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从政策管理、资金分配、发放程序、干部政绩和工作机制等方面研究制定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和完善公平、规范透明、程序简化、方便群众的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长效机制。整改落实情况要定期向镇领导小组通报,镇上将召开现场观摩推进会,推进活动深入开展。 

(五)总结验收阶段(627日至76日) 

各村、部门单位必须在6月底向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领导小组上报开展活动工作总结。镇落实强农惠农政策领导小组按照各村、部门单位对开展活动的重视程度、清理核查的深度、解决问题的力度、群众满意的程度、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的进度等情况,制定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的具体验收标准,集中时间进行全面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要尽快成立相应机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活动的研究谋划、安排部署、督促检查、总结验收等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靠实工作责任,抓好工作落实。各级各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的重要性,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管理。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深入村组、农牧民群众开展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各村、部门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每个阶段的工作都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参与,切实抓好本村、本单位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镇惠农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的职责。镇财政要及时拨付各项强农惠农补贴资金,并及时将拨付情况告知相关人员。镇计生办要充分发挥人口管理信息平台的作用,用新型管理软件,拓展服务功能,方便群众查询。农牧、民政、卫生、林业、教育等专干,要认真落实采集、审核、录入基础补贴数据,建立动态数据库,防止出现漏报、多报或弄虚作假的情况,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严防套取、侵占、截留、挪用涉农补贴资金行为的发生。农村信用社要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入农户存折,并把好补贴资金的领取关,杜绝冒领行为。及时总结和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强化工作措施。要结合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实行村、组干部“代办制”,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同全程代办有效结合起来,把孤寡老人、残疾人、低保户作为服务的重点对象,建立便民联系卡,明确代办事项范围和工作流程,按照“随时受理-全程代办-及时回复”三个程序组织实施,变“群众上跑为干部下办”,变“拖着办为马上办”,切实转变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对居住分散、交通不便的村民以及老弱病残、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要主动上门代理服务,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增强代办工作的实效性。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惠民办公室要建立健全《惠民办公室工作职责》、《强农惠农资金运行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工作制度,并上墙公开,真正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完善《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农户家庭基础档案》,对强农惠农政策受益对象分类、分村、分组进行建档,并确定专人负责。镇财政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切实解决信息平台建设、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惠民办公室开展工作必要的办公场所、办公设施和工作经费。要积极开发应用新型电子信息软件,建立综合性的强农惠农网络化信息管理平台和惠民服务电子档案。 

(三)健全工作机制。要把民主评议作为确定农牧村受益对象的关键环节。村级民主评议小组由村“两委”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妇女代表、贫困户代表、富裕户代表、计生户代表等人员组成,人数不少于30人。村审核小组人员由村委会主任、相关村干部、等负责人组成。要进一步明确各业务主管部门在强农惠农财政补贴资金落实每个环节的职责和办理时限要求,建立财政和业务部门、村惠民办、信用社紧密衔接、协调运转的资金落实工作机制。在接到上级下达资金的通知后,镇财政在两个工作日内要将资金全部核拨到信用社,村惠民办要当日通知到村、组,并通过向村、组干部及群众发布资金到户信息,信用社和村、组在各自的公示栏内也要及时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在取款时核对,真正把强农惠农政策落实的决定权交到群众手中,增强政策落实的透明度。 

(四)突出宣传培训。要把村、组干部培训作为强农惠农政策宣传的前提,让镇干部首先成为强农惠农政策的“明白人”。在入户宣讲前,坚持“先培训、后入户”的原则,对镇、村、组三级干部进行集中培训,使每位干部全面掌握落实党的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目的意义、享受条件、具体标准、报批程序等,进一步提高强农惠农政策的宣传质量和效果。要加大入户宣传的力度,坚持经常性入户宣传与集中入户宣传相结合,从村上抽调熟悉政策、责任心强的干部,分片包户,一人包5户至10户,深入农牧户逐户宣讲享受的强农惠农政策,确保入户率达到100%。要突出阵地宣传,在每个村群众方便看到的地方设置一面固定宣传栏,在每个组设置一面固定黑板,做到“一村一栏,一组一板”,提高政策落实的透明度,保证群众的监督权。 

(五)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强农惠农工作领导小组要经常性开展督促检查,着力解决监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和存在问题较多的村、组进行集中整治和重点督办,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镇纪委要充分发挥监督监察职能,成立督察组,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作为今后的主要工作任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及时通报督查情况,通过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受理投诉举报,认真处理群众检举和反映的问题。镇纪委要对各村、组工作不到位、执行政策不力、惠农资金管理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湘阴县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责任追究制度》及相关法规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对包组包户干部宣讲不到位、核查纠正不彻底、发现严重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包组干部的责任,是镇属单位抽调的干部调至包组所在村工作,是村干部的取消当年工作报酬。对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的情况,镇上在7月初全面进行总结考核验收。 

(六)坚持统筹兼顾。要把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活动与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文件精神结合起来,与当前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与推进各项工作结合起来,认真组织,精心安排,狠抓落实,真正达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