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阴县鹤龙湖镇人民政府2018年决算及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情况
鹤龙湖镇位于湘阴县中部,2011年由原城西镇更名为鹤龙湖镇。辖区东接文星镇、南倚静河乡和岭北镇,北靠洞庭湖,西临杨林寨乡和新泉镇,省道S308线横贯东西,湘资两水环绕四周,是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加工基地和休闲旅游服务基地。现辖19个行政村,总面积122平方公里,总人口7.2万人,耕地面积9931.24公顷。
二、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命令、决定,执行本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负责本区域农业、工业、旅游、林业、环保、水利、科技、教育、文化、卫生、计划生育、体育、民政、安全生产、村镇建设、劳动保障和社会稳定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社会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国有资产、集体财产,维护各种经济组织及公民的合法权益。
三、机构设置
1.党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本镇党委、政府有关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纪委(监察)、人民武装部、组织、宣传、统战、机构编制、档案、工会、团委、妇联、保密等工作;承办党委、政府各类会议的各项准备及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检查及反馈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经济发展、统计、审计等工作;承担财政、经济、发展规划的协调服务和旅游、农业、林业、水利、移民等经济管理工作。
3.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国土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人力社保、民政、文教、科技、体育、广播电视、民族、宗教、老龄、残联等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国土资源村镇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等工作。
4.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群众工作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等工作;配合司法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负责接待和处理本辖区内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受委托开展相关安全生产执法工作。
6.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职责:承担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与人口管理等工作。
7.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主要职责:在镇区域内行使下放权限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监督检查职能。
镇人民代表大会、纪委(监察)、政法委、人民武装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机构按有关法律、章程和规定设置和挂牌,其工作职责由镇党政机构承担。
四、鹤龙湖镇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部门决算收入2229.09万元,支出2229.09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86.21万元。其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18年财政年初预算增加386.21万元。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入 2229.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59.86万元,占96.9%。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支出222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2.37
万元,占52%,项目支出1076.72万元,占48%。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9.86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6.9%,比2017年决算数增加386.21万元。其增加原因为2018年度鹤龙湖镇政府开展了村庄清洁行动120万元、增减挂项目266.21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9.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9.9万元,占38.9%;日常公用经费258.24万元,占12.1%;项目支出1061.72万元,占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59.86万元,年初预算2075.56万元,较年初预算增加84.3万元,主要增加原因为:1、工会经费开支26.5万元; 2、全年人员工资增加21万元;3、绩效工资增加36.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8.1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9.12万元,占76%,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津补贴开支及五金一险的各种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公用经费259.02万元,占24%,主要用于机关各种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维护费等各项费用开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总额10.0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3万元,主要是公务接待费下降3万元,其主要原因为机关严格缩减了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以上为2018年度鹤龙湖镇年终决算报表编制说明。
鹤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