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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鹤龙湖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鹤龙湖镇 发布时间: 2019-10-22 15:32 浏览次数: 1

湘鹤政发〔2019〕34号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提升空车质量,保障公众健康,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决定成立鹤龙湖镇禁止露天焚烧秸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刘  进

副组长:李向阳

成员:沈应龙  张勇军  王  勇  王志远

易铁文  王  俊  秦顺昌  刘统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向阳兼任办公室主任。

鹤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