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龙湖镇2019年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鹤政发〔2019〕15号
各村(社区):
现将《鹤龙湖镇2019年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9年3月13日
鹤龙湖镇2019年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
为促进我镇城乡低保规范化建设,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机制,做到“保障标准稳步提高、补助对象有进出,补助水平有升降”,实现农村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应救尽救”,切实保障困难群体的利益,根据湖南省民政厅等8 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民发〔2018〕38号)精神,坚持正确引导、统筹衔接、综合施策,更进一步做好我县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制度实施。坚决纠正各级在贯彻实施农村低保制度过程中出现的偏差,全面规范农村低保制度运行,完善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全面精准认定农村低保对象对象。彻底清理农村低保中的不按标施保、“拆户保”、“违规保”等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全部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并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实现精准认定,精准救助。
(三)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认定。按照分类保障的要求,联合扶贫办、残联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的精准认定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档案管理制度和信息系统建设。为实现与社会救助信息系统数据互联互通,更好运用全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提高经济核对能力,对所有农村低保对象重新建档,收集好资料,建立好档案,做到农村低保对象“一户一档”,做到信息准确,及时录入,乡镇、村都建立好规范的农村低保数据台账,完善档案保管、查阅、登记制度,明确归档范围及整理要求,确保文字资料的形成、积累、收集、整理有据可依。
二、主要任务
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对象进行认定清理整顿,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家庭以户为单位纳入农村低保,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停止保障,违规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一律清退。在全面认定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对以下问题进行重点核查:
(一)不按标准施保的问题。彻底清理整顿未严格按照农村低保标准确定农村低保对象的问题。要根据农村低保政策相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将所有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家庭纳入农村低保。
(二)“拆户保”的问题。坚决清理同一家庭中只保障部分人员的“拆户保”问题,一律以户重新申请和审核,强化家庭赡养、抚养和扶养责任。除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贫困人口)和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经个人申请,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重度残疾人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重病患者是指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中获得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人员,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根据实际困难情况适当扩大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其他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全部按户保障。
(三)“违规保”的问题。坚决清理未经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整体纳入农村低保的特殊群体,首先要无条件退出低保,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申请,经审核审批后纳入低保。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根据其生活困难情况按照现行政策相应纳入。对违规纳入农村低保的“关系保”,一律坚决退出低保。
(四)与扶贫政策制度的衔接的问题。对于“符合条件,互相纳入”,重点排查未脱贫和返贫的贫困户是否符合低保救助,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低保对象是否符合纳入建档立卡扶贫户。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3月15—3月31日)。
镇民政所印发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专门领导班子,全面部署工作推进。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采取发放宣传单、村村响广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政策,增强人民群众主动参与意识,提高政策知晓率,营造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和支持认定清理整顿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清理整顿阶段(2019年4月1日—4月30日)。
集中力量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和贫困对象进行全面认定清理整顿。同时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的要求进行审核,做到全程公开、结果公示,保障对象精准确定。从4月1 日起,所有农村低保和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全部暂时停发保障金,待重新申报审批完成后,符合条件的对象,按重新核定的补助标准从4月份起开始补发;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从4月份起停止保障。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鹤龙湖镇2019年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焦志勇任组长,陈波任副组长,各包村负责干部、戴朝辉、李芸、钟信、各村(社区)民生服务员为成员。各村要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农村低保动态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审核工作,入户调查要100%,民主评议要真评真议,确保审核到位。对国家公职人员、低保经办人员及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家庭,要全部入户核查,坚决防止优亲厚友。进一步强化公示公开制度,各村要在固定公示栏公开低保政策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结果,并长期公示农村低保和社会兜底保障对象名单,坚决杜绝“选择性公示”行为。
(三)严格责任追究。这次认定清理整顿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对认定清理整顿中工作不力、把关不严、优亲厚友等违规违纪问题,将依法依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查处,追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