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鹤政〔2016〕20号 鹤龙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鹤龙湖镇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暨加强“三农”气象信息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湘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基层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的通知》(湘阴政办发【2015】43号),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和推进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三农”气象信息服务工作,全面提升我镇气象防灾减灾和应对突发气象灾害事件的能力,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如下:
一、成立鹤龙湖镇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由镇人民政府镇长杨敏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陈波任副组长,镇纪委书记姚玉新、分管安全生产的周志祥、镇农技站站长李向阳、镇办公室秘书陈柳旭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镇气象信息服务站一起办公,办公室主任由镇农技站站长李向阳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下设镇气象信息员队伍。成立覆盖镇、村(社区)、组的三级气象信息员组织(名单附后),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管理气象灾害防御队伍、气象灾害防御信息传播、气象灾情收集和上报及协管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设备设施。亦由镇农技站站长李向阳兼任气象协理员。
三、成立鹤龙湖镇气象信息服务工作站。在县气象局的具体指导下,切实加强镇、村(社区)、组“三农”气象信息服务。气象信息服务工作站与镇农技站合署办公,亦由镇农技站站长李向阳兼任镇气象信息服务工作站站长。
四、集合气象预报预警大喇叭和电子显示屏传播、防御气象灾害科普宣传,以点带面,不断深化和推进农村基层气象灾害重点防范和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
五、气象灾害防御办公场所和设备设施,采用共建共享,镇、村(社区)或组必须切实加强维护管理,确保发挥防灾减灾有效作用。
附件:湘阴县鹤龙湖镇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成员和气象信息员上报表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