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龙湖镇露天秸秆禁烧日常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鹤龙湖镇
发布时间:
2024-10-30 1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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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湘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禁止秸秆无序露天焚烧工作日常巡查的通知》,根据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我镇阴雨天气日常秸秆禁烧巡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阴雨潮湿环境下,进行日常秸秆禁烧巡查,在鹤龙湖镇范围内实现露天秸秆禁烧“零火点”,确保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护我镇生态环境质量。
二、巡逻时间及范围
1. 第一阶段巡逻时间:2024年10月12日-10月31日,每天8:30-22:00
2. 巡逻范围:鹤龙湖镇各村(社区)
三、巡逻人员及分工
每天8:30-17:30由鹤龙湖五个巡逻队轮流巡逻。
每天17:30-22:00由鹤龙湖镇夜晚值班人员进行巡逻。
四、巡逻工作要求
1.加强巡逻频率:要不间断巡查,确保巡查无死角、无盲区。重点巡查田间地头、道路沿线、村庄周边等易发生焚烧行为的区域。检查是否存在露天焚烧秸秆、杂草、垃圾等行为,发现火点及时扑灭。
2.严格执法监管:对巡查中发现的露天秸秆焚烧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
3.严格追责问责:镇纪委将不定时督查,一经发现负责干部未按时到岗到位,将对巡查不力、失职渎职的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分,严格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