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龙湖镇2023年度干部分工分线安排
一、负责干部分工
陈 丽: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欧阳浩: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工作,协管全面工作。
田文明:专职副书记,分管党建,联系政协工作,关心下一代、乡村振兴、驻村帮扶、招商引资、生态环保、禁捕退捕、河湖“清四乱”、河(湖)长制,联系生态环境办公室、河长办、畜牧水产站。负责湘临片区。
李志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管人大工作,分管自然资源、交通、平益高速、大湖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联系人大办、自然资源所。负责南阳片区。
刘 进:党委委员,分管农业、水利、电力、产业结构调整、规范村民建房、宅基地审批、农业面源污染、统计、科技、经管、秸秆禁烧。联系经济发展办公室、林长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渔场办、农排站、供电所。负责镇本级片区。
周志祥: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员,分管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综合执法、打非治违、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道路顽瘴痼疾整治、全域禁炮、禁毒、民调、普法教育、社区矫正工作。联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城管中队、退役军人事务站、民政所、派出所、交警二中队。负责浩河片区。
周雄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督办、洞庭清波。负责古塘片区。
陈 韬: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组织、机构编制、农文旅融合、特色小镇、产业强镇工作,协管党建工作,联系党建办公室。
刘 璟:党委委员、宣传委员、人武部长,分管宣传、统战、民宗、武装、文明创建、意识形态、移风易俗工作,协管公路交通。
罗 佩:副镇长,分管教育、卫生健康、科技、文化、医疗保障、危房改造、疫情防控、疫苗接种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厕所革命工作。联系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办、卫生院。
吕 鹏:二级主任科员。分管人居环境、厕所革命、食品安全、市场监督,联系市监所。
周松柏:纪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协管纪检监察、作风建设、洞庭清波、工作督查督办。
杨若文:乡村振兴指导员。
刘 瑶:负责党建办公室工作,机关支部书记。
二、干职工分线
(一)党政内设机构
1、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镇机关党务和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信息、会务、档案、督办、绩效考评、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文件的起草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组织实施,指导政务服务工作。
主 任:刘旻含
成 员:周松柏、李 杨、朱 丹、丁友为、唐冬旭
庹昱娜
2、党建办公室。主要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组织协调辖区群团组织开展工作;负责组织、机构编制、人事、老干、关工委、文明创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主 任:刘 瑶
成 员:廖 娜、吴扬剑
3、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落实;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电力商务、统计等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优化区城发展环境,统筹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主 任:甘 斌
成 员:杨若文、周东来、钟 信
4、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社会救助、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残疾人事务、卫生健康等工作。
主 任:刘小涵
成 员:秦顺昌、梁光辉、田朔粼、邹 敏
5、自然资源规划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要负责自然资源、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整治、征地拆迁、集镇改造、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城镇管理等工作。
主 任:姚创宏
成 员:吕 鹏、童 航、彭雨霞、罗日鑫、毛智雄
6、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信访、市场监管等工作,维护辖区社会稳定;指导辖区网格化综合管理工作。
主 任:肖 战
成 员:谭 志、余 威、朱 伟、刘庆章、胡 楠
雍 毅
7、财政所。主要负责编制镇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非税收入、国有资产和债权债务管理;负责财政性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镇和村(社区)财务核算、管理;负责财政累据、涉农补贴资金的发放管理和监督;负责镇和村(社区)财政资金的内部监管和审计以及村(社区)财务的业务指导;负责收入征收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所 长:周 武
成 员:黄思航、张 勋、王 洋
(二)事业单位机构
1、政务便民服务中心。负责集中受理和办理涉及经济发展、公共管理以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事项,提供相关(代)办服务;负责政务公开的事务性工作。
主 任:李向阳
副主任:刘 旦
成 员:易 美、杨天林、王建军、杨大益、徐 鹤
张 勇、蔡 伟、廖 晖、李 震、易 博
杨 辉、刘 昆、宋 宇
2、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业、牧、水产、农业机械等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等服务性、技术性工作。
主 任:王 勇
成 员:沈应龙、曾 丹、江 宇、蒋 乐、刘 猛
张勇军、叶江英、姚 孟、谭 静、甘仁魁
黄新明、吴 帅、刘学丰
3、水利服务站。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防汛抗早、农村安全饮水,水利灌溉、水库蓄水调节、水土保持、水资源管理等事务性工作。
站 长:戴胜岳
副站长:刘正蒂 刘忠祥
成 员:陶深根 陈超群 李 杰 任文杰 张新云
傅敬国 周孟清 周建波 蒋建芝 胡宗亚
谭正国 虢树山 钱建辉 杨柳山 秦曙光
罗 勇 易红辉 张忠明 陈仙鸿 邹 敏
陈春莲 田 维 姜万康 汪 平 刘应萍
王琪美 胡新尧 杨锦平 张 伟 刘宇丹
王 赟 陈 锋 张晓祥 刘石华 贺勇军
周 瑜 汤 伟 蒋 亮 周铁辉 吴慧芝
刘 丽 郑国良 崔建龙 熊 坤 刘文亮
蒋万海 张小明 陈国良 王菊华 方光红
潘学军 刘赞平 江建良 蒋立国 杨 敏
蒋军华 潘 曙 龙 伟 黄敬凯
成员单位:电排站、城西电排
4、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合账,实行动态管理;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树立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和服务社会的先进典型,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对就业创业情况进行跟踪和指导。
站 长:戴朝辉
成 员:胡 凯、王志远、龙建军、刘统平
5、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镇内日常巡查、综合检查、协助调查取证等执法工作,接受县直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大队长:肖 宏
成 员:宋 毅、蒋 彪、高 宇、戴志勇、胡志勇
周 军、吴 波、张 雄、李 武
成员单位:自然资源所、浩河派出所、交警二中队、
水管会执法大队、生态环保、动检站、司法所、安监站、质监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