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龙湖镇关于调整2021年度负责干部分工分线的通知
陈 丽:党委书记,主持全面工作。
欧阳浩:党委副书记、镇长,主持政府工作,协管全面工作。
彭 哲:党委专职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抓党建,综合协调生态环境保护,分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组工、意识形态、宗教、文明创建、关工委、工会,联系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负责古塘片区。
李志林:党委委员、人大主席,主管人大工作,分管自然资源、交通、平益高速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扬尘污染。联系自然资源规划办公室。负责镇本级、浩河片区。
刘 进:党委委员,联系政协工作,分管农业、水利、电力、产业结构调整、规范村民建房、宅基地审批及生态环境保护的养殖生产清洁化和农业面源污染。协管乡村振兴,联系经济发展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水利服务站、渔场办。负责湘临片区。
周 英: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分管组织、团委、妇联工作,协管党建工作。联系党建办。
王 礼: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分管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督办。联系党政办公室。
周志祥:党委委员、副镇长、政法委员,分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打非治违、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联系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退役军人事务站。
田文明: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人武部长,分管宣传、统战(民宗)工作、武装工作、文明创建、移风易俗、禁捕退捕、河湖“清四乱”、河(湖)长制、洞庭清波。联系生态环境办、河长办、畜牧水产站。负责南阳片区。
邹友邦:副镇长,分管民政、危房改造、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健康、疫情防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食品安全。联系社会事务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第四教育督导区、卫生院。
李 婷:副镇长,协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联系乡村振兴办公室。
吕 鹏:三级主任科员。分管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污水处理厂、移风易俗、全域禁炮、特色小镇、旅游、市场监督。联系生态环境办公室。
周松柏:纪委副书记、监委主任,协管纪检监察、作风建设、工作督查督办,协管农、林、水、电,联系纪检监察办公室。
李立新:财政所所长,负责财政税收、财政日常工作、民宗财务监管。
李 杨:负责党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