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劳动力信息数据库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静河镇劳动力资源基础数据管理,扎实做好全镇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就业工作,全面加强就业动态监测,着力完善静河镇劳动力资源信息库建设,决定在全镇开展劳动力信息采集和数据录入采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集范围与对象此次采集对象为本地劳动力(含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年龄男为16-59周岁、女为16-54周岁的劳动力资源信息(以采集时间为年龄时间点,达到退休年龄人员不予采集)
二、采集的主要内容各村(社区)的劳动力(含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个人基本信息、就业失业情况和就业培训意愿的采集核实,详细填报《湖南省城乡劳动力个人信息登记表》(附件1),建立台账,及时录入到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城乡劳动力资源库模块内,并动态更新维护。
三、成立工作专班为推进我镇劳动力信息数据采集工作,成立静河镇劳动力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郭百炼任政委,镇长彭洲任组长,各包村组长任副组长,劳动保障站长蒋震宇、各村支部书记为组员。
四、工作方案各村(社区)结合人口普查、医保收缴等名单对本村(社区)的劳动力数量进行摸底排查,明确各村(社区)的信息采集任务数报劳保站,并按照名单对本村(社区)人员进行信息采集。
(二)劳动力数据信息采集(2月17日-4月20日)各村(社区)全面开展入户信息调查收集工作,保证在4月30日前完成辖区内劳动力信息的采集并及时录入到湖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平台(5月起各村(社区)需按月做好就业失业状态等信息动态维护工作)。劳保站将定期通报各村(社区)信息采集工作完成进度。
(三)考核验收阶段(5月5日至5月26日)从5月5日起至5月26日由人社局会同县政府督查室,通过查阅资料台账、核实系统数据和实地抽查访谈等方式,考核各乡镇(街道)劳动力资源实名信息库建设情况,重点考核劳动力信息覆盖率和信息准确率,建设情况将纳入年终绩效考评。
五、工作要求此次信息采集工作各村(社区)需确定一名就业服务工作负责人与一名就业服务经办人员。上户采集劳动力信息时做到谁核查谁签字,保证压实责任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