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政发〔2016〕2号 静河镇“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集中活动,结合静河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活动时间
2016年2月16日至2016年3月15日
二:质量要求
1、加强保洁员队伍的管理。要求保洁员按照要求着装上路,优化保洁员队伍,加大对保洁员的监管及镇区和主干道卫生责任区的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垃圾清运及时彻底。集镇每天按时清运垃圾,做到桶内垃圾及时清空,集镇区红白喜、庆典活动要有专人负责,场地内不得遗留烟花爆竹。全镇内2月26日前安排专人清空责任区内的垃圾池。
3、集镇镇容整洁。无出店经营,无乱停乱靠,无落地广告标牌,无公益设施破损。
4、严格考核保洁员。爱卫办在日常督查中每发现一处问题按照《聘用合同》扣保洁员工资50元。
5、召开村上大会,每个小组会议,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和细则;全镇张贴10块大型宣传标语牌,认真搞好宣传发动,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6、发动党员、组长开展义务劳动,确保各村大面环境卫生整洁。
7、各村要组织专门班子,专项整治农村房屋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的行为,房前屋后杂物堆放整齐,屋场卫生整洁干净。村道和主干道(村责任路段)树木刷白。
8、“三边”治理,对屋边、路边、沟渠塘坝边不能看到成片垃圾和有色垃圾,沟渠塘坝不能有漂浮物。
9、考核奖惩,按照《静河镇2016年农村环境卫生长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实行考核打分,对于本次集中整治行动实行排名,前三名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000元,后三名在年底评估考核中分别扣5分、10分、15分。
静河镇人民政府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