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静河乡2015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村、乡属部门单位:
《静河乡2015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已经乡党委、政府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行。
附件:静河乡2015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静河乡人民政府
2015年5月4日
静河乡2015年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考核办法
为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我乡环境卫生整洁工作水平,推进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上级考核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乡19个行政村、乡区域内各部门单位
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按照“六无、三有”的整体目标进行考核,“六无”即“无暴露性垃圾、无水面漂浮物、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无设施损坏”;“三有”即“有卫生设施、有保洁人员、有管理制度”,坚持分步实施,逐步提高的原则,制定考核内容与评分细则。
三、工作要求和措施
1、各村都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组织筹措卫生保洁经费,村集体投入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的经费不少于1万元/年(不含乡政府拨付的补助到村资金)。
2、建立专职保洁员队伍,要按照不底于人口总数2‰的标准配备保洁员。同时明确一名村干部专人专干,切实加强对保洁员队伍的管理,各村保洁员实行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
3、完善环卫设施,各村要按照要求合理配置垃圾围,并统一喷刷油漆和标语,定期焚烧和清运垃圾围中的垃圾。
4、制订村民环境卫生公约和管理制度,定期对卫生执行情况开展检查,探索本村长效管理的新机制:建立环卫保洁与垃圾清运制度;建立保洁员管理制度;建立检查评比制度。
5、各村每季度组织一次由全村党员干部、先进骨干参加的环境卫生大整治义务劳动,对房前屋后,公共场所、路面进行全面清理,做到无卫生死角。
四、考核办法
1、采取日常督察整改与明查相结合的模式,乡整治办每两周对各村进行1次的督查整改检查(含乡领导发现且由乡整治办督查的问题)。具体考核以《2015年静河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评分细则》为准。
2、在迎接省、市检查中验收合格,省级加20分,市级加10分;亮点建设经县农办验收合格加5分,创新办法成功加5分。邀请乡整治办参与文明卫生户、文明屋场评比一次加5分。在迎接省、市、县检查中,出现问题,影响全乡工作排名的每次扣20分,影响特别恶劣的单位在该季度中直接定为最后一名,并实行问责。
3、在乡整治办检查中,多次指出同一问题还整改不到位的加倍扣分。
五、奖惩措施
1、按月排名,连续2个月排倒数三位的村,由乡党委书记对村负责人进行集体谈话。设季度奖,按季度对每月督查整改和排名分值及加减分项得分进行累计,排名前三位分别奖1500元、1000元和500元。后三位分别罚款500元、300元和200元,年底由乡财政所扣除。每半年度综合各月考核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讲评会,连续3个月排名倒数三位的村进行表态发言。
2、年底综合各季度考核情况及县级督查整改情况,排名前三名的村确定为年度环境卫生工作先进单位。后3名的村取消集体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取消包村干部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本考核办法由乡整治办负责解释,自2015年5月5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办法,有与本规定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