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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静河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责任状

来源: 静河镇 发布时间: 2015-05-05 00:00 浏览次数: 1

 

为深入推进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 建立健全我乡环境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实现治理与管理并重,切实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突出问题,特制定如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目标责任状:

一、责任对象

各村支部书记是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干是直接责任人,对本村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范围

村辖区范围内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全覆盖。

三、责任目标

要围绕省、市、县文件要求,采取“抓点、带线、促面”方式,有效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积极推进农村保洁工作和生态环境建设,健全完善农村环境管理体制和长效机制。具体目标:

1、无暴露性垃圾。对路边、河边、桥边、墙边、公共地段、村庄内的垃圾彻底清除,无暴露性生产及生活垃圾。沿路沿街要求无零星垃圾,视野范围无白色垃圾和暴露垃圾。垃圾箱垃圾不外溢,建筑、医疗、企业生产垃圾不入箱;无焚烧垃圾现象。

2、无水面漂浮物。对所有沟渠、水塘的垃圾漂浮物彻底清理,确保沟渠清畅。已整治沟渠无漂浮物,做到定时打捞,定时清运,保持环境卫生干净;对低洼处臭水沟、塘、坑、涵要进行改造填埋,保持沟渠、库塘水质干净清澈、无异味。

3、无乱贴乱画。对墙壁、电线杆、门面、树上等乱张贴的大小广告、无序标语进行清理洗刷,确保环境有序。村民房前屋后墙面整洁、不能出现乱涂乱画随意张贴的宣传品。

4、无乱堆乱放。集镇、中心村庄所在地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随意堆放货物,确保有序经营。道路两侧、农户房前屋后乱堆乱放要有序清理,杂物、农具、基建剩余的建筑用品要堆放整齐。集贸市场、专业市场保洁良好、卫生整洁,地面无污水,下水道畅通,垃圾及时清运。赶集集市要做好废弃物有效处置,不得占用公共场地堆放或往塘渠倾倒。农村种植养殖大户,要有效处置废弃物、粪便等,无异味、无随便丢弃现象。街道、中心村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违章占道、出店经营、秩序混乱等现象。

5、无污水横流。对所有下水道要进行疏通,农户厕所及家圈要进行改造,确保污水有序排放。农户、餐饮业、企业禁止污水乱泼乱倒,无污水横流现象。对沿路及集镇村庄露天粪坑、破旧棚屋,要积极整治改造。

6、无设施损坏。按照公共设施管理标准,做好环卫设施保洁和养护工作,确保环卫设施的整洁、完好。

四、严格奖惩

按照《2015年静河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和《2015年静河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考核评分细则》要求,严格兑现奖惩。

本责任状一式两份。   

 

村支部书记 (签名):   

                                        村委会盖章:

 

村专干负责人(签名):  

 

 

201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