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钉钉打卡”考勤管理的通知
樟政发〔2020〕2号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加强镇机关干职工作风建设,规范出住勤考勤管理,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机关干职工实行“钉钉打卡”考勤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打卡考勤地点
樟树镇地域范围内(镇派驻村工作队员打卡地点按县驻村办框定的区域实行)。
二、打卡考勤时间
1.工作日每天打卡2次,具体时间为:
非驻村干职工:上班:7:00—8:30
下班:17:00—18:30
驻村干部:上午:8:30-10.30
下午:4:30-5:30
(冬季打卡考勤时间另行规定)
2.干职工晚上住勤签到1次,签到时间为:10:00-24:00
三、打卡考勤记录
1.出勤:在规定打卡时间段内正常打卡的,视为出勤;
2.迟到:超过上班最迟打卡时间30分钟以内打卡的,视为迟到;
3.早退:在规定下班打卡时间前30分钟以内打卡的,视为早退;
4.严重迟到:迟到超过30分钟的;
根据考勤系统设置,超出规定打卡考勤地点、打卡考勤时间的,系统无法打卡考勤。
四、请销假管理
1.干职工请销假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因私事请假时间一律不计入出勤天数。
2.干职工(含驻村干部)集中参加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议、培训、交流等公务活动,由本人长在考勤系统内统一填写“出差审批单”,报请镇党委书记审批。参加公务活动时间计入出勤天数。
3. 干职工因个人私事需请假的,由本人提前在考勤系统内填写“外出审批单”,报镇党委书记审批认定后,方可离岗,此假不计入出勤天数,但原则上每人每月不超过4次。驻村干部参照县驻村办请假制度管理。
4.法定节假日期间统一组织加班且打卡的记入出勤天数。
5.每打卡缺勤1次扣除干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奖金30元,镇周前会通报点名,累积超过3次的(含3次),由镇纪委提醒谈话,责令整改;每旷工一次的扣除干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奖金60元,镇周前会通报点名,累积旷工2次以上(含2次)的,由镇纪委提醒谈话,写出书面检讨。打卡缺勤、旷工扣分标准参照《樟树镇干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五、结果运用
1.镇党政办根据打卡考勤信息,逐人逐周统计出勤时间,并在镇周前会上通报到个人,作为个人绩效考核金发放的依据。
2.考勤情况作为干职工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1.镇纪委将对全体机关干职工到岗到村履职、作风建设、工作成效等进行常态化督查,对无故不参与打卡考勤、擅自脱岗、上班期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等现象进行严肃查处。
2.凡发现在打卡考勤管理中弄虚作假的,据实取消本周相应的出勤天数,并对当事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予以严肃问责。
3.凡没有及时打卡考勤的,原则上不予补卡考勤。
4.本通知自2020年3月23日起正式实行,未尽事宜,由镇党政办负责解释。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