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镇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规则
根据《中共湘阴县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和本镇方案,结合指导全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需要,制定本规则。
一、工作职责
镇党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部署要求,研究全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大事项、重要政策,向镇党委委提出相关建议。
2.根据中央总体要求和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部署,结合主题教育的特点,对全镇主题教育提出实施意见,加强具体指导,统筹推进各单位主题教育。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展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重要问题;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制度建设;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
4.加强督促指导,派出指导组督促指导各单位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5.做好镇党委交办的涉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会议制度
1.领导小组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相关副组长召集和主持。
2.领导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重要部署要求;
(2)听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关情况汇报;
(3)讨论决定全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大事项;
(4)就全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的重要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
3.领导小组会议议题由组长确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后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组织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4.领导小组成员不能出席领导小组会议时,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组长履行请假手续。
5.根据需要,可安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所属各组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三、公文审批
1.以领导小组名义上报下发的重要文件、领导小组每月重点工作安排、领导小组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或由组长委托相关副组长审批、签发。
2.以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上报下发的有关文件、重要新闻稿件等,由领导小组组长委托相关副组长审批、签发。
3.镇党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主题教育简报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同志审批、签发。
四、调查研究
1.在开展主题教育期间,领导小组成员结合所在村(社区)和部门单位的主题教育,加强调研指导工作。
2.在开展主题教育期间,领导小组成员根据需要到开展主题教育单位调研,了解进展情况,进行具体指导。
3.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调研了解到的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工作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