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樟树镇委员会樟树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樟树镇实行“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樟委发〔2019〕19号
各村(社区)党总支、村(社区)、镇属部门单位:
《樟树镇实行“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樟树镇委员会 樟树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6日
樟树镇实行“路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据中央、省、市文件及湘阴县《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管理水平,优化农村主干道容貌秩序,切实解决人居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切实推进村庄清洁行动攻坚工作,现就实行“路长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转变作风、下沉一线,明确专人、细化责任,街路结合、严格考核”的要求,全面推行“路长制”,坚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区域环境管理体系,确保责任没有盲区、整治不留死角、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作风建设和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取得实效,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秀美和谐新樟树。
二、组织领导
政 委:李 山 党委书记
总路长:廖 昱 镇 长
路 长:周树雄 副镇长
成 员:黄 璜 彭 望
三、责任分工
界樟路:李 山
湘樟路:廖 昱
樟望线:黄 璜
樟祥线:彭 望
各村公路:总支书记
四、工作职责
1.具体负责承担任务的公路沿线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
2.负责巡查所承担任务的公路及周边区域城管大队(含中队)、环卫、市政园林、供水公司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或完成情况以及户外广告的安全情况;
3.认真排查存在的问题,并按照问题分类通知各职能单位主要责任人及时整改,并做好存在问题的处理跟踪与落实工作;
4.巡查、督查每周(含节假日)至少一次,并做好记录、建立台账,如遇特殊情况,晚上须上路巡查、督查。
五、目标任务
1.以实现无显见性卫生问题为目标,开展各类整治。以整治、取缔占道经营、违法广告、道板违停等多发性、显见性违法违章行为为重点,有侧重地加大对乱堆放、乱搭建、乱扔垃圾及店招店牌破损、乱设撑牌灯箱等违规现象的专项整治,确保实现道路无坑洼破损、沿街立面无陈旧破损、市政设施及绿化无破损枯败、无乱涂写乱张贴乱刻画、无乱牵乱挂乱晾晒、无无证占道经营、无车辆乱停放、无乱拉广告条幅、无擅自设置灯箱标牌、无抛洒滴漏等“十无”为目标,使“路长制”管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2.以提升主要道路品味为目标,大力开展“包装出新”工作。以“打造精品、营造亮点、争创示范”为原则,各路长要根据责任区域、责任路段的情况,重点开展道路“包装出新”工作。
3.以落实长效管理为目标,开展绩效考核。“路长制”管理工作要实现精细化和长效化管理。要建立监管和巡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问题。要落实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人员,采取巡查与守点相结合,提高整治的巩固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