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三塘镇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三塘镇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湘阴县三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7日
三塘镇2022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打好“蓝天保卫战”,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岳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岳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岳生环委[2022]7号),湘阴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2年,国家和省市县对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更高、考核问责更严,全面实行“全年、全时段、常态化”禁烧,国家层面实施气象卫星和环境卫星不间断遥感监测并适时通报。各村(社区)、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严格按照“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明确职责、认领任务、传导压力、整体联动、严管重惩,实现“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的总体目标。
二、工作措施
1.推行网格管理。以村(社区)为基础,将全镇划分为43个网格,建立起乡镇、村(社区)、小组三级网格,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体系,将工作责任细化到村组、到田块、到人头。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包村干部牵头负责所联村(社区)秸秆禁烧工作,村(社区)“两委”干部、组长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秸秆禁烧工作方案和巡查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特别是在禁烧重点时段,各村(社区)要设立相对固定的禁烧工作站,配齐铁锹、扫帚、交通工具等,明确轮班带队干部,组建一支不少于10人的应急队,实行全天候值班值守。
2.严格巡查监管。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以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政法线干部为主,成立秸秆禁烧巡查工作队,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巡查,巡查过程中发现火点的需认真记录火点情况,包括火点信息的图片及文字记录,并及时进行处置,通报所在村并报镇主要领导。各村(社区)网格员负责日常田块巡查及农户的联防联控工作,每天在重点时段即上午7点至晚上7点对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坚持做到白天不见烟,夜晚不见火。一旦发现着火点,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及时联系扑火应急队到现场制止并扑灭。如未发现秸秆焚烧情况,也需每天晚上7点前在工作群报送平安。
3.广泛宣传发动。采取微信、横幅标语、倡议书、村组会议、“村村响”广播等多种有效手段,广泛宣传秸秆焚烧危害性、秸秆综合利用途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各村(社区)要突出早、中、晚稻收割等重点时段,与相关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签订好禁烧承诺书,镇里将安排巡逻车,在收割区域开展秸秆禁烧宣传,各村(社区)要通过广播“村村响”做好一日早中晚三次禁烧宣传动员,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不敢烧、不愿烧、不会烧”的浓厚氛围。
4.推进综合利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向全镇农户、农业专业合作社大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堆腐还田、转运利用、覆盖还田、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和生产有机肥等技术,大力推进秸秆绿色化资源化利用。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三塘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剑任政委,镇长侯长江任组长,分管秸秆禁烧的负责人肖正标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干部为副组长,镇纪委监委、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成员单位,各村(社区)包村干部、支部书记为成员,下设三塘镇秸秆禁烧办公室,地点设自然规划和环境保护办公室,由湛宇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
2.强化督导检查。在秸秆禁烧重点时段,镇纪委监委、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对全镇秸秆禁烧工作进行督查,对各村(社区)秸秆禁烧宣传、禁烧工作制度建立、禁烧措施落实、火烟斑处置和秸秆综合利用等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专项和巡回督查,及时发现问题、迅速交办督办、限时整改到位。
3.严格奖惩措施。对出现秸秆焚烧现象的,依法依规追究网格责任人和当事人责任。对责任区域出现火点的网格责任人:出现火点的,在全镇工作群予以通报批评;被省、市、县巡查发现或卫星拍到认定火点的,取消村(社区)年底评先评优资格,镇村两级网格责任人按网格划分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露天秸秆焚烧当事人:情节较轻的,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上交书面检讨;情节较严重的,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处500元以上到2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明确部门责任。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办公室专抓、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全镇秸秆禁烧现场检查执法,做到全方位、全覆盖、无死角监管,完善通报工作机制,健全秸秆禁烧责任长效机制。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和能源化利用技术推广及利用机具推广补贴资金,引导乡内收割机经营商加装切割粉碎装置,全面推广农作物低茬收割、秸秆粉碎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