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

来源: 湘阴县三塘镇 发布时间: 2022-05-17 09:59 浏览次数: 1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单位:

当前,随着气温升高和汛期来临,是学生溺水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期。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做好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防范学生溺水的严峻形势。我镇江河、湖泊、水库众多,随着气温的继续升高,防范学生溺水事故形势严峻,工作任务更加艰巨。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学校要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迅速行动、落实措施,坚决遏制学生溺水事故多发势头,保障青少年学生生命安全。

二、切实加强防范学生溺水宣传教育。各村(社区)、部门单位、学校要根据本辖区实际情况,利用村村响广播、村级微信群、横幅标语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溺水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村级微信群每天推送防学生溺水教育片、警示片以及防溺水知识公益宣传片等2次以上。“村村响广播”每天提醒教育3次以上。各村(社区)和学校要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等学生群体为重点,集中和家访相结合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

三、认真履行教育部门工作职责。由中学牵头,要求我镇中小学校各班级在本学期及暑假放假前各上好一堂防溺水教育安全课,开展一次防溺水教育讲座。班主任在学校、班级微信群中每周2次以上传播防溺水信息。学校要将统一制作的防溺水宣传手册和致家长的一封信送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并收回回执。

四、实行网格化巡查排查管理。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各网格干部联片区联水域,每周开展2次防溺水宣传及巡查排查。驻村工作队要主动担责,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巡查,督促落实相关措施。

五、突出重点部位重点水域。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在易发溺水事故重点水域(河湖、塘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等)的危险区域树好防溺水警示牌,必要区域设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配好救生杆、绳、圈或竹子、木材等本地适用的工具。

六、完善应急抢救和值班值守。各村(社区)要因地制宜组建应急抢救队,结合汛期24小时专人值班值守要求,充分发挥村组干部联络渠道作用,发现意外事故,第一时间通知抢救队赶赴现场,30分钟内报告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

七、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防范措施。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督促辖区内水域产权单位、管理机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防溺水主体责任,建立责任制度,将巡查责任落实落细到人到时间,配备相关抢救工具设备。

八、严格督查问责。镇纪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对督查中发现重视不够、工作不力、存在较大隐患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发生学生溺水责任事故的,将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附件:1.三塘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2.三塘镇负责干部联学校安排表

3.三塘镇中小学村(社区)特聘安全副校长安排表

4.三塘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

三塘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6日

附件1

三塘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政      委:任  剑

组      长:侯长江

常务副组长:欧雄波、唐智勇

副  组  长:何  鑫、甘德祥、肖正标、任  康、黄  翠、

汤国平、张  明、彭  望、钟宗文、熊  勇

成      员:龚雄伟、万  鹏、刘  学、甘展凡、钟  聪、周  达、欧三美、钟文健、陈  智、柳华军、杨  芬、刘  汴、各村(社区)专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万鹏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学为专职资料员。

附件2

三塘镇负责干部联学校安排表

三塘中学:任  剑、唐智勇

合华小学:侯长江、甘德祥

白雪教学点:何  鑫

新兴教学点(幼儿园):任  康、张  明

千秋幼儿园:欧雄波、黄  翠

金塘幼儿园:肖正标、彭  望

附件3

三塘镇中小学村(社区)特聘安全副校长

安排表

三塘中学:易光贵

合华小学:熊光耀

白雪教学点:吴世平

新兴教学点:钟年青

附件4

三塘镇防范学生溺水工作责任清单

一、村(社区):利用“村村响”、村级微信平台、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播放学生安全防范知识。建立辖区内中小学生及水域台账,设立警示标志,督促学生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完善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台账,组织开展结对帮扶,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充分利用党员干部、退休老党员等多种力量,开展本区域内学生溺水安全隐患排查和日常巡查。(责任人:各村(社区)书记)

二、司法部门: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内容,引导和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防控责任,维护学生生命安全。(责任人:甘展凡)

三、公安部门:明确驻村(社区)辅警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职责,开展暑期防溺水宣传教育,参加防范未成年人溺水工作联合巡查。配备救生圈、救生衣、救援绳等救援设备,加强民警、辅警溺水救援教育培训,积极参与学生溺水事故救援并组织指导现场处置。会同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严打击非法采砂、取土以及对塘坝任意改造等违法行为。(责任人:陈智)

四、民政部门: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点针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完善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救助保护机制,依托村(社区)“儿童之家”,加强防范溺水安全教育。压实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职责,及时发现家庭监护缺失和暂时无人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指定近亲属代为监护或按法定程序由民政部门临时监护。(责任人:钟聪)

五、自然资源部门:督促有关地方对闭坑矿山遗留的坑、洼、塘进行回填或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网、墙)等防护设施,并摆放救生圈、绳索、竹竿等应急救生物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开采砂石土等采矿场所安全管理。(责任人:柳华军)

六、交通运输部门:加强码头、渡口安全巡查管理,加强公路、

水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施工生产过程监管,排查整治相关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坑、洼、塘等安全隐患,要求施工单位设立安全警示牌。(责任人:熊勇)

七、水利部门:加强河流、湖泊、权属水库的安全监督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易发生溺水安全事故水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加强水隐患排查整治和巡查管理工作。(责任人:欧三美)

八、卫生院:建立完善公众急救技能知识普及机制,配合教育部门和学校开展急救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学生掌握正确的救护常识。组织医疗卫生力量第一时间赶赴学生溺水现场进行救援,及时启动绿色通道进行紧急医学救援。(责任人:钟文健)

九、应急管理部门:发挥安委会办公室的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参与学生溺水事故应急救援,依法组织指导有关学生水事故的调查处理。将防范学生溺水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考核体系。指导督促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和工贸企业设置涉水生产区城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健全防护设施,消除安全隐患。(责任人:龚雄伟)

十、团委: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更多健康有益的活动,丰富学生的假期生活。充分发挥青年志愿者的作用,开展关爱农村留守儿童活动,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参与防溺水宣传提醒、劝导和巡查工作。(责任人:刘汴)

十一、妇联:发挥妇联执委和村(社区)家长学校作用,开展暑期防溺水主题家庭教育、安全知识宣传和儿童关爱活动。配合民政部门结对帮扶农村留守儿童。(责任人:黄翠)

十二、学校:持续开展学生防溺水安全常识及救援方法教育培训,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相互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互救方法)。开展防溺水安全警示教育“六个一”活动,全面落实“每天放学前三至五分钟”“周末离校前五至十分钟”、放假前专题安全教育课,加强学生常态化安全教育提醒。加强校内水域安全管理和学生在校期间的日常管理,落实学生请假、缺勤学生追踪报告、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严防学生在校期间私自外出下水游泳。健全留守儿童、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台账,完善家访和关爱工作机制。密切家校沟通联系,通过家长学校、短信、家长微信群、QQ群、《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安全承诺书》、家访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责任人:周达)

十三、家长责任:家长(监护人)是防范孩子溺水的第一责任人,应常教育,多陪伴,切实履行监护责任,特别要加强对孩子放学后、节假日等重点时段的看护管理,加强自有水塘的安全管理,避免孩子在没有大人陪同的情况下私自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