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金龙镇“河长制”巡河人员安排的通知
来源:
金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19-12-12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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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发〔2019〕4号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单位: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湘阴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湘民行发〔2019〕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将金龙镇、玉华镇成建制合并设立金龙镇。为进一步落实河(湖)长巡河履职,充分发挥河(湖)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作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乡级河(湖)长巡河人员进行调整,特通知如下:
水库名称 河长姓名 职 位
燎原水库 焦洪桥 党委书记
常家洞水库 任治国 镇 长
胜利水库 彭 洲 党委副书记
红旗水库 黄 鑫 党委委员、副镇长
小塘水库 黄 鑫 党委委员、副镇长
请以上人员遵照乡级河(湖)长巡河(湖)“七有”标准(①有河湖巡查记录表;②有APP打卡记录;③有巡河影像资料;④有发现问题台账;⑤有问题整改前后照片;⑥有问题销号单;⑦有巡河情况统计表。)认真执行!
湘阴县金龙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