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龙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暨2019年“四拆除”实施方案》的通知
金政发〔2019〕6号
各村(社区)、镇属部门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金龙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暨2019年“四拆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金龙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18日
金龙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暨2019年
“四拆除”实施方案
根据岳阳市、湘阴县《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部署要求,依照《金龙镇深化农村“空心房”整治推进村庄清洁行动集中攻坚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从即日起,集中6个月时间,对全镇所有行政村(社区)全域开展集中攻坚,全镇范围内实行“四拆除”全覆盖整治,使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和提升。到7月底,全镇100%的行政村(社区)“四拆除”房屋整治完成,同时,按市、县的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
二、主要任务
按照“拆、建、管”并重的思路,全域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拆除“四房”,切实做到应拆尽拆。2019年,农村“空心房”拆除面积1万平米以上,新增拆旧复垦耕地面积245亩以上,其中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30亩,占补平衡215亩(含宅基地退出复垦15亩、土地开发200亩)。
1、拆除“违建房”。对项目规划范围、主干公路两侧、大坝、堤防、渠道等私搭乱建“违建房”,对交通要道、中心集镇等地乱搭乱建的棚亭、围墙等,在4月份前依法依规坚决拆除;对非法建设的“大棚房”严格清理整治到位。
2、拆除“危险房”。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烂不堪已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危险房”以及废弃设施从快拆除,不留隐患。
3、拆除“空心房”。对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监管或无合法继承人的房屋以及企事业单位废弃的办公场所、宿舍、生产生活用房等,讲清政策、做细工作、动员拆除。
4、拆除“零散房”。对零星分布、简易建设的农业生产管理用房以及分散居住且户主自愿拆除的“零散房”引导拆除。动员到集中建房点建房。分类整治“偏杂屋”,影响村庄规划实施的,拆除到位;影响村容村貌的,修缮到位;农户自愿改建的,统一风格、限定面积、改建到位。
5、项目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宅基地退出复垦、土地开发项目,按市、县的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实施。
6、“四拆除”房屋补偿标准。“四拆除”房屋拆除后,按县“空心房”拆除每平方米20-50元的补偿标准为基准,对全镇所有“四拆除”房屋分类补偿标准为: 1、砖混房屋(包括楼房、平房,适当提高标准):60元/平米;2、砖木平房(根据拆除房屋的建筑成分确定):30-50元/平米;3、土木平房及棚亭:(危险房屋、房屋主体部分倒塌或残缺、简易棚舍、亭台等):20-30元/平米。4、偏杂房的修缮及其他补偿标准按县规定执行。
三、组织机构
成立“四拆除”领导小组,陈磊任组长,国土所长冯勇、国土所副所长李正宇、国土员朱灿龙、周佑佳、镇规划环保站长吴坤、镇城管中队长刘荣、各村(社区)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冯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四拆除”整治的日常工作。
镇环境整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做好综合协调;镇控违办负责配合做好整治工作;镇国土所负责科学编制“四拆除”整治规划,做好“四拆除”房屋修缮、维护技术指导及工程验收工作;镇财政所负责保障整治工作经费;各村、社区明确一名专人负责“四拆除”整治工作。拆除“四房”,规范建房、美化村貌。
四、奖励机制
为严明纪律,鼓励先进,调动镇、村干部“四拆除”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在全镇“四拆除”工作中采取评比奖励机制,“每周讲评,按月奖励”。
1、评比方法。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按各村(社区)“四拆除”摸底任务数和累计拆除进度相结合的方式,评选出“第一名、第二名和第三名”。
2、奖励方式。(1)、对村(社区)的奖励:每月根据各村(社区)评选结果,第一名奖励现金5000元、第二名奖励现金3000元,第三名奖励现金2000元。(2)、其他人员奖励:7月份,在全镇“四拆除”工作考核评比时,对村(社区)干部按全年累计拆除面积每平米奖励10元的方式给予现金奖励;各村(社区)包村干部,按全年累计拆除面积每平米奖励5元的方式给予现金奖励;国土所工作人员按全年全镇累计拆除面积每平米奖励5元的方式给予现金奖励。
五、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2月份,按照镇方案要求,组织村(社区)全面摸清辖区内“四拆除”整治任务底数,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级召开动员会议,组织人员集中培训。
2、集中整治:2至7月,组织村(社区)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完成“四拆除”房屋整治工作任务。
3、持续推进:7月中旬,组织对村(社区)开展考核评估,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单位,对突出问题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同时,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促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