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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政发[2016]25号 金龙镇2016年关于提高粮食生产和禁止耕地抛荒工作实施方案

来源: 金龙镇 发布时间: 2016-04-17 00:00 浏览次数: 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业工作会议,湖南省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稳定提高我镇水稻种植面积,禁止耕地抛荒和遏制水稻种植双改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扩面积、调结构、提单产、增总产”的工作目标,稳定和增加粮食播种面积,提高粮食生产效益,积极引导农民改变栽培方式,坚决制止耕地抛荒,坚决遏制双改单,大力开展粮食高产创建活动。

二、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粮食生产领导小组,由杨林任组长,危立仁任副组长,全体包村干部和各村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将分别于5月下旬和7月下旬对各村水稻种植面积逐组逐丘块进行验收,严格奖惩兑现。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各村要张贴50张以上的宣传标语,要逐组逐户张贴《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及时张贴县农业局的宣传图册和病虫情报,对存在双改单和抛荒意向的农户,有直播习惯的农户要上门宣传相关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农户种植双季稻,全力遏制双改单和季节性抛荒,对于资料张贴不到位、发放不及时的村扣500/村。

2、做好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重点是芙蓉北路沿线,各村种粮大户派农业技术人员督促指导。

3、对粮食测报点,农技站专人专管,不定时检查和指导,提高粮食产量。

4、禁止任何村组和个人闲置、抛荒耕地,坚决遏制双改单,对因为外出务工或其他原因可能抛荒的稻田,由各村组织在家农户代耕代种,对可能双改单的稻田,必须坚决采取措施施予以遏制。出现连片5亩以上双改单的扣500/村、10亩以上的扣1000/村,出现抛荒现象的加倍处罚追责到位。对双季稻全面种植并经市检查验收的村奖励5000/村。

 5、积极引导农民改变栽培方式,严格控制直播面积,要求各村2016年早稻直播面积同比减少50%以上,坚决制止晚稻直播。

 6、对于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耕地,村组应收回重新发包。

7、对抛荒和双改单的面积将调整或取消中央的种粮的补贴资金。

湘阴县金龙镇人民政府

                               201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