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六塘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摸排工作的通知
六政发〔2019〕46号
各村(社区)、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工作,切实掌握全乡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底数,全面落实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措施,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肇事肇祸等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摸排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充分发挥各单位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多种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甄别、监测预警、关爱帮扶、救治救助工作。按照“以人为本、属地管理、底数摸清、处置有力、救助到位、依法管理”的原则,做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人管、不脱管、管得住、管得好”。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摸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乡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专项摸排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但 鹏 乡 长
副组长:周 雄 政法委书记
成 员:冯文星 长仑派出所长
周 辉 卫生院长
田常青 财政所所长
蒋 杰 民政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司法所,办公室主任由李靖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情况汇总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
综治办: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纳入综治维稳的考核内容,加强对各村(社区)及乡属各单位的督导、考核;协调、推动相关站所办重视、支持帮扶服务工作,落实工作措施。
派出所:牵头组织相关站所办开展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排查;收集、梳理本系统掌握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逐一列出名单,逐人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协助对诊断出的精神病人送院治疗。配合卫计办、卫生院定期对本乡的精神病人开展复诊、回寻访,确保严重精神病人不流入社会。
民政办(残联):收集、梳理民政、残联系统掌握救治的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逐一列出名单;针对精神障碍患者及其家属落实救助、帮扶配套相关资金。
卫计办(卫生院):收集、梳理本系统掌握的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信息,逐一列出名单;协助维稳办、民政办等站所办开展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协助对排查出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诊断和风险评估。对评估结果轻微的精神障碍患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当地进行救治帮扶;对评估等级为3级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汇报,并通报乡派出所,及时将3级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院治疗。
财政所:按照现行经费开支渠道做好排查管控、困难救助和就诊医疗的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正常开展。
四、工作步骤
(一)摸清底数。各村(社区)按照户籍管辖范围及时开展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建立台账,掌握基础信息,于2019年8月24日前将本月摸底排查情况报乡司法所,由乡司法所统一汇总上报县综治办,各村(社区)做到发现、及时上报,工作中,既要访查住院精神障碍患者信息,也要注意发现掌握住院之外的精神障碍患者。
(二)诊断评级。对排查发现的精神障碍患者,统一汇总上报备案,由精神卫生专业机构及疾控中心进行诊断,出具医疗诊断证明,开展危险等级评估,对诊断出3级以上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送院治疗。
(三)录入建档。对排查发现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以及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在送院治疗的同时,采集资料,由乡卫健办逐一建立健康档案,派出所录入全国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系统。
(四)落实管控。乡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卫健办等站所办要精诚协作、凝聚合力,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被评估为高风险等级、可能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看护管理措施,避免因收治、看护不力造成安全隐患,引发现实危害,各村(社区)要按照管护责任职责做好管控工作,杜绝出现因管护不力而出现肇事肇祸事件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村(社区)、各站所办务必予以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迅速组成工作组,细化工作措施,及时开展走访核录、甄别复核、评估救助等工作,确保专项摸排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完善措施,认真履职。要扎实细致地开展排查,充分体现人性化服务和关爱,对排查行动不做公开宣传报道,避免刺激患者情绪,防止给患者家属带来不必要的心理压力和负面影响。对排查出的精神障碍患者,司法所、民政办、卫健办、卫生院等站所办(院)要做好诊断、治疗等服务工作,多做其家属解释工作,通过落实现行政策,帮助解决基本医疗和基本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三)依法操作,注重配合。各村(社区)、各职能站所办在排查帮扶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切实保护精神障碍患者个人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在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评估、服务、管理、信息共享等环节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和管理工作的开展。
六塘乡人民政府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