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塘乡“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管理工作方案
自清明假期开始,上坟烧纸,焚香点烛等野外用火逐渐增多,天气逐渐回暖,防火形势将更为严峻。为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农村稳定,根据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确保森林防火宣传到位,领导机构完善,职责分明,各项保障措施到位;确保全乡清明节期间不发生森林火灾;确保学校、村庄、油库、易燃易爆地区周边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在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村要成立相关的领导机构,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构。
二、要严肃纪律。1、各村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在森林防火重点期(特别是清明期间),各村支书、主任原则上不得外出,并必须做到24小时全天候可畅通联系,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到位。2、各村要严格执行森林防火即时报告制度和火情零报告制度。凡发生森林火警、火灾,必须立即向乡政府报告,向乡主要领导、乡分管领导报告,坚决杜绝有火不报、大火小报的行为。3、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各村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火灾现场组织指挥扑救,决不能出现现场无人指挥或指挥不力的问题。在火灾扑救中,必须绝对服从现场指挥长的指挥,决不允许未灭先撤,明火扑灭后无人看守火场,造成死灰复燃的现象。4、乡、村、组干部应负起森林防火宣传员和督查员的作用,向上山祭祖人员宣传文明祭祖方式。如回乡探亲因自身引发火警火灾的,要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要强化督查。1、乡防火指挥部要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哪个村脱岗或擅自离岗的就进行全乡通报批评。2、对迟报、瞒报、“关门打火”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决不姑息。3、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违反防火纪律的人员,要进行责任追究。在追究责任中,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当地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对因玩忽职守、组织不力、贻误战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三、时间安排
“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从2014年3月18日至4月7日。
(一)3月24日乡里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二)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周活动。2014年3月24日至3月31日。
(三)森林防火戒严期:3月1日至4月30日为第一个全乡戒严期。
(四)森林防火排查期:3月17日至4月2日对学校、村庄、油库、自然保护区、易燃易爆地区,重点地段与密集坟地组织人员排查火灾隐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加油站、学校、企业、变电站等重点场所,清理出一条20米以上的防火隔离带,防止引发重大安全事故。对受灾面积大的每两三千亩清开一条隔离带,形成防火阻隔网。
四、工作内容
(一)森林防火宣传
各村要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清明节期间要召开森林防火专题会议,利用广播、宣传标语、墙报、宣传车、鸣锣多种形式进行全面宣传,不留死角。要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火工作中。通过“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宣传,形成一种良好的防火氛围,充分激起群众防火热忱,达成群防群治的局面。
(二)野外火源管理
切实抓好野外火源管理是预防森林火灾的根本性措施。特别是清明节祭祖人员的增加,火源管理难度大大增加。为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县政府已发布了森林防火戒严令,从3月1日起到4月30日结束为止,全县境内划定为森林防火戒严区,实行森林防火戒严,在防火戒严区内,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做到“五禁止”:即禁止炼山;禁止在山上直接烧除因灾受损的断木、枯枝;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禁止在林内和林缘边吸烟、野炊;禁止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点蜡烛,提倡挂彩纸、鲜花等文明形式祭祖。同时,乡、村要加强野外督查,坚决消除一切森林火灾隐患。要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等民间组织的作用,制定村规民约。严格按“野外冒烟,罚款两仟”的规定进行处罚。各村必须成立野外巡查队,划分责任区,进行密集巡逻督查,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重点地段、重要山场、密集坟地等进山路口要加派人手看守,加强巡查,做到重点防范,确保万无一失。
(三)火灾组织扑救。
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有关领导一定要亲临火场一线靠前指挥。乡、村干部要迅速组织力量全力扑救,扑火力量不足或火情复杂、火势很难控制的应及时向县防火指挥部申请调兵支援。在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科学组织群众上山扑火,并建立扑火安全责任制。严禁组织妇女、儿童和老弱病残人员直接参加扑救工作,严禁安排无扑火经验的干部带队到火场一线指挥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的发生。要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方针,贯彻“快速反应,重兵扑救,一举全歼”的扑救原则,正确运用“三打”和“三不打”的扑救战术,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
(四)加强特殊人群的监管及坟头的登记。
火灾原因有小部分是特殊人群引起。“清明节”期间要重点加强对小孩、精神病人和痴呆人员的管理,并将此类人员统一登记造册,实行村委会、家属双重监护,杜绝火源上山。对密集坟地的坟头要登记造册,并要对坟头主宣传文明祭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