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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六塘乡2024年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六塘乡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4-28 10:42 浏览次数: 1

各村(社区)、部门单位:

  根据《湘阴县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湘阴县办〔2021〕38号)文件精神,为加强森林保护力度,美化生态环境,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湘阴县六塘乡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六塘乡2024年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建立完善的林长制工作体系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制度机制,实现森林资源“保存量、扩增量、提质量”生态系统持续向好,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不断满足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大力开展围绕森林保护发展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加强生态监督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全面提升森林质量效益。

  (二)坚持党政同责,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

  (三)坚持改革创新,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深化林业改革创新机制体制,大力发展特色高效林业经济,留住乡愁村韵,着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坚持制度约束,严格考核。依法治林管林,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和绩效评价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林长制落地生根。

  三、工作总体目标

  2035年全面建立乡、村林长体系,基本建立配套制度,构建“一长四员”(林长+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科技员)分片负责的网格化管护体系,2024年-2025年将围绕G24道路两侧、各水库流域、街道和农村主要道路两侧、沟河渠塘周边全面开展绿化提升工作。到2035年,努力把我乡建成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美丽乡乡。

  四、主要任务

  (一)着力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全面加强公益林管护和古树名木保护,进一步提高公益林管护能力和水平。全面加强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林业防灾体系建设,提升林业灾害监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二)积极推进造林绿化攻坚。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坚持人工造林、项目造林、植树增绿相结合,持续推进绿化提升专项行动,构建省道、县道流绿色廊道,建立高标准农田防护林体系。

  (三)提升林业灾害治理能力。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落实防控责任,形成联防、联查、联打长效机制,强化森林资源保护,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四)强化执法监督管理水平。严格依法治林,深入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全面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管理水平。严肃查处滥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滥捕滥猎野生动物、违法调运疫木等案件,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建设健康平衡的生态环境。

  (五)着力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

  五、组织体系

  (一)分级设立林长。建立乡、村林长制体系。乡级林长由乡党委书记辛兴同志担任,第一副林长由乡长戴磊同志担任,副林长由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席、分管林业党委委员担任,设联系村级乡乡林长,由联村负责干部担任。村级设立林长、副林长,分别由村党组织书记和分管林业村干部担任。

  (二)成立林长制协作单位。林长制协作单位成员单位为乡纪委、党政办、教育联校、财政所、自然资源所、司法所、卫生院、派出所、林业工作站、农推中心,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联络员。

  (三)设立六塘乡乡林长制办公室。林长制办公室设乡政府,由乡分管林业负责干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辖区内森林资源保护与发展、护林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辖区内森林保护和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县建、乡管、村用”的原则,构建护林员+监管员+执法人员+科技员“四员”负责的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我乡以村为单位设置网格,一个网格配备1名护林员,按照林地面积3000-5000亩标准设置,不足3000亩的按3000亩设置一个网格。全乡涉及林地村5个,共设置5名护林员,2名监管员、2名林业行政执法人员,人员名单报县林长办审批后实施。

  六、工作职责

  (一)林长职责。林长负责领导、组织全乡国土绿化、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和发展林业经济工作,承担推行林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

  (二)第一副林长职责。负责协助林长做好全乡林长制工作,组织领导全乡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推动制度体制建设,统筹、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副林长职责。督查指导各村按林长制要求开展工作,督促指导、协调有关成员单位履行林长制相关职责。

  (四)林长制办公室职责。承担林长制的日常工作,落实林长和第一副林长、副林长交办的工作任务。

  (五)协作单位成员单位的职责如下:

  乡纪委:负责对林长制工作实施全程监督,依纪追究林长制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

  乡党政办公室:负责乡党委、政府重要会议、文件及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乡党委、政府领导指示、批示、交办事项和林长制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

  教育联校:组织开展国土绿化和森林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中小学校园绿化水平。

  乡派出所:负责组织消防力量参与森林火灾扑救,进行交通疏导,维护治安秩序。指导并参与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查处工作。

  乡财政所:将全乡林长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并监督资金使用。

  乡自然资源所:协调保障林业生态建设用地;负责协调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森林资源保护,依法严格控制林地征占用及审批。

  司法所:协助处理林权纠纷及在重要涉林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和意见。

  林业工作站:负责全乡林业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乡造林绿化保护管理工作;发展林下经济。承担全乡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指导全乡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乡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承办乡级林长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乡卫生院:负责森林火灾受伤人员救治和紧急药品支援工作,协助做好应急预防工作。

  乡农推中心:负责组织、支持、指导发展林下种植、养殖;负责组织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积极参与国土绿化,负责农村田埂焚烧和农作物焚烧等农事用火的森林防火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乡党委、政府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各级林长要全面落实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林长会议定期研究解决重点难点和突出问题。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严格考核,强化问责。

  建立健全林长制考核评价体系,将各村及各单位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乡纪委加强对林长制工作的督查检查,督查结果及时通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健全机制,明确任务。

  各部门、村、居委会围绕森林资源保护、建设与发展,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方案,拟定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签订目标责任书,落实林长制督查、信息及考核制度,明确具体工作措施,突出项目化、责任化、具体化,发挥林长制预期目标。

  (四)大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门户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公告林长名单,采取正面引导、反面警示的方式提高森林防火和林业执法成效。

  2、在森林和湿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标明林长职责、森林湿地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及公示牌等,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形成知晓、支持和推进林长制工作的社会氛围。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成为共识,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五)加大投入,保障经费。

  乡财政足额落实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经费与林长制护林员管护专项资金,确保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积极开展绿化提升工作,加强中幼林抚育管理,保护生态资源。

  加快推进建立生态文化和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发挥示范带动与辐射效应,通过招商、租赁、承包、转让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吸纳民间资金,形成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多层次、多元化投资格局,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增强全社会保护改善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