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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政发〔2017〕8号 关于印发《东塘镇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东塘镇 发布时间: 2017-03-13 00:00 浏览次数: 1

各村(居)委会、部门单位:

《东塘镇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塘镇人民政府

2017313

 

 

 

 

东塘镇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

实施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将于今年4月份正式进驻湖南省,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保护督察,并将督察工作延伸至环洞庭湖各市县,为切实配合做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督察时间

    2 01 73月份进行暗访督察,41日开始正式督察。

    二、督察对象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

    三、督察内容

    (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1.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研究、决策部署情况;

    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3.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把握和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关系以及供给侧改革、产业结构调整惰况;

    4.环境质量变化及各级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建设、各部门齐抓共管及责任落实情况;

    5.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划和计划及执行情况;

    6.国家和省政府约束性指标完成及当地对环境保护绩效考核评价及执行情况。

    (二)重点领域、区域、流域污染治理和突出环境问题治理和整改情况。

    1.水污染防治问题以及其他污染问题治理情况;

    2.洞庭湖水环境污染问题治理情况;

    3.大气污染防治整体推进情况;

    4.涉铅、造纸、畜禽水产养殖等重点行业结构调整及污染防治情况;

    5.近三年来上级专项资金使用和效益发挥情况(重金属污染治理),近年来东塘镇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投入情况;

    6.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环境监管执法情况。

    1.重大环境污染纠纷、投诉环境信访问题以及重要举报线索解决和办理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情况;

    2.落实环境监管执法网格化管理及重大环境违法案件办理情况;

    3.环境保护产业政策执行、环境准入、环保审批及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情况;

    4.重点排污企业环境保护监管及守法情况;

    5.环境保护监管能力及监测网络建设情况。

    (四)自然生态保护情况。

1.自然保护区、湿地、湖泊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情况;

 2.砂石开采、水产养殖等行业环境管理情况。

 四、组织领导

 成立东塘镇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刘界雄任组长,镇长郑兵辉、政协联络办主任吴超兵任副组长,各包村干部及支部书记为成员,负责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镇创卫办,由黄雄兼任办公室主任。

 五、工作重点

 (一)前期准备。召开全镇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会议,明确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的目标任务、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

 (二)资料收集。对照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和所需资料清单,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报送至镇迎接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问题整改。各相关部门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南省前,对当前重点环境保护工作和辖区内存在的突出环境保护问题做好调查摸底,制定整改方案,并抓紧进行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加快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发展方式转变,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要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相应实施方案,认真配合做好迎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强化责任,健全机制。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亲自促,严格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细化工作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切实推进环境问题整改,确保迎检工作顺利进行。

 (三)统筹协调,形成合力。此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内容多、范围广,各单位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络,做到部门联动顺畅,及时汇报工作信息,确保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将根据督察中遇到的的新情况不定期进行工作调度,对各个单位整改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我镇环境督察和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严肃纪律,严格问责。对此次环保督察迎检工作领导不重视、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工作滞后、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由镇党委、政府领导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情节严重的,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