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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东政发[2016]9号 关于印发《东塘镇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东塘镇 发布时间: 2016-01-28 00:00 浏览次数: 1

 

各村(居)支部、部门单位:

《东塘镇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东塘镇委员会

2016127

 

东塘镇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规划执行和用地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镇城乡建设行为,推进美丽东塘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工作举措,严格责任落实,推动禁违拆违治违工作再升温、再加力、再升级,努力实现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存量违法建设逐年消化、不发生民生建房违规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镇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宣传媒体,通过召开会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等方式,广泛宣传禁违拆违治违政策和镇委、镇政府对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坚定态度,着力营造依法依规建设的浓厚氛围。

(二)加大整治力度。

l、调查摸底。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国土资源所、

规划建设环保站、各村(居)委会,对200811日以来的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摸底,并登记造册、拍照编号,建立“一户一档”台账。

2、依法认定。由镇人民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规划建设环保站,对违法建筑进行依法认定,研究处理意见,报镇禁违拆违办备案,并以村(社区)为单位在公示栏或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 

3、分类处置。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将所有新增和存量

违法建筑分门别类拟定“一对一”拆违计划,制定时间进度表,实行挂图作业、逐一处置。凡未影响土地利用和城乡规划,或采取改正措施可消除影响的,可只对当事人依法进行处罚;凡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要坚决依法拆除违法建筑;凡在近期规划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各村(居)在征地拆迁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不予补偿。

4、自行拆除。镇人民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当事人下达限期自行拆除决定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

5、强制拆除。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筑,所在村(居)委会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如村(居)委会拆除确有困难,可上报镇禁违拆违办,由镇禁违拆违办协调镇国土、规划、派出所等部门,协助村(居)委会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三)健全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集中整治后续管理,对违法建筑拆除后的现场及时清场。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建立健全禁违拆违工作长效机制,巩固提升禁违拆违集中整治成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全镇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镇禁违拆违办要加强日常调度、加强督查督办,对各村(居)的禁违拆违工作情况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一排队,从严从实抓到位。

(二)突出拆违重点。按照岳阳市“违必拆、八先拆”原则,即违法建设一律拆除;党员干部违建先拆、顶风突击违建先拆、沿路沿河沿湖违建先拆、集中连片的棚屋先拆、抢建违建先拆、安全隐患和影响市容违建先拆、涉嫌黑开发的违建先拆、问题突出的拆迁还建点违建先拆,推进违法建设清零。对存量违法建设,各村(居)要做到一事二策、一户(栋)一策、逐个突破。

(三)坚持依法拆违。对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由镇人民政府或国土所下发《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决定书》后,予以立即拆除;对已建成的违法建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予以整治。

(四)严格督查考评。由镇禁违拆违办牵头,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对各单位违法建设的发生、控制、拆除、信访、督办等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督查和综合考评,综合考评结果纳入镇委、镇政府年度综合绩效考核范围。